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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曾憲:儒家倫理與鄭家棟“缺德”、中國式腐敗的關係

(2007-07-04 12:02:41) 下一個
儒家倫理與鄭家棟“缺德”、中國式腐敗的關係

  楊曾憲

  著名儒學學人鄭家棟竟因連販“6妻”而被捕。拍案驚奇之餘,人們紛紛
著文,探討鄭家棟何以犯案,鄭案與儒學的關係,鄭家棟究竟缺什麽?一時間,
刑案變成文案,私案變成公案,學界煞是熱鬧。筆者被《價值學》磚著所壓,無
暇專文評析,便將舊文摘出一段,算是也來湊一熱鬧。

  我的觀點,說來很簡單。鄭家棟缺什麽?“缺德”!但這“德”是現代社會
公德、法治社會道德,而不是儒家倫理道德。儒家道德是有情緣邊界的,是“做”
給親人、“做”給上下級看的。這“走私人口”的營生,不影響親人利益,與上
下級無關,且騙洋人(美國的福利是走私的利潤源頭)的錢,儒家道德是不過問
的。實際上,所謂“仁義道德、男盜女娼”並不是後人栽贓於儒家,而是由於儒
家道德是“私德”,在陌生人際關係中必然失效的規律使然。因此,對於新儒家
讀經興儒的倡導,我從來把它視為一種學者謀生的手段;若不加分析地支持呼應,
甚至大張旗鼓地搞國學院,對現代化的中國社會,隻能是弊大於利(當然,如果
把《論語》中“經”的意味過濾掉,我支持學生誦讀)。下麵,就是我關於儒家
倫理與道德滑坡、中國式腐敗關聯的一段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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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儒家仁愛的非愛、無愛本質和儒學的封建文化性質,它們在現代社會自
然應是被揚棄或取代的負價值存在。這並非是在重複“五四”政治反孔的口號,
而是基於充分學理分析和價值評價得出的科學結論。這裏的關鍵並不在儒家倫理
自身、不在仁愛是否真愛,而在於它們所賴以生存的社會環境發生了質的變化。
當代中國社會,其政治性質、經濟基礎和組織結構都已迥異於傳統社會。二十世
紀的革命史,使現代中國徹底終結了封建專製統治;二十年的改革開放進程,使
當代中國初步擺脫傳統文明的束縛;伴隨市場經濟和民主法治建設步伐的加快,
社會主義中國正向著現代文明國家轉型。正像任何價值真理都要隨著環境變化而
變化一樣,儒家倫理的社會價值隨著文明環境、文化語境的質變而質變也是必然
的。漢儒有句名言:天不變道亦不變。如今,封建社會的“天”已經變了,這封
建文化之“道”豈能不變?設若儒家倫理幾千年一貫製地發揮著正社會價值效用,
那反倒不合曆史邏輯了。

  既然如此,為什麽當代學界倡仁興儒之風正盛呢?原因恐怕有這樣幾個:一
是對仁愛及儒家倫理的誤讀;二是對當代道德危機根源的誤判;三是對批判繼承
方法的誤用。前一問題已討論過了。因為西方冒出一個“普世倫理”概念,我們
學者便迅速跟進,借賦予儒家倫理當代性品格來提升儒學國際地位,以爭取中國
學術的話語權,這似乎是今日某些人自覺誤讀的學術動機。但更多學者則是基於
對中國道德現狀的焦慮 。他們認為,由於“五四”反孔,導致儒家美德失傳,
再加上發展市場經濟,使西方個人主義、拜金主義趁虛而入,才造成今日中國道
德沉淪之現狀。因此,當下亟待重倡儒學、回歸傳統、承繼美德,於是,讓稚子
頌經或創辦儒學特區的建議便轟轟烈烈地由著名教授提出了。其實,這些結論似
是而非,它的兩個立論前提都是含混的,即:儒家是否活著;今日道德危機是否
是因儒家倫理缺位造成的。新儒家認為儒學已死掉了,需要拯救,繼聖開來,返
本開新。對此,李澤厚先生持異議。盡管我不完全同意李先生關於儒學已構成民
族“文化心理結構”的觀點,卻讚同他關於儒學還活著的結論。我甚至認為,儒
家不僅現在時態地活著,而且既是今日道德文化資源的主體,也是導致道德危機
的重要根源。在當前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嚴重道德腐敗現象的原因是很複雜的。
其中,象少兒殺父拭母等惡性事件的出現的確與家庭倫理和社會常德教育缺失相
關。但對於社會公德領域嚴重道德失範和錢權交易、司法腐敗等問題的出現,我
認為卻是與儒家倫理及仁愛的負麵效用直接相關的。顯然,這與某些將仁愛視為
救世良方的新儒家和倫理學家觀點是完全對立的,究竟孰是孰非,事關重大,不
可不深入辨析。

