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七五):香山陳李、陳林兄弟
香山石岐
陳李(Chun Lee)和陳林(Chun Lum)是兄弟倆,香山縣石岐人,前者生於一九○八年三月十五日,後者是一九一○年五月十九日出生。他們的父親名叫陳兆祺(Chun Chew Kee),早年便奔赴澳大利亞發展。因在澳大利亞檔案中無法查找到與其英文名字(全名)相關的宗卷,無法得知其具體來澳的年份與蹤跡;隻有與Chew Kee相關的宗卷,但其是否屬於他或與其相關,則難以確定。完全可以確定的是,在一九二十年代初,他是鳥沙威省(New South Wales)內陸東北部大鎮其連彌時埠(Glen Innes)的大型華商公司“廣生隆號”(Kwong Sing Long & Co.)的股東之一。而在雪梨(Sydney)華文報紙上,他的名字也曾出現過多次。比如,一九一六年五月捐贈中國南省護國軍政府軍餉[1],以及一九一八年十二月捐助雪梨華僑維持禁例會經費,為在澳華人爭取權益[2]。能夠出手捐款超過一鎊,說明在經商方麵已經有一定收益,在澳曆史須有一定的積累。在上述捐款名單中,與他名字同列的餘江(Yee Kong),也是香山隆都人,大約在一九○○年左右來到澳大利亞發展,與他一樣,亦是上述廣生隆號的股東之一[3]。從鄉人同行抱團發展的粵人赴澳謀生的特點來看,陳兆祺應該也是在上述年份前後就抵達這裏發展並定居下來。
自澳大利亞從一九二一年開始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開放居澳華人申請其在鄉子弟前來留學,廣生隆號的幾個股東都申請自己的子女前來其連彌時埠留學,比如關廣煥(Wah Sun)[4]的兒子關泗合(Quan See Hop)[5],以及關洪裕(Harry Way Yee)[6]的侄子關添(Kwan Tim)[7],還有餘江的兒子餘明(Yee Ming)[8]。陳兆祺看到這些股東們的子侄輩來到這裏讀書,也動了將兩個兒子辦理來澳留學的念頭。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他備齊材料,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填妥申請表格,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兩個兒子的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準備將倆兒子都安排入讀其連彌時埠的紅嶺皇家書館(Red Range Public School)。為此,他以其入股的廣生隆號商行作保,允諾每年分別提供膏火五十鎊,作為此時已分別十四歲和十二歲的兩個兒子陳李和陳林在澳留學期間所需之各項開支。
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接到陳兆祺遞交上來的申請後,用了三個多月的時間才審理完畢。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九日,總領事魏子京給陳氏兄弟簽發了中國學生護照,號碼分別是225/S/23和226/S/23;僅僅過了一天,內務部也核發給他們留學簽證,並將簽證章鈐蓋在上述護照內頁。中國總領事館從內務部拿回上述護照後,便按照陳兆祺的指引,將其寄往香港的金山莊保生昌號,由其負責交給護照持有人,並為他們安排赴澳行程。
保生昌號的工作還是很及時有效的,僅僅三個月就一切安排妥當。但此時卻隻有哥哥陳李可以成行,弟弟陳林則不知何故不能跟哥哥一同出發,需要延後。由是,陳李便由家人從香山縣送往香港,讓他在此會同來自東莞也是前往澳洲留學的蘇溢光(Soo Yat Kwong)[9],一起搭乘“依時頓”(Eastern)號輪船,於當年六月二十三日抵達雪梨,順利入關。他的舅父Harry Lee(李哈利)[10]去到海關將其接了出來,隨後再換乘其它交通工具,北上距此六百公裏的其連彌時埠。
