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波

心如止水是一種境界,一種修煉,也是一種無奈與蒼老。不管年齡多大,經曆如何坎坷,有心如水,總是希望風兒吹過,帶起片片漣漪,湧起層層水濤,掀起滔天的巨浪,將那沉澱水底的淤積盡情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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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訊雜談》二

(2011-02-19 17:31:08) 下一個

看娛樂節目,從來隻是看內容,看形式。對節目背後的人與事不感興趣,也從不想議論什麽。 昨天看到如下一篇報道,有說兩句的感覺。對事情的前後經過不清楚,僅對報導反映出的情況就事論事。

 

感覺上《春天裏》這首歌是汪峰寫的,唱紅了的是旭日陽剛。不知去年11月份,在上海體育場演出時,汪峰有沒有對旭日陽剛說過或有沒有什麽約定,這首歌隻有我帶你們唱時才能唱,否則就是侵權。

 

春節晚會很早以前,就看過一個對旭日陽剛的采訪節目,裏麵唱的也是《春天裏》。在春晚唱《春天裏》,依據下文中描述的兩者關係,汪峰也不可能不知道。所謂的“禁唱門”早不出,晚不出,偏偏在旭日陽剛春晚唱過之後鬧出來。這裏麵除了說明汪峰這個人很有心機外,似乎不說明什麽別的。

 

文中稱,之所以這樣,是要喚醒公眾對版權的重視。這句話說得很正確,中國公眾對版權的認識太模糊,懂得太少;以至於汪峰一鬧出個“禁唱門”,旭日陽剛趕緊道歉,表示不經許可不再演唱了。

 

一首歌曲是否會走紅,主要有兩個因素,一是歌曲的詞曲寫得好,二是演唱者演繹的好;兩者缺一都是不成的。《春天裏》之所以會在上海體育場唱得人們“淚流滿麵”, 《春天裏》之所以會上春晚,並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這裏有詞曲的作用,但我想旭日陽剛的身份,和他們發自心底的傾情演繹更起作用,這在每位為此激動的觀眾心裏是最清楚的。

 

《春天裏》的詞曲在人們心中留下的印象,遠不如旭日陽剛那種自信奔放的神情留給人們的感覺深。如果這首歌汪峰寫好後留給自己唱,是否會有今天的成績,我想大家心裏最清楚。看樣子以後汪峰寫的歌最好都是自己去唱,其他歌手們,甚至百姓們最好不要唱他的歌,也不要聽他的歌,如此也就不會有什麽侵權的事了。百姓無知,缺乏版權意識,更不知汪峰們腦子裏有什麽彎彎繞,所以對這種維權意識很強的聰明人,還是遠點兒為好。

 

《春天裏》是旭日陽剛唱紅的,汪峰應該感謝旭日陽剛才對,借助別人之力,炒作自己有些太小人了。旭日陽剛的《春天裏》,唱版的版權永遠是旭日陽剛的。如果在這次“禁唱門”之前旭日陽剛沒有和汪峰有什麽約定或簽署過什麽,國家版權法裏麵對詞曲作者的歌曲演唱範圍沒有包括此次事件的內容,那麽旭日陽剛就沒有必要道歉,更可以想唱就唱。就是版權法有什麽規定,這裏的責任也是國家相關部門的責任,屬於“普法不利”;春晚組織者更要有責任,節目是你們甄選的,有關規定和權益你們應該清楚才是,而不是旭日陽剛有什麽不對的地方,“不知者,不為罪”。在這個時候,相關部門應該說句話,為旭日陽剛說句話。如果這樣做了,定會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春晚把旭日陽剛送上舞台,這個時候應該站出來。

 

寫一首歌有什麽難得呢?我想能寫的人心裏都很清楚,半小時的勞動;大家不妨多寫一些送給旭日陽剛這樣的歌手去唱,讓他們的自信和對生命的詮釋傳遍大地,感動每一顆尚有良心的心。自己的歌曲得到認可,是真正熱愛藝術的人最大的渴求,一心想著版權和名利的人也絕不是什麽真正的藝人。

