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的婚姻生活除了對身心有益外,原來也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 俄亥俄州立大學教授ZAGORSKY先生,最近在社會學專刊發表了一個研究報告,他從1985年起,搜集九千多個年青人的資料,當時他們隻有二十一歲至二十八歲,剛進入社會,如今已經踏入中年,報告中分析其中已婚者與單身者的經濟情況,發覺已婚者經濟上比單身者優勝得多,但情況最差的是離婚者。報告重點如下:
•已婚者的資產淨值(NET WORTH)比單身和離婚者高出93%,這些已婚家庭平均每年增加財富16%,但單身者隻有8%增幅。
•離婚導至淨值減少77%,其實婚姻有問題的家庭,在未離婚之前四年資產淨值已經開始下降。
•已婚家庭即使情況與單身者相同,每年財富增加率也比單身者高出4%。
報告的結論是婚姻極有經濟好處。按常理來說,兩個人一起生活,費用往往低於單身者的一倍,此外,他們亦可能兩個人一同工作,收入比較高,工作更起勁與負責,升職的機會更高;但更可能的,是兩個人集思廣益,做起事來比較有計劃,作出的財務決定也比較理性,也較早購買自住物業,所以雖然養兒育女增加家庭開支,結果經濟情況還是比單身與離婚者優勝。
美國一向有一個名詞,稱為「婚姻懲罰稅」,意思就是稅例對夫婦不利。的確從前美國稅法假定,夫婦兩個人共同生活費用比較兩個單身者低,在訂立扣稅金額和稅率時令到有些夫婦要付較高稅款,特別是假如夫婦兩人收入差不多,他們要付的稅可能比兩位同樣收入的單身者高。根據1996年統計,有42%夫婦受到「婚姻懲罰稅」影響,平均要多付$1380稅金。可是,同年亦有超過一半夫婦不單不受影響,還比單身者省下平均$1300稅金,可見並不是每一對夫婦都被「懲罰」。
可是,始終有不少夫婦受到「懲罰稅」影響,在抗議多年之後,終於國會在前幾年減稅法案中,幾乎完全消除「婚姻懲罰稅」,如今已婚夫婦不單不被懲罰,許多收入相差比較大的夫婦比前更省稅。
夫婦還有其他財務優惠是單身者沒有的,例如:許多雇主為配偶提供健康保險福利丶社會安全製度讓配偶即使不工作,也可享受退休與醫療福利丶已婚者購買保險保費較低丶出售自住房子資金增值免稅額加倍丶遺產免稅額加倍等。
最理想的家庭是夫妻兩個人同心理財,彼此有共同經濟目標,也願意利用家庭預算作理財工具,並雙方都肯實行每天記帳。在投資方麵,雙方達成同一投資策略,包括承受市場風險的程度。這並不等於凡事都兩個人一同辦理,可以分工合作,但必須夫婦同心,互相遵守既定規則。
有些家庭某一位配偶對財務比較擅長,可以負起主要責任,但千萬不要一個人獨斷獨行,應該大家有商有量。許多時候,大家不同的看法能令理財決定更佳。
堅固的婚姻不單是上主給人類的祝福,也是培育下一代的溫床,夫妻相愛到白頭實在是福氣。婚姻製度是上主所設立,是人類生活的最佳模式,聖經說:「兩個人比一個人好,一個人跌倒了,還有另外一個人能扶持他。」 在經濟上夫婦比較有優勢,可以說是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