按照父親陳兆祺此前的安排,是想讓兒子來到其連彌時埠後便入讀紅嶺皇家書館,因為二年前餘江的兒子餘明便是在此上學。可是,到八月初時,內務部想了解陳李的上學情況而致函上述學校時,卻得知他根本就沒有在這間學校注冊。該校校長解釋說,這裏隻有餘明這一個中國學生;雖然此前也有當地華人來此聯絡要將其兒子安置在這裏讀書,但迄今為止未見蹤影。校長進一步表示,根據他的了解,如果可能的話,估計陳李是去了坦勿埠(Tamworth)的西坦勿公立高小(West Tamworth Superior Public School)上學。他解釋說,因為餘明剛剛從紅嶺皇家書館退學,就是因其父餘江已去到那個鎮子開店,因而要轉學去那裏念書;而此前陳李打算進入紅嶺皇家書館讀書的主要目的,顯然就是想跟餘明作伴。如此,當餘明轉學到坦勿埠後,陳李如果還想跟他一起結伴上學的話,那麽,他去到那裏讀書的可能性就最大。內務部認為上述解釋合情合理,便轉而再去函西坦勿公立高小詢問。八月二十日,該校校長複函表示,他的學校沒有一位名叫陳李的中國學生;而他在谘詢該校學生餘明的家長餘江之後得知,原本陳李確實是打算來此跟其子一起上學,但此時他還在中國,尚未來到澳洲呢。顯然,餘江是把陳李和陳林兩兄弟的名字給混淆了,而陳林此時確實還在中國,尚未來到澳大利亞留學。
內務部在西坦勿公立高小也沒有找到陳李之後,不知道他到底去了什麽地方讀書,遂於九月初行文鳥沙威省海關部門,請其協助查找這位中國學生的下落。一個星期後,海關便報告說,實際上,陳李在其連彌時埠並沒有停留幾天,而是很快就又回到雪梨埠,住在舅父李哈利那裏,並於七月四日注冊入讀位於城裏必街(Pitt Street)的基督堂學校(Christ Church School),畢竟這裏的條件和環境等方麵都遠勝其連彌時埠這個偏遠鄉鎮。
這樣一來二去,時間很快就到了一九二四年。雖然總體而言,內務部隻是接到最終的海關報告,表明陳李在學校中的表現還算是不錯,但此後一直也沒有收到學校提交的有關他在校表現的例行報告。而不幸的是,基督堂學校在上半年的複活節放假後就於四月十七日停辦,原因可能跟教會的經費來源困難及師資無法保證有關。因此,當學校停辦時,校長才將陳李的出勤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情況正式寫信告知內務部,並說明已經建議這位中國學生去往其它學校入讀。隨後,內務部通過海關稽查人員了解到,這位中國學生已經轉學到鄰近的庫郎街公學(Crown Street Public School)就讀。
也就在陳李轉學到突然退學的這段時間裏,去年在接到中國總領事館寄來的護照後沒有跟著哥哥一起赴澳的弟弟陳林開始動身了。根據保生昌號安排的船期,這一年的五月底,陳林被家人送到香港,拿上護照後,就在此與另外三個早已約好的赴澳留學的小夥伴會合,結伴同行。他們三個學生中,一個是香山縣的阮英文(Yingman Gum Yuen)[11],另外的二人,一是台山縣的伍亞稱(Ng Ah Chan)[12],另一則是新會縣的鍾石仁(Jung Shek Yun)[13]。他們搭乘中澳船行經營運行的“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六月二十二日抵達雪梨港口。在雪梨的Harry Kee(關廣祺)[14]去到海關將陳林接出來,但因他在航海途中罹患了疥癬,海關檢疫部門查出來後雖然準允他入境,但特別說明,他必須先在家治療,待完全痊愈後方才可以正式注冊上學,以免傳染影響學校裏的其他學生。由是,關廣祺將陳林送到其連彌時埠跟其父親住在一起,但他隻能待在家裏,接受定期檢查,直到十月初完全痊愈。
然而,在弟弟陳林抵達澳洲處於居家隔離之際,陳李也在七月份前後就離開了庫郎街公學,但直到九月底該校向內務部提交例行報告時,後者才得知這個消息,遂再次行文海關,要求協查其去向。到十一月底,海關部門經一番訪查,最後得知十六歲的陳李在大約七月份時便離開學校,在雪梨內城區西部的安南岱區(Annandale)其舅父所開的一個蔬果商鋪裏幫手經營。可能是意識到了內務部和海關在查找其去向,李哈利遂再安排他進入學校念書。但李哈利沒有再讓陳李回到庫郎街公學,也沒有安排他進入雪梨城區的其它學校,而是將其送往鄉間,即位於雪梨去往其連彌時埠中間的一個小鎮司康埠(Scone),於十一月四日注冊入讀該埠的司康公立學校(Scone Public School)。實際上,此時距學年結束放暑假也就剩下一個來月的時間,也許陳李到此地讀書就是為了躲避海關人員的進一步稽查。當海關稽查人員警告李哈利和陳李上述曠課打工的做法嚴重違規,到次年六月將不會再獲留學展簽甚至會被取消簽證時,他們似乎對此警告並不以為然,因為據說明年初陳李就會離境回國。
