作者:羅乃萱,家庭基建發展總監,資深青少年工作者及出版人。現為《香港經濟日報》、《時代論壇》撰寫專欄。此文轉載自「家庭基建」出版的「阿Q媽咪少年篇」。
永遠記得那一幕。
念中三那年,第一次參加學校的水運會。比賽在初秋舉行,當日的天氣壞透了,下著零散驟雨,泳池旁飄來陣陣涼風,冷得教人直打哆嗦。當我正準備踏上台階就位,一把聲音從耳邊響起:「用心遊啊!你一定行的!」一看,說話的原來是我一向敬重的柳老師。我點了一下頭,縱身躍進水裏,四肢像啟動了摩打般,愈遊愈快,結果獲獎而回。
有一次,在某一個場合,跟老師重遇。他跟我提起這一幕,問我記不記得。當然記得了,沒有你的鼓勵,我又怎能遊出超水準的成績。今日,老師的鬢發多了許多斑白,但那招牌式的「四萬」笑容,仍是如往昔般溫暖人心。
也是因為這樣,我一直相信,鼓勵勝於責罵,推孩子一把勝過打他一頓。
責罵,是當下的,最速戰速決的招式,然而過分「濫用」,將會在孩子的生命中留下不能磨滅的烙印。鼓勵,卻是要多方觀察反省才說的,這種三思而後言的推動,也會在孩子生命中留下永遠鼓勵的標記。
隻不過,在香港這個講求速度效率的社會,「鼓勵」是不被鼓勵的。不被鼓勵者,就是不說,或說不得其所。舉一個例,有一位媽媽,收到孩子的成績表,看到他比上學期平均分進步了,便說:「看不出你平時不溫習,考起試來居然有這樣的成績。不過,如果你真用功,就能考至科科九十分了!」說的以為鼓勵,聽在心裏,卻是一根釘刺在心。到底,孩子是用功還是不用功,在母親眼中,他竟是一個「平常不溫習」的學生,還是勤力的學生?也許,這就是我們的文化,總覺得,孩子會被讚壞,所以在誇獎的當下,一定要扯著一兩根貶抑的尾巴。然而,聽在孩子心裏,總是一股酸味浮上心頭。
所以,鼓勵用得合宜,可從四「不」開始:
不可太濫:就是隨隨便便大讚孩子,拚命說他聰明絕頂,聽教聽話。這太籠統混淆了,孩子根本不曉得自己「好在哪裏」。所以,鼓勵一定要有「目標」,按著孩子該做的事該表現的態度,論「表現」行賞。
不可太混:就是一句讚賞接著一句批評,每一個讚賞之後總加一個「但是」、「假如」,讚美的話就像吹了半個脹了的汽球,突然被判斷的針截破。孩子隻聽進了那「不好聽」的,把那「好聽」的美言都丟到九霄雲外。
不可太假:孩子的耳朵是敏銳的,有心或無心的讚美鼓勵,他一聽就知道。許多時候,父母知道鼓勵有用,便亂鼓勵一番,變成「口頭禪」,也就失去了鼓勵的動力。
不可太遲:鼓勵的話,在孩子最需要的時候講才最有效。否則事過境移,你才慢吞吞跟他說:「我知道你一定沒問題!」孩子提醒你:「我的比賽已在三天前結束了。」那表示你可能對孩子的需要訴求一直心不在焉。
記著,「做______你一定行」、「你的努力一定有成果的」類似的鼓勵話,孩子與成人,可都是百聽不厭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