  這便也涉及到對儒家批判繼承方法的認識了。實際上,儒家傳統在當代的負
價值效應,本是無法回避的現實。譬如官本位思想、等級製觀念、以職位名分取
人意識等等皆是。曾有過關於大學生舍己救農民值不值的討論,便直接反映出人
分差等的儒家思想。對此,包括新儒家在內,人們或稱其為封建遺毒,或視之為
儒家糟粕,皆將其排除在應承繼的儒學精華之外。這便是所謂“一分為二”的批
判繼承原則,似乎掌握了這一去粗取精原則,儒家就可“開”出新天地來。問題
是這原則放到儒家倫理身上並不科學。正如前文已分析過的,儒學“仁—禮”是
係統存在,仁愛等道德因素都服從服務於該係統,並非孤立地發揮功效。在當代
中國社會起負麵效用的是整個儒家倫理係統,是由於其整體價值在現代文明環境
中產生的消極作用,因此,是不能靠揚棄某些儒家因素來解決的。其下我便試圖
結合例證探討公德滑坡、腐敗蔓延與儒家仁愛固有結構及規範的內在關聯。

  曾有學者以《救救大人》為題,對國人道德冷漠現狀表示深深地憂慮 ,其
中,列舉了多例國人麵對落水者見死不救的事例。盡管已是21世紀,此類“新聞”
卻仍不絕於耳,並不斷引發出有關道德滑坡的感歎。其實,這新聞不新,十九世
紀末美國傳教士明恩浦便在《中國人的特性》一書中,詳細記載過國人對落水者
見死不救、冷眼旁觀甚至趁火打劫的情形 。他還觀察到,每當一場大火降臨時,
“總有一群烏合之眾在那裏看熱鬧”,但很少有人會主動參與救火。更有甚者,
也是從這本書中我們知道在路中間挖個坑,讓車輛陷進去然後再出工抬出來的
“坑人”術,也是淵源有自的,並非今日刁民之新把戲。因此,當我在讀到某些
村幹部率全村造假或外出盜竊作案之類的“新聞”時,便不再詫異了。這類缺德
現象的發生既與百年批孔無關,也與西方什麽主義的侵蝕無關,它們才是原裝的
國粹衍生物呢!

  當然,僅僅局限於表麵現象或拘泥於儒家的道德說詞,是難以尋找到儒家仁
愛倫理與這些不仁不愛之惡德醜行間的邏輯關聯的。儒家“無我”的仁愛境界是
何等崇高啊,豈能與此等卑鄙苟且之小人行徑掛鉤!但問題是,能自覺“克己”
“修身”而“成仁”“成聖”的人,即便在封建社會也是極少數,真正被儒家綱
常倫理所泯滅的並不是絕大多數人的私心、私欲,而是他們的獨立人格。經過儒
家文化千百年“陶冶”,中國人隻有角色的自覺,而沒有屬“人”的類覺悟。各
種角色倫理義務,隻能在“私域”中施於情緣對象,而不能在“公域”中施於陌
生對象。這便使中國人從來隻有私德沒有公德、隻有仁愛沒有博愛。或曰:孔子
不是說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嗎?孟子不是說過“惻隱之心仁之端也”
和“老吾老及人之老” 嗎?確是如此。人性相通,人類之愛原本是不需要刻意
啟蒙的。但令人遺憾的是,孔孟的這些論述也隻是用來向強勢角色推行仁政的,
這些說法如同“仁者愛人”一樣,一旦放到“親親為大”的“仁—禮”係統中,
它們也早都被儒家禮法製度或“愛有差等”的倫理實踐所窒息了。

