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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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2011-07-18 17:24:22) 下一個

伍綺玲醫師


  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就是典型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病患。這種症狀是對比常人經驗更加嚴重的壓力來源(stressor)的典型回應。研究證實,在戰爭時期,許多經曆炮火震撼的年輕人,都會呈現這樣的預期反應。目前還不清楚,為什麽許多受害者會停留在受虐的關係中。受害者可能覺得自己被逮住了,別無選擇,或是覺得丟臉而無法告訴別人事實真相;不同的案例可用各種不同的因素和理論來加以解釋。

  PTSD的患者都有一個共通的特色,就是對整個暴力虐待的事件會暫時失憶,或是產生心因性的麻木;雖然不斷受創,但是她就是記不得身體受虐的痕跡是怎麽來的。為了讓自己忘記被虐待這回事的痛苦,她會繼續過平常的生活,假裝什麽事也沒發生。但是因為PTSD是一種經曆嚴重身心創傷後所產生的焦慮性疾病,所以不自覺地從心理與生理上,都會顯出許多的症狀。其中的一種症狀就是會反複夢及創傷事件,或是受害者常會出現關於暴力的想法與影像,就好象電影畫麵倒帶一樣(flashbacks)。雖然當事人刻意避免任何和創傷有關的事物,但是在生理上會出現因為焦慮所產生的症狀,包括:

  

* 失眠
  * 容易暴怒
  * 無法專心
  * 小心翼翼
  * 容易受驚嚇


  這些受害者極須同時接受藥物與心理治療。保護受害者遠離暴力源是必要的,有時甚至需要法治單位介入。PTSD的患者會覺得來日不多,與人之間也常有疏離感,讓有心協助的人幫不上忙。通常一般人都不太知道如何去處理這樣的事件,所以平常就要多熟悉各種相關資源,以便有人遭遇危機時可以立刻伸出援手。這些訊息的來源包括醫院、家暴防治中心或是家暴防治專線。

  基督徒的社群通常不擅於發現家庭暴力,許多人會被施暴者表麵的正直品格所誤導,而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保密,難怪大家仍在持續的暴行都不太了解。令人難過的是,基督徒間也有家庭暴力問題,這個問題實在不應受到忽視。教會理當在這方麵有所學習,並協助受害而無助的會友。

  下麵這段經文可以用來教導有關暴力虐待的問題,同時也可以幫助那群無助的人們:

  詩篇十篇8-11節:
「他在村莊埋伏等候,他在隱密處殺害無辜的人。他的眼睛窺探無倚無靠的人。他埋伏在暗地,如獅子蹲在洞中;他埋伏,要擄去困苦的人;他拉網,就把困苦人擄去。他屈身蹲伏,無倚無靠的人,就倒在他爪牙之下。他心裏說,神竟忘記了,他掩麵永不觀看。」

  牧師在處理這類事情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會友可能會請他們去調解和處理這些家庭暴力的案例。因此,牧者必須清楚了解家庭暴力可能會用不同的模式呈現,例如性暴力、肢體暴力或是情緒的虐待。他們必須學習辨識受虐婦女會有的特征和症狀,並且能結合地方上的社工、醫療和法律資源來幫助這些受虐婦女。

  如果他們沒有處理這類事件的經驗,可以請有經驗的專家,在社區內舉辦講座。某些教會,特別是大都會區的教會,都能提供受虐婦女危機晤談和支持團體的服務。當牧師意識到牧區中有提供這類服務的必要時,可以請求教會中婦女團契的協助,建立起相關的計劃方案。如此,不僅是牧師,連所有準備參與協助受虐婦女的諮商員和關懷者,也都有機會接受適當的訓練。

  基督徒的關懷者在確認虐待事件中能扮演重要角色。特別要注意人格與行為的改變:外向、友善的婦女突然變得畏縮、易怒或驚慌;她可能不要別人碰她。她會使用「我不舒服」作為借口,無預警地不參加往常會出席的活動;為了掩飾受傷的部分,在穿著和化妝上會有顯著不同;另外像是逃避與他人眼光接觸,或是像案例中所敘述有關PTSD的症狀等,都是很重要的線索。

  大部分的婦女遭到施暴時都會選擇隱忍不說,有很多因素讓她們不願意承認有這件事。特別在基督徒的圈子裏,罪惡與羞恥感使得許多婦女保持沉默。受虐的經驗使她們覺得很丟臉,而自己又必須為此負責任。

  另外有些婦女不敢說的原因,是來自於施暴的配偶會威脅要傷害她、遺棄她甚至自殺。部分長期被虐待的婦女則是從小來自於功能不健全的家庭,所以把被虐待這件事視為理所當然。最不幸的是,當有些婦女勇敢地承認自己被施暴,周遭的人卻忽視不理,隻好保持沉默。

  由於家庭暴力常牽扯到私密,關懷者要有心理準備聆聽害者的恐懼,並且明白受害者可能會含糊其詞,不易直言。她可能在某個時刻會向你傾訴,卻因害怕太暴露自己而突然退縮,這樣的矛盾是常常存在的,所以她更需要你持續地作她的忠實朋友。許多人覺得這種問題不容易處理,所以想要逃避。

  關懷者要盡量保持關心的角度,提供安全的機會,讓受虐婦女可以安心討論她們的困境。在對談當中,要適時去增強她們已經受傷的自尊,強調被虐待並不是她的錯。這往往是受虐婦女會有的錯誤認知。因為施暴者常會讓她們相信,被打是因為自己做錯事。關懷者應當讓這些婦女知道,肢體的暴力或是性暴力都是犯罪的行為,可以依法律來對施暴者進行懲罰。

  強調受虐婦女基督徒的身分,了解基督是「愛她的主」是很重要的。婦女應當了解上帝造女人,是為了要和配偶保持互敬互愛的關係,而不是造來被虐待的!家庭暴力不僅是一種犯罪的行為,更違背了上帝的意旨。關懷者應當不斷強調這種靈性的引導。而教會中的婦女查經班、婚姻講座、成長團體以及主日講道中,都可強化這個訊息。

  牧師或許可以輔導並運用其權柄來影響受害者的丈夫,不過必須要在顧慮當事人感覺和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如果當事人還是擔心而無法采取行動,可以建議她到專門處理受虐婦女的諮商中心去接受諮商,讓她可以找回自己的自尊,進而增強尋求改變的動力。

  施暴者可以從諮商中得到益處。許多施暴者因為背景特殊,不自覺地引導出他們的暴力行為。他們必須去了解這些因素,並且學習適當的情緒掌控,以減少暴力行為的發生。去找一位這個領域的資深治療師來協助改變,將會是明智的選擇。

  有立即性的危險時,引導受害者去找鄰近的家庭暴力處理專家。必要時,先帶受害者到醫院接受治療,並進行驗傷工作,取得有力的證據。急診室中通常會有一套評估家庭暴力的標準程序,這些程序可以幫助急診室的醫護人員知道,如何詢問有關家庭暴力的敏感話題,以得到真相。一般說來,當患者的說詞和身上的傷痕不一致的時候,就可以判斷這個傷痕絕非來自意外。

  一般而言,若受虐婦女覺得自己可能會遭遇立即性的危險,醫療人員不可輕忽,應當詢問她是否有親人或朋友的家可以暫住;如果沒有,可以轉介到中途之家或保護家庭;若實在找不到,不妨暫時住院療傷,同時尋求其他解決的途徑。此時關懷者可以提供受虐婦女適當的支持,並且協助她和院方商談這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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