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有一好友Z女士頗好勝,可不知因何對傻蛋青眼有加,待得日後她喜獲千金,傻蛋又多了一個娃娃親。兩年前的某日我和這女士聊家常時,因她一句話惹我不快便拒絕讓傻蛋作為‘實在太優秀’女孩的候選夫婿。為此LG還狠狠K了我一頓,怨我沒風度。直至後來虎媽宣言出籠了,我才知我們之爭原是虎羊之爭。這不,不就前我們又為兒女將來的婚姻尷尬不已。怪我不長記性,告曰我警示兒子遠離虎媽們的千金,這可捅了馬蜂窩:“虎媽有什麽不好?我就是虎媽,虎媽的孩子最優秀了,為什麽你兒子要遠離?”雖然跨洲越國的,我似乎看到了她臉部的表情,敢緊懺懺道:“你怎就忘了咱家那是傻吃傻喝傻玩傻睡傻樂的寶貝。虎媽無弱女,懶散成性的傻蛋能經得起超女的千錘百煉?得,這孩兒再不濟也是他媽的心肝,我當然不能讓虎威殃及我兒。”我看來真是吃軟不吃硬的人。
與虎媽們比,我連羊媽都夠不上。羊媽至少知道將羊羔帶到綠草坡上,而我至多會告知他周邊草狀與路型,至於他吃什麽樣的草那是他的事,他必須權衡他的能力與欲望擇路擇草。我也沒有忘記警告他:最綠的不見得對他是最合適的,合適,開心就好。我隻能以我此生所曆,警示他這世界很精彩很無奈,他終要學會自己去取舍。所以我從來有自知之明,從一開始就阻止兒子找‘太優秀’的女友。不幸得很,大約女孩們都實在太優秀了,以至於傻蛋至今還形隻影單,保留著傻吃傻喝傻樂的個性。
失憶人於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