果然,在還沒有等到內務部對其采取行動之前,陳李就已經自行作出了選擇。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他在雪梨港口登上駛往香港的“丫拿夫拉”(Arafura)號輪船,離開留學一年半左右的澳大利亞,徑直返回家鄉去了。此後,再未見到與他有關的任何進入澳大利亞的記錄,說明年屆十七歲的他已對返回中國有了自己的堅定目標和人生選擇。
就在陳李曠課跑去打工協助經營店鋪的時候,一九二四十月六日,陳林經當地衛生檢疫醫生最後一次複查後確認痊愈,解除了居家隔離的限令,可以去上學了。他沒有像哥哥陳李那樣選擇去別的學校,而是按照父親陳兆祺此前的安排,入讀紅嶺皇家書館。因為其住處距離學校較遠,有三英裏半左右的距離,平時他都是搭乘馬車前往上學,但有時候因下雨和大風導致無法行走,就無法去到學校上課,除此之外,他的在校表現和學業都很令人滿意。當哥哥陳李離境回國時,他沒有跟隨,繼續在這間學校裏讀書。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九日,校長提供給內務部的例行報告顯示,陳林在校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可是校長也還是在報告中透露出其心聲。他表示,作為純粹的白人,他內心強烈地反對中國人和日本人前來澳洲,顯然,他是白人至上的“白澳政策”的支持者,但也不得不承認,陳林這個中國學生表現得很紳士,積極參與學校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學習非常刻苦努力,即便入學被耽誤了這麽久的時間,他也還是盡力克服困難,迎頭趕上。校長還在報告中強調,現在,陳林的英語已經說得很好,很受老師和同學的喜愛,就連他自己作為校長,也經常親自帶著這位中國學生去參加各項運動和比賽。
校長提交上述報告後不久,正好就到了年中放寒假之時,而陳林就也正好就此退學,去往雪梨西北部距主城區約五十公裏左右的裏士滿埠(Richmond),因為他的父親陳兆祺去到那個鎮子開設一家雜貨店鋪,他需要跟著過去。直到十月底內務部來函詢問陳林的在校表現時,紅嶺皇家書館的校長才將其轉學的情況見告,並表示,這個中國學生很勤奮,在幹農活時也是一把好手;而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他所做的這一切,實際上就是想將其在澳大利亞的臨時居留轉換為長期的甚至是永久居留。他把自己的這個感覺告訴內務部,意在提醒他們注意這個中國來的小青年。直到十一月底,內務部才根據海關的排查,得知陳林在靠近裏士滿的溫莎公立學校(Windsor Public School)上學。當然,從學校反映的情況看,陳林一如既往,仍然是在校表現和學業成績都令人滿意。
隻是陳林在此地讀書不到一年,自一九二六年三月起,他再次隨著父親轉場,搬遷到鳥沙威省西北部靠近雪山的圖穆特埠(Tumut),他的父親陳兆祺承頂了該埠的一家名叫Sun Kum Lee & Co.(新錦利號)的雜貨鋪,經營範圍也包括銷售陶器產品、服裝鞋帽。在這裏,陳林入讀圖穆特地區學校(Tumut District School)。到年底時,學校的報告顯示,除了算術等學科仍然保持較好的成績,其英語寫作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從一九二七年五月十七日起,陳林便離開了圖穆特,去到雪梨。但他沒有告知穆特地區學校校長他的去處,因此,後者隻能據實以告內務部。而陳林在雪梨轉了一圈,沒有找到合適的學校入讀,便於七月初重返溫莎公立學校入讀。校長隨後將此事通知雪梨海關,內務部才得知其去向。隻是他在這裏也隻是讀了半年,到年底學期結束後便又離開了這裏,再次去到雪梨。顯然,他重返溫莎讀書,隻是因一時間沒有想好在雪梨哪家學校就讀,為了符合留學生章程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措施而已。
