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澤萬沒料到,李公公居然畏罪自殺了,這下可好,好不容易捋順了條線,又斷了。
同澤懊悔不及,怪自己大意了,可冷靜下來他轉念又一想:這不正說明這閹人有重大嫌疑麽?想必他自知罪孽深重,無論是盜賣禦用藥材,還是私用禦米致君上駕崩,哪個都是死罪,甚至可能牽連九族……這條線不能就這麽放棄,那閹人背後的主使肯定是個能壓他一頭的人物……嗯,荀公公是王太後身邊的紅人,又是內監總領,當初小栓子不也是被他給滅的口?此事,他肯定脫不了幹係。
同澤見跪著的小太監遇事並不慌亂,看樣子是個能成事的主,就想探探他的底,慢條斯理地問:“起來吧……叫什麽名字?做什麽的?”
“回殿下,奴才叫四喜,平時幫李公公清理庫房,做些雜務。”
同澤見他麵目清秀,講話不慌不忙,條理清楚,又分管庫房,不禁暗喜,又問:“識字嗎?”
“回殿下,奴才進宮前讀過三年書,識字,會籌算之術。”
噢?天無絕人之路啊。同澤聞言心喜,卻不露聲色,冷冷道:“李公公倒賣藥材,十惡不赦,他雖已畏罪自殺,但此事決非他一人所為,必有幫凶。本王奉新君之命,督辦此事,無論牽扯到誰,本王絕不姑息。本王見你是個明白人,響鼓不用重錘,不管你是否參與其中,隻要你如實舉報,本王可力保你一命,委以重任也未嚐不可……本王的手段,想必你也有所耳聞,若還不知道的話,本王隨時隨地可以讓你見識見識……機會隻有這一次,生死僅在一念之間,你自己看著辦。”
四喜趕緊跪下,稟道:“殿下明察,四喜資曆淺,無靠山,隻是個仰人鼻息的奴才,李公公勢大,在藥膳房隻手遮天,奴才安敢不從?隻是……”
“隻是什麽?!協從也是死罪,北鄢的王法是擺設,隻是讓人隨便看看的麽?!”
“奴才不敢”,四喜邊說邊不停地磕頭告饒:“李公公倚仗有靠山,行事肆無忌憚,對奴才們大施淫威,奴才們稍有不如他意之處,他輕則鞭撻,重則奪命,奴才看在眼裏,敢怒不敢言。”
同澤一笑,不屑道:“人死不能開口,你說了這麽多,在本王看來,不過是你推卸責任的一麵之辭。赫,你倒是能言善辯,巧舌如簧,想糊弄本王不成?”
四喜心想:前有狼,後有虎,怎樣都是個死,不如豁出去搏一下,興許還能逃出生天。他道:“洛王殿下明鑒,小奴對陛下忠心不二,不願與李公公同流合汙,可又不敢公然違逆,隻能私下裏收藏他作惡的證據,以便日後洗脫自身的罪責。”
同澤大喜,依舊不緊不慢,問:“你可知,栽贓陷害,罪加一等?”
四喜深施一禮,請求:“殿下,請容奴才離開片刻,給殿下取來證據,請殿下明辨。”
同澤拿著四喜遞上的一本藥材出入帳簿,他快速瀏覽,很快就找到了禦米一項:八月初三,取禦米十兩。他心想:如此之量,定非常規藥用,私賣又不值得,再者,禦米是父王駕崩前一個多月取走的,時間也符合。
同澤難掩喜色,指著賬本,道:“解釋一下。”
“啟稟殿下,孫公公以前是庫房的主事,今春突然得急病暴亡,之後,由奴才接手,主管庫房的藥材進出,奴才嚴格執行規定,必須有禦醫的藥方,或者陛下的禦批,奴才方敢取出藥材。奴才見李公公多次違規,取走一些名貴藥材,既不讓奴才問,也不告知流向與用途。奴才鼠膽,怕日後受他牽連,便私自留了一本暗帳,將在任以來的所有違規藥材出入均記錄在帳。”
“可知,禦米是誰取走的?”同澤並不關心被倒賣的那些人參、鹿茸等名貴藥材。
四喜搖頭:“不知,奴才也不敢問,李公公隻是讓我給他取十兩禦米,還囑咐我:懂事的話,就閉嘴。”
同澤讓四喜在那賬本的一頁空白處按下手印,囑咐他:“李公公的下場看見了吧?能說是你的本能,能不說是你的本事,隻要你能守口如瓶,本王保你不死。”
同澤輾轉反側,思考了幾乎一整夜,他心裏清楚,荀公公有母後這個大靠山,又是個修煉多年的老狐狸,肯定不像四喜那隻小雛雞,稍一嚇唬就屁滾尿流了。
次日一早,同澤差人將荀公公叫來,不動聲色問:“李公公昨日投了湖,想必荀內監已知曉此事,你可知,他為何自殺?”
“回殿下,老奴聽聞,李公公嗜賭成性,又乖張暴戾,對屬下極其嚴苛,此番他想不開,八成也是因為賭輸了……不過話說回來,老奴是內監總領,對屬下監管不力,自然難辭其咎,殿下,老奴願罰三個月的俸祿,以儆效尤。”
荀公公不卑不亢,說話滴水不漏,他極力撇清他自己與李公公的關係,在同澤看來,無疑於欲蓋彌彰。同澤本想拿這閹人開刀,隻要想法子往死裏折磨,任誰也不會守口如瓶的,可轉念又一想:這老狐狸是個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主兒,又對王太後忠心無二,若我手裏證據不足,不能將其一擊斃命,恐打草驚蛇,還是暫時先穩住他吧。
“荀公公,本王奉陛下之命,熟悉宮廷事務。今日找你來,隻是想跟你打聽一下李公公的為人作派,畢竟人命關天,本王不能掉以輕心。”
其實是這樣,有缺陷的人物“自帶故事”,他的缺陷會自然而然引來各種drama,太好寫了。沒有缺陷的,就要絞盡腦汁給他編故事,讓他受罪,其實是很痛苦的。
真的是,啥事都有代價啊,嗬嗬。
不過我那篇嫁接算是個例外,夏同學自始至終、裏裏外外都是個大渣,我知道這樣做其實不討好,嗬嗬,不管了,自己筆下的人物,自己說了算。
我敢保證,任何一個肯花時間寫小說的人,都把主要人物當成親生孩子一樣仔細愛護,好品德都安給他(她),大缺點都安給他(她)的對手敵人競爭者,或者某個配角。
但是,寫得越多、讀得越多,就發現這樣對主人公其實沒啥好處。往往是那些咱們不是特別心疼的孩子(類似於領養的孩子),也就是配角甚至反角,因為有缺陷有棱角有糾結、因為敢愛敢恨敢直白表示自己的不堪入目的欲望,結果就是這些人成了更加有血有肉有趣的角色,而咱們的大男主、大女主成了完美無缺但嚼起來沒啥味道的老好人甚至濫好人。。。。設想一下,如果這一篇就是同澤當主人公,會是多麽“荷爾蒙飆升”的一個故事?
哈哈哈,不是光你光我啊,幾乎所有的小說作者都一個德行。(我頂鍋蓋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