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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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家暴受害基督徒的選擇嗎?

(2011-07-21 04:25:06) 下一個

梁嘉儀

「在麵對基督徒家庭暴力事件時,教會在祈禱之餘是否可以有實質和具體的行動去支援被虐者呢?」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執行幹事黃慧賢於「藍天行動」教會防治家暴事工研究計劃發布會暨教牧研討會時,對教會提出了上述的疑問。

  該研討會是由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主辦、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及新福事工協會協辦,約二十人參加。

  研討會另一位講者、愛培思全人發展中心創辦人趙麗雯亦表示:「教會慣常美化家庭及婚姻,使一些信徒在危機出現時也不敢向人傾訴,所以教會應該提供婚前和婚後的牧養教導,不能隻美化婚姻。」然而,基督教協進會社會公義與民生關注委員會主席鬱德芬則提出:「大家又不能對教牧和教友要求過高,畢竟教牧也不能顧及所有事務,而教友也大多沒有受過有關專業訓練。但是大家亦應保持一個開放的態度,尤其是要有醒覺的訓練,其實教會層麵可以做得更多的。」

  研究計劃收回六十一份教牧及四百二十份信徒問卷,回收率分別為六成及兩成。研究結果顯示有六成受訪教牧及四成受訪信徒「有」或「有可能」接觸到家庭暴力個案,約九成半的教牧和超過七成的信徒受訪者都認為教會有責任回應家暴問題;然而,調查顯示大部分教會都沒有專為家暴家庭而設的牧養事工。

  會上講者均表示,教會在幫助被虐者的人身安全、經濟支援、搬家等事工上都可以做得到,不過,心靈方麵仍然可以做得更多。新福事工協會總幹事李健華牧師指出:「教會可以與社區有關組織作聯係。」例如新福推行的夥伴同行計劃,由機構派出社工,帶領數位受過有關訓練的信徒與牧者組成一個小組,持續四至六個月地關心同一個問題的家庭,支持並協助他們麵對及解決問題。

  在研究結果中發現,有接近一成半的受訪教牧在接觸家暴個案時沒有意識到「暴力」成分,僅將之界定為「糾紛」個案處理。在受訪者對家暴觀念的調查發現,超過三成未能把虐待妻子的不同形式界定為「家庭暴力」。趙麗雯指出:「什麽是暴力?除了身體上的,精神、言語、長期忽略、不斷的否定尊嚴等都已是暴力了!」她提醒教牧不要將危機輔導變成一般輔導,研究裏曾有一位被虐十多年的婦女向牧者求助,牧者竟著她再「等」一年,到時她要離婚也可以原諒!

  雖然約有七成教牧及信徒認同被虐妻子原則上是可以離婚,但亦有約七成教牧及信徒不認同離婚是解決家暴問題最有效的方法。是次訪問義工之一、曾被虐的娜娜也曾問自己:「當天在教堂行禮,是神所應許的婚姻,為何會變成這樣?」她跟大部分被虐婦女一樣,都希望能維係基督教的婚姻,然而在丈夫對她的生命產生極大威脅時,娜娜被家人提醒了:「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她體會自己處於暴力隻會不斷升級的境況,結果最終選擇離婚,期間家人的支持和幫忙確實很重要。

  趙麗雯回應說:「很多基督徒婦女認為婚約是不能破壞的,但大家要反思在暴力家庭內,到底是誰先破壞了婚約?」故此研究結果亦提出,需要針對教牧和神學生進行處理家暴事件的培訓和家暴意識培訓,特別有需要進行神學反省,澄清與家暴有關的聖經詮釋、教義及信仰原則,教牧和信徒都要有足夠的準備與他們同行,實質地支援他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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