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0)
2015 (94)
都說知己難求,其實是根本不可求。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人莫過於自己了,可現實中有幾個人真正對自己有個清醒的認識呢? 更不要說讓另外一個人去知道你,理解你,能夠讀懂你了。就是自己對著鏡子照,也是你舉右手,鏡子裏的你舉左手,完全不對路子。
所謂的“知己”充其量就是能在一個思想層麵交流的人,不見得有相互的認同,但彼此知道對方在說什麽,問什麽,不至於太南轅北轍,驢唇不對馬嘴。
男女之間的卿卿我我,相互感到慰藉,感到溫暖,應該算作相好,所以需要包容,需要忍讓,需要絞盡腦汁的去理解,更需要時不時的去迎合,去人為的創造一些所謂的浪漫。男女之交總會摻雜一些生理上的互補,動物本性的原始,所以嚴格上講這種知己更不能算做“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