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就是一個人使用暴力和虐待手段來維持和控製與他人的關係。 遇到虐待或暴力行為的人們,常常會感到恐懼和不安全。 可能有家庭暴力發生的關係包括:配偶關係,親密的個人關係,家庭關係,和非正式的看護關係等。
家庭暴力的虐待行為可以包括:
身體虐待(包括打耳光,打,打,推,咬,踢)
威脅要傷害你,你的親戚,朋友或同事
損壞財產 (包括牆打孔,破壞家具,恐嚇你傷害的寵物,以震懾和)
精神虐待(包括讓你覺得一文不值,批評你的個性,你的美貌,你的穿著方式,不斷輕視你,威脅要傷害你,你的孩子或寵物,威脅要損害你所看重的個人物件)
辱罵 (包括大喊大叫,叫喊,辱罵,並向你賭咒發誓)
性虐待(包括強迫或施加壓力,與你發生性關係或使你參與任何你不想參與的性活動)
金融虐待(包括金錢控製,不給你生活所需的錢,迫使你交出你的錢,而不是讓你有花錢的自由)
如果你不去做要你作的事,就威脅要停止照顧你。 這可能發生在有病的人,傷殘的人或依靠別人照顧他們的人
社交虐待(包括控製你走到哪兒,或不讓你與家人或朋友聯係)
剝奪了你的生活的必需品,如食品,住房和醫療照顧的人,並且剝奪了您的家人和朋友陪伴您的權利
精神虐待(包括強迫你參加您不願意參加的宗教活動,或禁止你參與您所選擇的宗教或文化的活動)
纏擾行為 (包括經常跟蹤你步行,或你的汽車,或不斷跟您通電話,寫短信或電子郵件,或盤旋在你的房子或工作環境的外麵
一般來說,在一個健康的家庭關係中,爭議可能發生在對一個具體問題有不同的觀點。 在爭論時,聲音可能會在熱烈的討論中提高,但是彼此之間的尊重和平等是不應該改變的。 當一個人想要控製和支配其他的人時,家庭暴力就會發生了。這主要區別是在於兩個人中間不再是平等的了,並且也失去了彼此的尊重,有一個人想要控製其他的人。 任何不同背景的人都可能在家庭關係中有暴力或虐待的行為。並不局限於任何特定的社會或種族群體。 雖然,對任何事情都可能有不同意的時候,但重要的是,這些的差異不會導致用暴力和虐待的方式解決,任何一個人的行為,都不應該使其他人感到恐懼和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