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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連載《我與大鼻子畏婚夫》(十五)

(2011-02-22 03:29:10) 下一個

我跟他的故事(十五)

    像每次回國一樣,我們又全家浩浩蕩蕩地回“故居”及周圍的景點到處逛了逛,順便送我爸爸回家。

大家都讚歎不已並引以自豪、為了半年後在北京舉行的奧運會而進行的建設,卻讓我覺得悵然若失——街道寬了,汽車多了,人們的住房條件改善了,可是,那些很多能引起我兒時美好回憶的小胡同、小街道、小店鋪已經不見了蹤影。站在地安門路口,一眼望去,寬寬的中軸路邊兒上,隻有那個著名的“釘子戶”——賣糖炒栗子的小門臉兒,門前還像很多年以前那樣排著長龍,讓人感到一絲的親切。可是,聽說,他們也呆不長了,所以才有更多的人從大老遠的地方開車來,排長隊,想買“最後的栗子”。

 這條街上還有的理發的“板寸王”、賣包子的“狗不理”以及吃火鍋的“滿福樓”,當然還有不遠的什刹海邊上的“荷花市場”(如今是北京有名的酒吧街),都是遠近聞名。我們一家去“滿福樓”吃了一頓“團圓飯”,就各奔東西了。

臨回德國之前,R終於打來了電話,問了航班和時間,說他會來接我。可是,出了機場,我跟兒子四下望望,卻沒有看到他的影子。我正要撥手機,卻見他手捧一大束玫瑰花,脈脈含情地從人群裏朝我們走來。

他還是那麽帥,金色的卷發顯然剛剛理過,一襲黑色長款大衣使他走路時,想不“風度翩翩”都難!再加上手中在滿天星中盛開的紅色玫瑰花,在接機的人群中,顯得那麽顯眼、那麽與眾不同。

我還從來都沒有享受過這樣浪漫的接機。小別重逢之後再次四目相對,我知道,我們是分不開的。

    後來他告訴我,其實當我在他最需要我的時候,一怒為“陳醋”,頭也不回地跑回中國之後不久,他就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好幾天。 那個時候他就暗自下決心——再也不見我了。

“跟我想的一樣。”我不服軟地說。

但是,後來,他就忍不住開始想我。正好他的朋友馬丁常常去中國工作,而且因此找到一個非常好的女朋友,他對中國文化和中國女人比較熟悉,給了他一些開導。他們是幾十年無話不談的老朋友,馬丁在調解我們的矛盾、和緩我們的關係中真的功不可沒。

可是,他說他還是不明白,為什麽我當初生那麽大的氣。我說:“你知道嗎?我以前也有過很多的男朋友?”

“我知道,正式的婚姻就已經有過兩次。”

“那你想讓我都告訴你嗎?”

”不要、不要。“

 我繼續說:我最討厭在男女關係中總是回顧過去。我遇見過一些男人,一見麵就要“痛說革命家史”,祥林嫂似的嘮叨她前妻或前女友怎麽對不起他,還要不停地追問我的過去。我們都是為了向前看、為了新生活才走到一起的,我不原意把時間都用在回顧和總結上,也不原意讓過去的“一時糊塗”和“軟弱失足”什麽的來幹擾我們今天的生活。

我之所以喜歡R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們有很多兩個人都感興趣的話題——文學、藝術、宗教信仰、哲學思想,特別是中西文化的差異和因此而發生的趣事。實在沒有的說,就沉默。默默地看著對方,默默地看著美好的景色,默默地聽音樂,默默看著盡情嬉戲的孩子……生活中有太多美好令我們享受和珍惜,為什麽要為不愉快的過去浪費時間呢!

他說:“你是對的。我們以後不再提以前了,不過你到底有過多少男朋友啊?”看,又來啦!我們都笑了。

其實,過去的生活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可以不提,但是,卻不可能全部遺忘。而事實上,人到了一定年齡,身邊的事情常常很快忘記,而那些越久遠的事情,越是在大腦裏日漸清晰。加上有一些人或事,常常或者必須在我們眼前出現,作為過去與今天與未來的連接,提醒著我們很多有很多很多、我們也許不原意提起的過去。

有一次,我們開車出去玩,R的手機響了。他的手機在車上就調成車載,他和對方說話,車裏的人聽得清清楚楚。可是電話另外一頭的人常常不知道參加“電話會議”的人有誰。

R說,我沒有什麽秘密,不怕你聽,不過你不要吭聲,不然打電話過來的人會不舒服。我不知道為什麽,倒挺喜歡這種感覺的。

可是,這次的電話卻好像不那麽令人愉快。

“咳,L先生!”對方顯然是一個嬌滴滴的年輕女人。

“咳,L太太!”R 居然這樣稱呼她!我知道,這是他前妻!已經離婚20多年、還保持他光榮姓氏的尼娜!我知道,她是R兒子的媽媽;我理解,就像我女兒的爸爸、我的前夫跟我的關係——雖然早已經不是夫妻,但是,仍然保持著親戚一樣的關係。可是,他們這樣類似調情一樣的談話,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點兒不舒服。

尼娜從17歲時跟R在一次舞會上認識之後,就搬到他家不走了。一住就是八年!她對R的照顧,比R的媽媽還要無微不至。R 比她大三歲,那個時候還在上大學,每次回家帶著髒衣服,都被她洗幹淨、熨平整,再放回包兒裏。R有她這麽一個會做家務的前妻,我又是另一個極端的典型,她就是我那個很難超越的標杆!

同居八年之後,尼娜要求結婚。R卻以各種理由推脫,終於有一天,尼娜攤牌了——不結婚,我就搬走!R以為她在嚇唬他,誰知她真的一個星期沒有回家,還告訴R她是在一個男人家裏!

原來她去了一個對她一見鍾情的男人家,跟那人同居了一個星期!對此,R 的表現讓我大跌眼鏡。他居然跑到那人家裏,把尼娜提起來,說:“這是我的女人。回家,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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