一九二八年新學年開始,十八歲的陳林注冊入讀靠近雪梨唐人街的中西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讀了半年之後,他在當年九月二十八日致函內務部長,表示自己已經成為其連彌時埠新廣生號(S Kwong Sing & Co.)的股東,希望當局能將其學生身份轉為商人身份,亦即將今年六月份得以展簽的學生簽證轉為商務簽證。他自述此前幾年在不同的學校都保持了良好的學習成績,加上在赴澳之前於中國所受到的漢語訓練,使他中英文俱佳,正好是新廣生號商行此後發展與擴張所不可或缺的有利條件,因為這間商行的進出口貿易規模正在日益增長,也需要人手來做這方麵的工作。為加強上述申請,他還特地去到溫莎,請當地公立學校校長為其寫了一封很好的推薦信,一起寄給內務部長。而且,他還在征詢了父輩的意見後,聘請其連彌時埠最著名的律師兼政客艾伯特(P. P. Abbott)作為他此番申請的代理,由其向內務部長正式提出上述簽證轉換申請。艾伯特是鳥沙威省北部地區的職業律師,早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便非常著名,曾兩任其連彌時埠市長,也擔任過一屆聯邦眾議員;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澳大利亞參戰,他便加入澳大利亞皇家陸軍進入歐洲戰場作戰,戰後以中校階級退役,重操舊業,隨後在一九二五年當選為聯邦參議員。因其在政商兩界極具影響力,法律界的地位也很崇高,陳林冀望因他的出麵,能為自己的上述申請達成目標。然而,上述精心準備的申請以及所有的努力通通無用。十月十八日,內務部秘書複函,斷然拒絕了上述申請。無奈之下,陳林隻好繼續在中西學校讀書,直到年底學期結束。
一九二九年新學年開學後一個星期,陳林還沒有回到中西學校上課,校長戴雯麗小姐(Winifred Davies)對此特別緊張,生怕擔責任,遂趕緊將該學生未有注冊入讀的情況報告內務部。因內務部已經有了陳林總想轉換身份的印象,便馬上通知海關協查,看他是在什麽地方打工。二月十五日,海關稽查官員在雪梨找到了陳林。他向稽查官員解釋說,未能及時回校上課的主要原因是,暑期去到坦勿埠餘江的商鋪看了看,順便在那裏度假,畢竟他跟餘江的兒子餘明早在赴澳留學前便已熟悉,假期中兩個老朋友相聚一起,也是一樁美事。由此耽擱,回雪梨就晚了幾天。他向稽查人員表示,將會即刻返回學校念書。他確實是這樣做了,但隻是返回中西學校讀了一個多月,隨後退學。在複活節假期之後,他便進到雪梨城裏,注冊入讀都市輔導學院(Metropolitan Coaching College),主修通識教育和打字。但因該學院課程量不大,他在下半年仍然返回中西學校上課,而上述都市輔導學院的課則放在夜間進行。由是,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年底放暑假。
放假後,陳林去到其連彌時埠,因為父親陳兆祺在鳥沙威省鄉間轉了一圈,最終還是回到那裏經商。他來到該埠是為了幫助父親收拾東西,因後者早就計劃近期要回國探親。到一九三○年一月十一日,陳兆祺在雪梨搭乘“天咑”(Tanda)號輪船離境之後[15],陳林就呆在了其連彌時埠。因這一年開學後他也像上一年那樣沒有回去中西學校上學,戴雯麗校長還是跟上次一樣,趕緊將其行蹤報告給了內務部。海關接到內務部協查的指示後,就在中國城找到了陳林抵達澳洲時擔保接他出關的關廣祺,從他那裏得知,目前陳林應該是在其連彌時埠,住在新廣生號商行經理廣關結(Walter Gett)家裏。隨後,海關通過當地警察派出所,確認了上述說法,並且得知他已經在該埠注冊入讀新英格蘭文法學校(New England Grammar School)。也就在這個時候,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宋發祥亦在二月二十四日致函內務部秘書,正式知會通告了陳林的轉學事宜。所有的這些操作顯示,陳林的上述做法都是符合規定的,沒有引起什麽麻煩。由是,他在這間學校一直讀到十月份。
一九三○年十月六日,陳林再一次像二年前那樣,給內務部長寫信,告知他現在除了白天在上述文法學校念書,每周還有二個晚上聘請私教補習更多的西方文化和商業知識,目的就是想能盡早出來社會工作,以自己的知識貢獻社會,在經商中展現自己。他表示,作為一個二十一歲的年輕人,他已經找到了人生發展的目標,因而希望內務部長能將其學生簽證轉為商務簽證,他將作為新廣生號商行的職員,做好自己的工作。同一天,新廣生號經理關廣結也致函內務部長,表示願意接受陳林作為該商行職員,希望準允他離開學校,進入商行工作。與此同時,還是像二年前一樣,艾伯特律師行也再次作為陳林的代理,向內務部長提出上述申請。這一次的結果,仍然和二年前一樣,內務部秘書在一個星期後複函,再次斷然拒絕了這一申請。