  “愛有差等”既表現在上下的等級性差異中,也體現在遠近的親疏性差別中。
後者即是以自我為中心,按親疏程度確定道德義務實施範圍。這樣,盡管從理論
上講,儒家由親情網絡組成的宗法社會是“沒有邊界” 的,但對每個倫理主體
來講,其仁愛行為的實施卻是內外有別有邊有界的。《禮記》雲:“親親以三為
五,以五為九……而親畢矣” 。親既畢,愛即止,道德即失效。因此,國人對
所謂“五服”之內的長輩或同輩親戚,即便是心存芥蒂,也要作仁愛秀,否則,
便要遭到“六親不認”的道德輿論鞭笞。但對這“五服”或“六親”之外的陌生
人呢?國人則理所當然要漠然待之了。非我族類,必有異心,豈能施以仁愛!這
就是愛不愛親情分,換成文革語言,就是“愛不愛階級分”。曾有句名言“世上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闡明的也是這個道理。既然愛必須“有緣有故”,那麽,
國人對陌生人的痛苦麻木不仁,甚至對異己分子無情打擊便很正常了,因為那很
可能被私德所縱容呢!

  至今有人提及文革情景仍不免詫然並不得其解:號稱禮儀之邦的中華民族,
怎麽能一夜間便喪失人性自相殘殺起來呢?年輕學子們怎麽能掄起皮帶即刻成匪,
將自己的老師和同學活活打死呢?其實,這種法西斯暴行滋生的土壤恰恰在仁愛
非愛傳統中。缺少人權意識、人道精神的中國人,一旦離開原有情緣倫理規範的
約束,其良民角色向刁民或暴徒轉化,幾乎是毫無障礙的。何況紅衛兵們還得到
某種正義信念的支持,要以此表忠心呢!“忠不忠見行動”,行動就是對所謂異
己分子殘酷鬥爭無情打擊,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而這些暴徒,即便再慘無
人性,甚至變成殺人惡魔或汪洋大盜,隻要他認祖歸宗、站穩立場,回到原屬階
級、派別或情緣關係“私域”中,“同誌們”、“戰友們”和鄉親們不僅不會譴
責他,甚至還會視之為階級、派別或家族英雄呢 。仁愛之邦無人道,看似悖謬,
卻實非偶然。如此人道底線尚不存在,遑論其它損人缺德之事了。今天,某些農
村造假活動極為猖獗,就在於造假坑人者感受不到道德輿論或內心良知的壓力。
而人道良知之不存,又何談博愛精神了。因此,不是別的,正是儒家倫理的結構
性本質扼殺了國人的公德意識和人性良知,使中國人難以實踐博愛精神。而正由
於國人缺少這種博愛精神,才使得助人為樂因稀缺而具有了崇高性質,以致我們
到了發達國家總感慨處處遇到活雷鋒 。所以,從本質上講,公德領域中的道德
危機,隻是在市場經濟刺激下,國民劣根性的大暴露而已。“滑坡”之說,其實
未必很準確。

  有關今日腐敗之現狀,已有若幹大要案例披露,無需贅述;有關腐敗生成的
社會政治經濟原因,學界已有詳論且超出本文題旨,亦不重複。但以筆者所見,
中國腐敗滋生的更深層土壤還在儒家倫理中。其下,讓我們結合古今腐敗的兩大
通行套路具體分析一下。一類是公開型腐敗: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明目張膽地敲
詐勒索,貪汙受賄。在儒家政治架構中,上級官吏在忠於皇帝的同時,難免甚或
必然要在弱/強勢角色轉換中層層欺詐下級官吏,並將上級官吏的違規索禮行為,
逐級放大轉嫁下去,最終變成基層官吏搜刮民脂民膏的惡政。此類情況,如果說
在封建社會還得到儒家忠順觀念默許容忍的話,那麽,在人民主權深入人心的今
天,官員公然以權尋租敲詐勒索行為雖仍在通行,或屢禁不止(如所謂“三亂”
等等),但卻難以獲得道德輿論的公開支持了,因此,我們略而不表。另一類則
是隱蔽型:借情緣關係遮掩進行的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腐敗活動。讀吳思先生
《潛規則》 一書,便會發現如今官場上盛行此種腐敗方式或套路皆古已有之,
無非都是吃請請吃、送禮收禮,與市場經濟、與拜金主義幾乎毫不相幹。不過古
代的名目更多:程儀、表禮、炭敬冰敬、三節兩壽等等,也無非多找個腐敗借口
罷了。請注意,這“禮”、“儀”、“敬”、“節”、“壽”等概念本身,都是
儒家價值符號,這表明它們是按儒家禮義行事的。

