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有所思,有所感,從曆史的時空中來,再回到曆史的時空中去。
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八一):香山莫金饒

(2025-04-06 06:13:33)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八一):香山莫金饒

香山胡蘆棚村

莫金饒(Yum You)是香山縣葫蘆棚村人,生於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

他的父親名叫莫阿其(Mo Ah Kee),大約出生於一八七三年,早在一八九八年之前便赴澳謀生[1],幾經輾轉,最終在昆士蘭省(Queensland)北部重鎮湯士威蘆埠(Townsville)定居下來[2]。一九○三年,他與人合股,在該埠開設一間商鋪,名為“福和棧”(Hook Wah Jang & Co.)[3],經營果蔬布匹雜貨[4],可能還提供旅舍生意及具有酒牌,可銷售各種酒類;此外,還代辦匯款,兼具金山莊性質。一九一○年初,他還把商行的廣告做到了雪梨的華文報紙上[5]。據報導披露,一九一二年初湯士威蘆埠華商慶祝邑人孫中山當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聚會,集會地點就在位於弗林德斯大街(Flinders Street)的福和棧大花園[6]。由此可見,在當地眾多的華商中,福和棧商鋪規模在當時還是不小的。

一九二一年,當澳洲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主要由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負責辦理中國學生來澳留學事宜後,當年五月初,莫阿其便填表遞交給位於美利濱(Melbourne)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兒子莫金饒的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他以自己參與經營的福和棧號商鋪作保,承諾每年為兒子供給足鎊膏火銀,供其留學之用。他為已經十二歲的兒子前來留學所選定的學校,則是湯士威蘆的威士端學校(West End State School, Townsville)。

中國總領事館接到莫阿其為兒子莫金饒提出的留學申請之後,立即予以審理,不到三個星期就有了結果。五月二十六日,總領事魏子京為莫金饒簽發了編號為46/S/21的中國留學生護照,並在次日就為他從澳洲內務部拿到了入境簽證。按照流程,中國總領事館當天就將此護照寄往中國,以便在家鄉的莫金饒盡快收拾停當,前來澳洲留學。

接到護照後不久,莫金饒的家人一邊通過香港的金山莊代為安排船期及旅程的監護人,一邊為其準備行裝。經三個月左右的安排,一切就緒,他就被家人送到香港,在此搭乘“獲多利”(Victoria)號班輪,於一九二一年九月十四日抵達湯士威蘆,順利過關,入境澳洲,開始其在澳留學生涯。

在父親的店鋪住下並休整了二個星期之後,莫金饒於十月一日正式入讀威士端公立學校。從年底校長提交的報告看,無論是學業還是操行方麵,莫金饒的表現都令人滿意。自此之後,一直到一九二六年三月,這位香山少年都在這間學校按部就班地上學,平平靜靜地讀了五年半左右的書。

一九二六年三月四日,年屆十八歲的莫金饒在湯士威蘆登上“太平”(Taiping)號班輪,離開澳洲返回中國去了。據報他此次回國是因為來澳讀書五年有餘,想回去探親。考慮到他來澳留學是從小學讀起,此時應該是完成小學課程升讀中學課程之時,因而還想回來繼續學業。為此,在回國之前,他通過中國總領事館向內務部提出再入境簽證申請。內務部接獲申請後,檢查以往莫金饒的例行報告,未發現他在校期間有任何違規行為,校方對他的印象也不錯,自然不會拒絕,遂準允其申請,條件是如果他在回國之後的十二個月內重返澳洲留學,當可獲入境簽證,繼續其學業。

然而,此後澳洲再沒有與他有關的檔案記錄。換言之,盡管澳洲內務部對其重返該國留學開放了綠燈,但莫金饒回到中國後很可能改變了主意。考慮到他是在中國大革命的高潮中回到北伐戰爭策源地的廣東,機會極多,也許在這種形勢下,他找到了自己日後發展的方向。畢竟是形勢比人強。

一九二一年五月,莫阿其填寫申請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莫金饒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

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國駐澳總領事館魏子京總領事為莫金饒簽發的中國留學生護照及澳大利亞內務部次日簽發的入境簽證。

一九一二年,莫阿其申請的回頭紙。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You, Yum - Student of passport, NAA: A1, 1926/3557


[1] Ah Kee, NAA: J2481, 1898/7。

[2]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Ah Kee (of Townsville)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EASTERN on 1 October 1912, returned to Townsville per EMPIRE on 10 December 1913, NAA: J2483, 105/43。

[3] 其中的一個主要合夥人是Mar Kee(馬琪,譯音)。他一直擔任該商鋪經理,到一九二二年才離開該商行,另立門戶。見:“Public notice”, in Townsville Daily Bulletin, Tuesday 17 January 1922, page 1 Advertising。

[4] Chinese employed under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by Hook Wah Jang & Co, Townsville, Queensland [death of James Sue Sue, wife Wai chun or Wai Jun, Mar Man Chiu, Mar Chor Kin], NAA: J25, 1949/2743。

[5] “福和棧”廣告,載《東華報》(Tung Wah Times)一九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七版。

[6] “An Explanation”, in Townsville Daily Bulletin, Saturday 3 February 1912, page 7。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