陳林隻好再次耐心地呆在學校裏念書,但已經不像以前那樣保持全勤了。到年底,他曠課十四天,據悉是跑到鄰近的昆士蘭省(Queensland)去了,至於做什麽,他也沒有跟學校說;而到一九三一年新學年的複活節假期後,他就沒有重返學校上學。當內務部得到消息而行文海關要求對其曠課行為調查時,關廣結於四月十四日致函內務部長,為陳林申請六個月的學徒身份,讓其進入新廣生號接受商務培訓,因為該商行需要發展,也需要職員,中英文俱佳的陳林正是商行所需要的人才。他還表示,六個月之後,陳林就應該返回中國度假,希望屆時也核發給他十二個月內可以返回的再入境簽證,屆時他返回其連彌時埠就可以成為該商行正式職員。同樣地,艾伯特律師行仍然再次代理上述申請。或許是因為新廣生號是當地大企業,雇傭有十幾到二十個當地員工,每年營業額達到六萬鎊,加上每年進出口價值都在幾千鎊,社會經濟效益顯著,因而,這一次,內務部長沒有拒絕,而是於五月四日對上述申請開放了綠燈。
半年時間的學徒簽證,應該從四月起算,到十月份就應該到期。但到九月份時,陳林意識到自己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做也沒有學會,便致函內務部秘書申請展簽十二個月。為此,艾伯特律師行繼續擔當代理人為他爭取展簽。這一次也還好,內務部秘書沒有拒絕,但也沒有完全同意其申請的十二個月,而是采取折中辦法,同意給他展簽六個月。
申請成功後,陳林就策劃著申請一份一年半後返回澳大利亞的再入境簽證。他以中國市場廣大,需要跑一些地方和企業,爭取他們的訂單,以出口更多的澳大利亞麵粉、水果製品和肥皂等產品為由,希望內務部可以給他十八個月的時間,一方麵完成探親,另一方麵也可以多做些市場調研和接洽,拿些訂單回來。盡管他描繪的藍圖很好,內務部也基本上是按照規矩行事,於九月三十日批給他十二個月的再入境簽證,並強調這是正式的批複,他必須在十二個月內返回。既然如此,陳林無法再節外生枝,遂於十月十四日去到雪梨,搭乘“天咑”號輪船,駛往香港回國。
陳林也確實遵守諾言,不敢延後入境,便在國內待了不到十個月就急急忙忙趕回澳洲。當然,這個時間足夠他回國訂親結婚,畢竟此時他已經二十二歲,就要進入二十三歲,正好是談婚論嫁之年齡。或者家裏早就跟他訂好了佳期,就等著他回去完婚。一九三二年八月十日,他乘坐從香港起航的“太平”(Taiping)號輪船,返回雪梨港口,再次入境。海關因早就接獲去年內務部批複他再入境簽證的副本,因而當場便核發給他一年期的商務簽證。隨後,他便轉往其連彌時埠,正式入職新廣生號商行,開始其在澳之經商生活。
因檔案中沒有文件顯示出此次陳林從中國帶回來多少金額的訂單,無法得知其經營的進出口貿易給新廣生號帶來多大的收益,隻是他在餘下的時間裏按部就班地工作,一年時間很快就過去了。一九三三年八月十五日,艾伯特律師行作為他的代理,向內務部申請陳林的下一年展簽。內務部對於這樣的申請都會覺得是意料中事,但是否批複,還得看過去一年的業績如何。此時因受世界經濟大蕭條的影響,新廣生號商行進行了重組,老股東關洪裕被召回來取代關廣結成為經理,重新主持商行的管理和經營。他對前來調查的海關人員表示,陳林作為該商行的股東之一,現在是雜貨部門的副經理,主要負責物流,責任重大。而由於商行重組,所有的進出口業務都由總行負責,然後統一分配到在其連彌時埠以及周邊鄉鎮下屬的不同店鋪。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統計像他這樣持商務簽證的員工所能給商行帶來的訂單收益。而跟陳林具有同樣情況的,還有關泗合[16]。受世界經濟大蕭條的影響,生意也確實難做,商行本身就要裁員,而持商務簽證的中國人自然首當其衝,由是,內務部表示無法批複下一年度的展簽。但在艾伯特律師行的斡旋下,內務部秘書同意給予陳林三個月的展簽,以便他能結束工作,做好交接。但最終因艾伯特律師行的堅持,展簽延至這一年的年底,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九三四年新年過後,就在內務部想要知道陳林是否已經訂好船期離境回國之際,於一月二十二日接到了陳林的一封信,為自己申請十二個月的展簽。他解釋申請的主要原因是,來自香山縣龍頭環村的侯官妙(Goon Mew,或Howe Goon Mew)[17],此前曾在雪梨開辦過木器店,一九三○年賣掉生意後回國探親,去年返回澳洲,便又返回其連彌時埠地區尋找機會開店,畢竟早年他赴澳發展時是從這一帶起家的,對這一帶比較熟悉。