  《潛規則》作者“發現”封建官場上與王法並存的“潛規則”時,獨具隻眼,
但他將其視為與仁義道德背離的“規則”時,卻不得要領。盡管從表麵看去,這
些腐敗行為既有違儒家忠君愛民清正廉潔的倫理規範,也不合王法——國家官吏
已有俸祿,是不該也不允許額外索禮或收禮的——但實際上,這些規則是國人皆
曉,幾無人能避,它們正是儒家“仁義權益共享回報法則”的正宗體現。從某種
意義上說,對於這類腐敗,我們都是深惡痛絕的默認讚許甚或同流合汙者。即我
們每個人幾乎都擺脫不了情緣網,免不了要遵循或利用這一法則,謀求一己或親
朋好友的私利,直接間接參與或助長了腐敗。這之中,又可分為“開後門”、
“權錢交易”兩種類型。“後門”一般都為先在的情緣關係而“開”,它體現著
“仁義權益共享”法則。凡手中握有權力的,無論是七大姑八大姨,還是同鄉同
學,都需視關係遠近軟硬給予關照。前文已反複論及,凡違反這仁義法則者,便
是六親不認或忘恩負義,便要受到譴責。現今人們熱衷同鄉會、校友會,熱衷之
意不在“會”,而在擴大“情緣關係網”也。“朝中有人好辦事”,依舊是“真
理”。這種憑情緣關係開後門尋求關照的做法,盡管也是人情腐敗,有時也違紀
違法,但性質尚不嚴重,因為擅權者可能並沒謀取個人私利,與權錢交易尚有所
區別。

  我們重點討論“權錢交易”。花錢打通關節的行賄方式並非國粹,“黑金”
事件任何國家皆有。但“聰明”的中國人將“黑金”包上“紅紙”,變成“禮
敬”,性質就大變了。不要小看這一層薄薄的紅紙,它既將非法的“利”變成了
仁愛之“禮”,又將黑暗的“賄銀”,變成了難以拒絕的“禮金”。這樣,中介
物便由“錢”變成“禮”,彼此的關係也就超越了行政、司法或其它社會關係,
變成情緣、交情關係,雙方便要依“仁義權益回報”法則行事了。盡管彼此都知
道這情緣是後生的、關係是虛假的,但卻都要進入角色,假戲真作。譬如這“禮”
無論是被動還是主動送的,送方都要做“自願”狀,受方都要表“拒絕”態,經
苦求後方能收下或“笑納”,這也是“規矩的一部分” 。明明見不得人的勾當,
如此這般處理起來便顯得情濃意重、合乎禮儀、順乎情理,比赤裸裸地金錢賄賂
“文明”多了。更重要的是,既然是按仁義法則行事,便要受禮綱規範約束。
《潛規則》中有題為《擺平違規者》的章節,說的是一個行賄後卻不能免災的縣
令,翻臉向皇帝揭發欽差大臣腐敗的故事。結局是,上峰發覺係自己違規,便趕
緊湊足二萬兩銀子反過來收買這一縣令,讓其撤回奏章,將事情“擺平”。這
“擺平”語義表明,此種關係中,雙方地位實際是平等的:我看重你的權,你看
重我的錢;你收了我的禮錢,就要遵禮給我回報辦事。誰若違規,就要受到道德
輿論的嚴厲譴責,行賄者就可撕破臉予以揭露——你不仁,別怪我不義。今日某
些高官腐敗劣跡之所以被揭露,不就是因為他隻收錢,不辦事(賣官)嗎?而那
些收禮辦事的人,道德輿論則會給以講“義氣”、夠“哥們”、“通情達禮”的
美譽。而那些剛正不阿、執法如山,不吃請不收禮的清廉官員,卻要受到不給麵
子、假正經的輿論譴責,甚至到了做人難的地步。古今清官的故事都在反複述說
著這一點。

