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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紀實文學連載--地獄群雄傳 [3.4 放血試瘋]

(2007-07-05 00:30:57) 下一個
3.4 放血試瘋
  
  電視快完的時候,蘭哥回來了,大家馬上安靜下來。
  蘭哥被伺候著脫了行頭,換上拖鞋,坐到了盲區的隔台。韓哥上前通報“居士”的情況,蘭哥吐了口煙,“弄過來!”
  “居士”被拽過去,蹲在後門口兒,兩眼直勾勾地看著茅台兒。蘭哥大喝一聲,他還是沒動靜。老六上去用左手抓住他頭發,使勁兒往後一拉,他依舊還是麵無表情。
  “‘居士’,我給你出一主意:你出去以後把那個傻嫩律師辦嘍!你一邊辦她一邊說:‘叫你丫給我惹禍,你丫賠我青春……”
  韓哥搞得哄堂大笑,連整天吊著臉的蘭哥也樂了起來。再看“居士”還是傻傻的。
  韓哥歎了口氣,“完了。”
  大家都不笑了,一股沉重的抑鬱壓了下來。
  蘭哥冷冷地說:“丫要裝瘋——想撞出去[1],你可掂量著點兒!你這樣的,我見多啦!”
  老六揚起手,掄圓了狠狠抽了“居士”脖子一掌——啪!
  “居士”晃了一下,一切照舊。
  “打沒用,褲子拿來。”蘭哥轉到“居士”身後,從褲兜兒掏出一個曲別針,掰直了一段兒給了老六,做了個鑽的動作,又回了“寶座”。
  老六站在“居士”身後,用曲別針的鈍尖對他右膀子一紮一擰, “居士”右臂抽搐了一下,眼神兒沒有絲毫的改變。
  “完了,魂兒飛了!”韓哥道。這就是“魂飛魄散”?
  “算了,等明兒調小號兒去。”蘭哥要回來曲別針兒,別在自己褲衩前邊的商標上,這違禁品是不能留在號兒裏的。
  大、小貓[2]開始盤道。韓哥說:“蘭哥,我真見過往外撞的。”
  蘭哥說:“這我見多了,8筒小號兒有個小崽兒[3]瘋了。怎麽揍,怎麽紮都沒反應……”
  韓哥說:“我見過倆裝的:一回在天堂河[4]當老大的時候,有個小子被我們收拾得太狠了,他丫裝瘋,跟真的似的,把我們都嚇壞了。他吃大便,還跟我說呢:大腸!惡心死了。電他丫也不怕,眼一點兒神都沒有。後來就放了。臨走他跟我笑了一下,我一看丫那眼神又回來兒,這才知道他丫裝的,真象!”
  老六問:“韓哥,那你沒‘點’[5]了他?”
  韓哥說:“幹那缺德事幹啥?那不是誰都能裝的!你裝裝試試?怎麽打都傻樂!”
  見蘭哥感興趣,韓哥繼續說:“還有一個,是我在789[6]的時候。789走板兒最狠,小哥們兒,天不怕地不怕,把一個窮鬼打得——最後他裝瘋,天天大鬧,吃紙喝尿,半夜怪笑……後來鑒定說瘋了,最後都要簽字走了,所長親自來鑒定,漏餡了。王所兒問他8+2=?,他說了十幾個數,就是不說10,一腳叫王所兒給踹那兒了。”
  蘭哥問:“要說10就放啦?”
  “王所說了,他要說一個10,就給他簽字走人!”
  “前邊的聽見沒有?將來考你們的時候可不能不說10啊!”
  韓哥搞了笑,問:“‘假證兒’,你怎麽樣?”
  “假證兒”回頭說:“俺沒事兒,不就11年嗎?10萬塊錢,拍出去了。”
  鈴聲長鳴,大喇叭命令各號兒關電視,大家起來準備鋪板兒,蘭哥從牙縫裏蹦出幾個字:“誰叫你們動啦?!”
  韓哥馬上喝道:“都坐那兒!”
  蘭哥冷冷地說:“帶班兒的都給我過來!”
  幾個班頭繞過來,紛紛叫著:
  “蘭哥。”
  “蘭哥。”
  ……
  跟電影裏黑社會的架勢真象!
  蘭哥露出了一絲得意,“舵主也過來!”
  三位舵主分別是:地被被垛垛主(舵主),板兒被被垛垛主(舵主),總被垛垛主(舵主)!
  蘭哥說:“你們今兒晚上可給我把‘居士’盯好了!絕對不許出事兒!‘居士’要起來你們必須陪著!誰的班兒要是出了事兒,我扒他三層皮!”
  幾位高聲答道:“是!大哥!”
  “鋪板兒!”蘭哥令下,大家才得以休息。
  小龍湊過來囑咐:“昨兒沒夜提,今兒沒跑兒了!記住:不讓見律師,不讓見大使,不能給他們簽字!以靜製動,以不變應萬變。”
  
  躺在床上,思緒重重。坐牢第二天,親見了兩樁冤-案,大長見識。“居士”的案子,太震撼了!這無辜的‘居士’姐弟倆,老實巴交,辛辛苦苦掙了點兒家業,轉眼就被一個官兒的親戚奪了,無罪判重刑,被公檢法樹了政績。這麽個二十出頭的大學生,這麽本分的佛教徒,上午還好好的,下午就傻了,他姐不會也受刺激吧?他媽就是現在不瘋,見兒子這樣了也夠嗆了。
  “居士”的案子——就像一麵鏡子照著我。兔死狐悲,同病相憐。他們是姐弟倆,我和楊義是兄弟倆。他倆互相攬事兒,想讓對方解脫,可是雙雙重刑加身——本來可以解脫一個的。我和楊義現在要是也雙雙判刑怎麽辦?必須先走一個。如果我先走了,那可是10年起,15年算公檢法立功的案子啊!楊義自己扛他不會瘋了?!這本來就是楊義受我連累啊!他不瘋,他老婆洪霞不瘋了?
  想起洪霞,頓生惻隱。方明啊方明,那可是你當年最心愛的女友的妹妹啊!洪雲你已經是夠對不起的了,再傷害了洪霞,怎麽對得起洪雲的在天之靈啊?
  讓楊義先出去,我自己扛,然後利用美國身份把我保出去,這是最好的結果。可是韓哥的意思是讓我先出去,把罪推給楊義,再出去買他——不仁不義?還是折衷吧,先按小龍說的,不再留口供,以靜製動,見了律師再說。
  又想起韓哥講的那兩個裝瘋往外撞的犯人,仿佛戰國時候孫臏裝瘋的重現!如此高壓殘酷的環境裏,為了捍衛自己的人權——不,按中\\共的叫法是——“發展權”,不惜裝瘋賣傻、吃屎喝尿、挨電受凍——居然能麵不改色,真比孫臏裝瘋還難。
  別想了。還得養精蓄銳,準備夜戰呢……
[1] 撞出去:用自殘、裝瘋等的方式逃避牢獄監禁。
[2] 貓:撲克裏的王牌;大貓:監號兒裏的牢頭;小貓:二牢頭。
[3] 小崽兒:未成年犯人。
[4] 天堂河:北京天堂河勞教所。
[5] 點:舉報。
[6] 789:北京少管所,因為它以前的通信地址是北京789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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