最終,他選擇在艾瑪圍埠(Emmaville)開設商店,叫做“Yow Sing & Co.”(耀生號),經營雜貨、生果、陶瓷、服裝和鞋帽等商品。他的兒子侯關德(Ho Goon Dick,或寫成Ho Goon Duck,或Ho Guan Dick)早幾年也來到澳大利亞留學,此時就在其連彌時工學院(Glen Innes Technical School)讀書。此前侯官妙也曾申請兒子退學轉變其學生身份為商人身份,協助他把店子做起來,但遭到內務部長的否決,隻準他讀書,不準打工和轉變身份[18]。由是,侯官妙迫切需要一個幫手,將生意做起來,也想做進出口貿易,最主要是想把澳大利亞的一些產品比如肥皂等出口到中國。而陳林正好此前就做這個生意,因而希望內務部長能展簽給他十二個月,讓他協助侯官妙把生意做起來。為此同樣目的,侯官妙也寫了相同意思的信給內務部長,支持陳林的申請。盡管上述理由看起來還說得過去,但並未能打動內務部長。二月十五日,內務部長分別複函兩人,拒絕了他們的申請,勒令陳林立即離境回國。
侯官妙接到拒簽信後,認為此前可能是申請的口子開得太大,要求一年的展簽太多,應該改為半年可能會有戲。於是,他於二月二十四日再次致函內務部長,希望他重新考慮上述決定,給予陳林半年的展簽,以便在自己商鋪剛剛開始經營之時他能給予協助。他在信中表示,不是說不能在當地找到員工幫忙,而是要找到一個熟行並有經驗的幫手則並非易事。盡管他說的都很有道理,理由也充足,但內務部長在三月八日再次斷然拒絕了此項申請。
當一切努力都無法奏效後,陳林明白再說也沒有用處了,離開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於是,他馬上收拾好行裝,告別父親,也揮別他曾經工作過兩年多的其連彌時埠,去到雪梨,於四月十八日趕上駛往香港的“太平“號輪船,返回家鄉去了。他從一進入澳大利亞留學,就十分用心學習,正如紅嶺皇家書館校長所說的,目的就是想留下來,為此,他讀了六年的書,也確實在這裏工作了二年多的時間,但在當時”白澳政策“的大環境下,他無法留下來,隻能回國。可以推測,回到國內後,他或者自己創業,或者進入省城廣州或去到香港發展。
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陳兆祺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兩個兒子陳李(上)和陳林(下)的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
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九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陳李(上)和陳林(下)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Lee, Chun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5/5182;Chun LUM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4/1592
[1] “捐贈中國南省護國軍政府軍餉名列既連彌時埠”,《東華報》(The Tung Wah Times),一九一六年五月六日,第八版。
[2] “來函照登·附錄捐款”,《東華報》(The Tung Wah Times),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八版。
[3] 關於餘江,見:Frank Yee Kong, NAA: SP1122/1, N1958/1827。
[4] 見:“朱漢關洪裕啟事”,《東華報》(The Tung Wah Times),一九三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六版。
[5] 關泗合的檔案,見:Quan Sec Hop - Student Pass Port & Bus. Ex/c, NAA: A1, 1935/1774。
