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人民網] 華南虎事件 從“真偽之辨”到“意義之爭”
(2007-12-16 13:06:22)
下一個
華南虎事件 從“真偽之辨”到“意義之爭”
撲朔迷離的“華南虎事件”在曲折之中,讓人又有期待。
今天,人們雖然沒有從剛剛結束的國家林業局新聞發布會獲得關於“虎照真偽”的更新信息,但國家林業局發言人“每天也打開電腦查看這方麵的報道”以及“已經注意到”互聯網公布華南虎照片鑒定的消息”的表述,讓人看到,公眾關注的“虎照”事件,同樣也在有關政府機構的“視野”之中。
至於華南虎引發的“公眾關注”,國家林業局並未視之為“沒有意義的爭論”,而是肯定為“一種文明的表現、一種進步的表現”——雖然發言人所指的“進步”,僅僅是指生態文明的進步,而並非政治文明的進步。
一心欲求“虎照真相”的公眾可能會覺得這樣的回答,並不足以釋疑解惑。但當“虎照之爭”已從 “真偽”之爭,上升到“意義”之爭的時候,國家林業局“相信陝西省人民政府和陝西省林業廳會科學認真地對待公眾質疑”的說法,更讓人們對一直真相難明的 “虎照”事件,產生了一種新的期待:希望地方政府部門的“科學認真”的態度,能夠回應公眾質疑,廓清籠罩於“虎照事件”的層層迷霧。
但在欣喜之餘,我們還需要弄清什麽叫“科學認真”地對待。
“科學認真”對待華南虎事件,第一要做的是劃清“華南虎事件”的範圍,確定華南虎的有無,與虎照的真假,是兩個既互相聯係,又彼此區別的“真相”,它們同屬“華南虎事件”之中。
華南虎事件發生至今,已經變成了“兩隻老虎”,人們不僅關注那隻出沒在崇山峻嶺中的野生虎的有無,更關注那隻遊蕩在我們身邊的“照片虎”的真偽。“我愛華南虎,更愛真理”,關於這兩者的關係,以及關注“照片虎”的意義,已有無數人論述。當“虎照真假”不僅關涉政府公信力,也關乎公眾知情權,“科學認真”地對待公眾期待,“華南虎事件”不能僅僅考查於活體老虎,更要給出“虎照”的真相;即使華南虎確實存在,也不能回避公眾對“照片虎”的追問。
“科學認真”對待華南虎事件,還需要我們的政府部門,對“華南虎事件”的相關“責任”有更清晰的認識。
經過了四十多天的爭論,“虎照事件”似乎已經走進了一個“死胡同”。近日,六方專家稱華南虎照片造假,但相關律師認為這樣的鑒定沒有法律效應。此前,國家林業局對於華南虎的行政複議要求給予了不受理決定書,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再次聲明“行政行為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而陝西省林業廳的說法是,“照片之間引發的爭議,不屬於我廳的職責範圍處理的事情,應該通過刑事調查等其他渠道解決。”
作為“虎照”的始作俑者,陝西省鎮坪縣林業局似乎是最有責任推進“虎照”鑒定進程的,雖然正如他們所言,他們不該是照片的直接鑒定者,但作為一級政府,作為“虎照”消息的發布者,麵對如此眾多的公眾質疑,事關自身公信力,應該有責任催促有關部門或者第三方機構,作出明斷真假的鑒定。但鎮坪有關官員給出的回答是“這樣的爭論沒有意義。”
沒有鑒別虎照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沒有推進虎照鑒定進程、查清真相的責任。實際上,當虎照演變為一個公眾事件,從鎮政府到省林業廳,都不再是局外人,他們的誠信和利益都與虎照緊緊捆綁在一起。由他們出麵澄清事實真相,是公權力的義務。公眾如同國家林業局一樣,期待地方政府能夠“科學認真”地對待公眾的質疑,能夠明確自己在“華南虎事件”中的“權利”和“責任”。
也許有人說,那麽多國計民生的大事,區區照片真偽是小事一樁,何值如此大動幹戈沒完沒了?
我們教育孩子都說“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為什麽到成年人世界裏,在談論到政府責任時,反而忘記了“事必做於小”這些基本道理?我們生活在一個具體的世界,每個人都是通過一些具體而微的事情,感受公平與誠信,體會和諧與正義的。17大報告將小學生的書包寫入其中而不以為小,中央政府“關注民生”的大政方針,更是建立在“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之上。當“虎照事件”產生如此廣泛的影響,動用如此多的社會資源,當“華南虎事件”在演變過程,從最初的照片真偽之爭,上升到對政府、專家、科研機構等方麵誠信的懷疑,讓人感到社會信任資源的被消解,我們有理由憂心“虎照事件”彌漫的不信任危機,可能造成的“社會之傷”,不僅是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更是對我們這個行進在建設民主政治進程中的社會的挑戰。
是以“科學認真”的態度,給“虎照事件”一個明明白白結局的時候了。 (本文來源:人民網—天津視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