  這便是眼下腐敗勢頭難以遏製的症結所在,因為有仁義法則支持,它可堂皇
地衝破一切法律禁區,將交易/交情做到各個領域。幾乎任一當事人都可通過親
戚的親戚、朋友的朋友、同學的同學鎖定任一目標人。譬如,隻要與法官拉上情
緣關係送上禮,表示了“仁愛”,那法律又算什麽呢?儒家倫理的當代負麵效用
在此充分體現出來了。由於儒學文化家國一體、德法不分,儒家倫理中壓根就沒
有公私界限、法權意識,更缺少法律至上的公正理念和守法精神,這樣,當國家
角色與情緣角色疊加時,國法與禮綱難免並行衝突,出現“人情大於王法”的現
象。在“私域”為主的封建宗法社會中,這種衝突隻限於官僚體製內,與民生關
聯度較低;而官場腐敗又有“潛規則”製約,尚不至危及整個社稷。現代社會是
法治社會,公共領域空前擴大,公共權力覆蓋整個社會,儒家倫理的這種仁義人
情法則,對現代社會的法治規範、社會秩序必然起著全麵消解或顛覆作用。盡管
也有“潛規則”製約——對中國官員的行賄一般是可以計算成本並有回報預期的,
比起某些毫無“規則”的落後國家來,這種腐敗隻增加社會成本,眼下尚不至扼
殺發展——但它的危害依然是極大的。特別是當它從政治、經濟領域蔓延到司法、
衛生、教育、學術、體育、藝術各個領域之後,不僅使法律失效、政令無威、教
育腐化、學術泡沫、體育潰敗、藝術墮落,而且加劇了社會無序、擴大了貧富差
距、嚴重威脅著社會安定。同時,這種人情腐敗還扭曲了正常的社會組織係統,
解構著一切民主製度。當各種社會關係情緣化之後,師生關係、醫患關係、幹群
關係都變味了;當各種選票都變成人情票之後,幾乎所有的民主程序(包括評獎、
選優)都變質了;中國的現代法治和民主政治建設都將難以有實質性的推進。儒
家倫理正越來越嚴重地阻礙中國社會的全麵發展與進步。因此,提倡“依法治
國”、“以德治國”並舉時,必須明確,這裏的“德”隻能是支持和維護法律、
法治、法理的現代道德,而不是維護禮綱、情緣、情理的儒家倫理。

  如上所述,儒家倫理由於其自身結構性局限和規範性閾限,致使國人在公域
無德、私域枉法,其現實負麵效用已遠超出其正麵價值,那種籠統將“仁愛”視
為普世美德倫理主張積極繼承推廣的理論和觀點都是不能成立的。但需提請注意
的是,筆者這裏是用一個價值的動態比較判斷作總結,言下就是承認儒家倫理在
當代社會仍有其“正麵價值”。這突出表現在儒家傳統對社會穩定的意義上。譬
如,由於在情緣範圍內權益共享是鐵定仁義法則,家族中有一個窮親戚不算窮,
有一個富親戚不算富,這便結成一張天然的“情緣保障網”。西方理論家每每感
到困惑:中國數千萬國企職工在社會保障網尚未完善的情況下下崗失業卻沒引起
劇烈社會震蕩,這是為什麽呢?原因之一,就是下崗人員在這張特殊的“情緣保
障網”中得到了親朋好友的關照。對此,筆者是有親身體會的,限於本文篇幅,
這裏不展開論述了。總之,無論在曆史還是在當代,儒家倫理價值都是正負相關
的,中國的社會可說是成也儒家,敗也儒家。隻是隨著當代社會轉型速度加快,
儒家倫理的負麵效用正越來越凸現出來並抵銷其正麵價值。筆者科學釋儒的目的,
就是要引起人們正視儒家倫理價值的兩麵性,認識到係統批判徹底改造儒家倫理
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這就需要使儒家倫理脫胎換骨:剔除其宗法因素、破除其情
緣局限,引進西方博愛型道德因素、契約型倫理規範,脫“禮”而依“法”,弘
揚真正的自由博愛平等互助精神。如此改造後的與市場經濟、與法治原則相適應
的現代道德體係,自然已不是儒家倫理了,我稱之為“新華倫理” 。至於如何
建設這種新華倫理並約限和逐步取代傳統儒家倫理,顯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理
論與實踐課題,本文隻是破題而已。

  說明:上文係拙文:《“仁愛”是普世美德倫理嗎?/儒家倫理曆史與當
代價值的科學評析》最後一節:“正確評價仁愛及儒家倫理的當代價值”。該文
發表於2003年3期《學術月刊》,全文網上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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