 

如果非要以功利去衡量這場“禁唱門”, 吃虧的是旭日陽剛。你們免費做了別人的推手,把“名不見經傳”的一首歌唱得全國人民都知道,不但得不到勞務費,反過來還要像小偷一樣去道歉,人格上受辱。 占便宜的自然是汪峰了,內心動機自己最清楚;反過來全國人民也不是傻子,內心裏也很清楚。 既然汪峰把版權比作“自家的媳婦”, 最好還是放在家裏,用被子好好捂好,免得走了光,讓別人占了便宜。

 

“吃虧是福”, 這句話用在這個“禁唱門”上再貼切不過了。汪峰的炒作,我想會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旭日陽剛通過這件事會得到更深刻的教訓,對人生會有進一步的理解,今後唱出的歌會更有力度,同時也會贏取更多的支持。

 

“文藝是為人民大眾服務的”,如果中國還是社會主義性質,還是以人民大眾為上的社會架構,這句話就有著現實的意義。中國的版權法就應該有別於其它社會架構的版權法,應該保護的是廣大民眾的娛樂權利,而不是少數人的經濟權益。而那些真正的人民詞曲家,也絕不會因為像旭日陽剛這樣的平頭百姓唱紅了自己的歌而去追討什麽版權,著作權。

 

向民間歌手,向街頭歌手,向旭日陽剛這樣的歌手談維權,醜陋的是汪峰們!旭日陽剛沒錯!

 

所看報道摘貼如下;

 

昨日(17日)下午,“禁唱門”風波中的汪峰飛來申城,為326日首個上海演唱會造勢,麵對媒體鋪天蓋地的《春天裏》問題,他解釋稱,禁令並非隻針對旭日陽剛,而是所有人,“這件事的關鍵點在於對版權的尊重,對創作者意願的尊重,至於所謂的錢什麽的,是放在最後一位的”。

去年11月,“怒放”上海體育場演出中,汪峰帶著名不見經傳的旭日陽剛,共唱一曲《春天裏》,聽得台下觀眾激動地在網絡留言“真是‘淚流滿麵’”;短短數月後,誰能料想,同樣的人、同樣的歌,卻已是“不同的聲音”。

針對熱議的“禁唱門”事件,昨日,汪峰再度強調,這就是一個維權的行為,沒想到掀起這麽大動靜。他表示,出於喚醒公眾對版權的重視,未來,除非是類似奧運會、賑災義演等國家級大型演出活動,否則,不光是旭日陽剛,其他人也都無法演唱《春天裏》這首歌。對此,汪峰引用網絡上老百姓的比喻解釋說:“很簡單,我的媳婦再好,也不可能是你的媳婦。這麽說,哪怕你不懂版權的人,也應該明白了。”

此次上海演唱會,汪峰將親自演繹《春天裏》,他表示,並不是因為這首歌現在有多紅,而隻是純粹意義上地愛這首歌,“2009年我寫《春天裏》的時候,生活狀況其實挺糟糕的,當時寫這歌是希望生活能夠煥然一新”。汪峰表示,希望上海的樂迷到時能跟他一起合唱,“因為在大合唱中,最幸福的其實是你們(觀眾)”。至於是否有計劃為“旭日陽剛”再寫一曲,汪峰回應道:“我沒說可能,也沒說不可能。我的原話是,我的新專輯製作、宣傳完成,至少要等78個月,在這之後,我才有時間進行新的創作,以後的事以後說。”

同時,他希望未來外界降低對於“禁唱門”的關注度,將目光放在音樂身上,否則即便是對於旭日陽剛而言,也是一種壓力,“我後來之所以不再接受采訪,也是因為再說下去,會讓人感覺得理不讓人。對方也不容易,道歉了,不唱了,大家明白是非曲直了,就行了。誰都不是罪人,誰也都不是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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