[6] 關於關洪裕,見:H Way Yee [Henry or Harry Hong Yee, includes photograph], NAA: SP42/1, C1915/3553。
[7] 關添的檔案,見:Kwan, Tim - Canton student passport - Part 1, NAA: A433, 1947/2/2545。
[8] 餘明的檔案,見:Yee Ming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2/667。
[9] Kwong, Soo Yat - Students passport, Canton passport, NAA: A1, 1926/6002。
[10] 因此處僅說明Harry Lee是陳李的Uncle,按字麵意思,可以是伯父,也可以是舅父。從其姓氏上看,可判斷為其舅父,或者是表叔伯。而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查找到的一份宗卷顯示,李哈利來到澳大利亞發展的年份是一八八八年,這與前麵提到的關洪裕來到澳大利亞的年份比較相近。檔案透露的點滴信息也顯示,李哈利在雪梨城裏唐人街上的商鋪有股份,但在鳥沙威省鄉間也有生意。對此,鑒於他跟陳兆祺既然是親戚,可以理解為他跟其連彌時埠的廣生隆號商行有密切的關聯。見:Harry Lee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WOMBO, 20 Dec 1888. Box 29], NAA: SP11/2, CHINESE/LEE HARRY [2]。
[11] Yingman Gum Yuen [Passport], NAA: A2998, 1951/2340。
[12] Ng Ah CHA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11362。
[13] Jung Shek YU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10277。
[14] Harry Chew Kee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1887. Box 27], NAA: SP11/2, CHINESE/KEE HARRY CHEW。這裏的這位關廣祺與陳兆祺之間的確切關係未明,隻是因為檔案上顯示他是住在雪梨經商,而非像陳兆祺所居住的主要地方是其連彌時埠及其周邊鄉鎮,做生意也在那些地方。但從其抵達澳大利亞發展的年份是一八八七年來看,則與前述廣生隆號主要廣東關洪裕抵達澳大利亞謀生的年份相差不了多少,這至少顯示出他跟廣生隆號諸位股東關係密切,甚至就是廣生隆號的股東。
[15] Choy Tin, Kong Sing, Poo Jum, Chas Kipp, Dang Tsze, Chong Gee, Chew Kee, Jack Yee Mar, Ah Len or Lin and Jang Kong or Yo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19], NAA: ST84/1, 1930/474/1-10。這份出境記錄裏也包括了陳兆祺的名單。
[16] Quan See Hop [includes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correspondence concerning Exemption status of subject] [box 446], NAA: SP42/1, C1941/3353 PART 2 OF 3。
[17] Mew, Goon [Chinese - arrived Melbourne (or Sydney) per Taiping circa 1900] [Box 4], NAA: SP605/10, 303。侯官妙生於一八七六年,一九○○年從家鄉來到澳大利亞發展。此前曾在其連彌時埠經營過家具,後來到雪梨發展,在那裏與人合股開設家具廠,名為“永和”號木鋪(Wing War & Co.)。
[18] 見:Ho Goon Dick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