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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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七一):廣東林文貴

(2024-10-25 06:54:46)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七一):廣東林文貴

廣東(縣邑不明)

大約在一八八四年左右,Lum Tim Heung(林添會,譯音[也寫成Timothy Lum Tim Heung])和Lum Chew(林作,譯音)兄弟倆就從中國廣東省的家鄉跨洋過海來到澳大利亞淘金謀生,尋夢發展,最終落腳於美利濱(Melbourne)。在經過一番拚搏之後,兄弟倆在靠近唐人街(即小博街[Little Bourke Street])的禮列立街(Latrobe Street)六十四號開設了一間家具行,名為豪興號(Horp Hing),屬於前店後廠式的家私作坊,有一定的客源,生意穩定。隻是本文所據檔案中沒有說明他們具體來自哪個縣邑,因而無法確認其籍貫。如果按照目前我們在檔案中所看到的情況,當時位於美利濱城裏唐人街及其附近的家具店大都是來自廣東四邑的新寧(台山)人和新會人所經營,那麽,他們兄弟倆應該是新寧人或者新會人;而且,在美利濱華人家具行裏,也是林姓居多[1]

一九○六年十月十九日,林添會通過在美利濱法律界著名的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Fink, Best & Hall Solicitors),向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外務部提出申請,謂林添會近期已經向海關部門申請到了回頭紙,要回返中國探親,希望在結束探親回澳時,順便將其侄兒亦即林作的兒子Lum Wen Khoey(林文貴,譯音[也寫成是Lum Wun Khoey])帶來美利濱留學;他推算起來,認為侄子林文貴此時虛歲為十二歲(實則出生日期為一八九六年十二月九日[2]),計劃讓他來此讀五年書,接受必要的英語教育,學習西方知識。為此,他本人願意擔當侄兒的監護人和財務保證人,負擔其在澳留學期間的所有費用,希望外務部批準並核發其入境簽證。因該律師行名氣大,是由十九世紀末便在澳洲政壇和法律界頗具名望的羅伯特·華萊士·貝斯特爵士(Sir Robert Wallace Best)所創[3],該行的意見在政府中極具影響力,且在申請函中也特別強調林氏兄弟為人正派,經商有道,最主要的是他們兄弟倆業已皈依基督教,受洗為信徒,是值得信賴和應該予以扶持的商家。由是之故,外務部秘書接到申請後,立即發文到海關,請其將豪興號家具店的經營情況以及林氏哥倆的經濟狀況及操行評估盡快報上來,以便外務部長決定取舍批複與否。在本宗卷裏,沒有看到海關呈交上來的報告,但相信外務部秘書在幾天後就獲得了滿意的結果,因而在十月二十四日便回函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表示外務部長批複了上述申請,準允林文貴前來澳洲留學,先給予他一年簽證,然後可年複一年地申請展簽,直到五年期滿。為此,他要求該律師行安排林氏兄弟向海關繳納一百鎊保證金。

事情來得如此順利,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立即將結果通知了客戶。林作和林添會自然不會怠慢,很快就按照要求向海關繳納了保證金,然後也通過他們在香港的金山莊為林文貴安排好了出國文件和船票。大半年之後,待諸事安排停當,這位小留學生便由家人送到香港,搭乘由這裏出發駛往澳大利亞的“奄派”(Empire)號輪船,於一九○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抵達美利濱,順利入境澳洲,住進父親經營的家具行裏。

林作把兒子從中國接來讀書,自然是想讓他進入一間名聲好教學質量高的學校,由是,位於美利濱城東山(East Hill)的聖疋書館(St Peter’s School)便成為首選。自此,林文貴便一直在這間天主教主辦的學校讀書,前後長達三年半之久。每次書館校長在給外務部提交例行報告時,都表示這位中國留學生正常出勤,學習認真,學業優異。但是,到一九一一年新學年開始,林文貴突然就於當年二月轉學去了另一家頗具聲望的名校——考飛文法學校(Caulfield Grammar School)念書。在此事發生幾個月之後,外務部方才得知消息,對林文貴這種先斬後奏、不預先知會當局批複便擅自行動的做法非常不滿意,便指示海關向其監護人申明違規的後果,要求對此行為作出解釋。林添會向海關表示,他們兄弟倆英文不好,不知道轉學還需要經過先報備後批複的上述程序,隻是想著如何給予孩子最好的教育,而考飛文法學校的學費也不菲,包括住校的食宿等費用,每學期高達十六鎊十六先令,盡管如此,他們還是將林文貴轉學到上述學校,就是想讓這孩子在最好的學習環境中接受教育,以利將來發展。對此,他們對沒有事先知會外務部走程序一事表達其誠懇的道歉,並表示此後行事定當遵守規定。外務部在充分評估了此事的前前後後以及相關情況,並且也從校方得到滿意的報告,於是,在關注此事半年之後,最終於一九一二年初正式批準其轉學。當然,此時林文貴已經在該校讀了一年,並且是住校生,學習和生活都受到嚴格的訓練和管理,他在這裏的表現也一仍其舊,令人滿意。

到一九一二年八月,林文貴的五年留學期限即將屆滿。就在當年上半年外務部對是否延續他的簽證尚在猶豫之中時,四月二十五日,考飛文法學校校長班廷(W. M. Buntine)先生便致函外務部秘書。他在信中表示,自去年進校以來,這位中國青年學習刻苦,與班上同學相處甚得,學業與操行等各方麵都很優秀,如能再給他五年時間,讓他完成在此間的學業,這對他日後無論做什麽事情,皆有極大助益。為此,他希望外務部秘書認真考慮此建議,幫助這位中國留學生。在此之後,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也再次接受委托,於五月十五日正式向外務部秘書提交了額外的五年展簽申請。申請函表示,迄今為止,林文貴無論是在此前的聖疋書館抑或現在的考飛文法學校,都是在校表現良好,學業優秀;其父也非常希望,在其完成考飛文法學校的課程後能讓他有機會進入大學讀書,最終獲得一個文科方麵的高等教育學位文憑,這不僅可以讓其光宗耀祖,更可以為他日後進入社會任職甚或自己創業創造更好的條件。為此,希望外務部為其能繼續留學,再給予五年的展簽。外務部秘書將此申請發給幾位主管官員提供意見,得到的都是正麵反饋,遂報外務部長批準。五月二十九日,外務部批複了上述申請,條件還是和五年前一樣,需要林文貴年複一年地申請展簽。

在考飛文法學校住校二年半之後,從一九一三年中開始,林文貴成為走讀生。次年,他順利地通過了初中畢業考試;在餘下的二年時間裏,他的高中課程也都基本上全部完成。雖然在一九一六年時,他的伯父林添會因病去世,父親也患病臥床,他不得不請假在家看護並同時兼顧照料家具店的生意,可是他的在校成績依然未受到多大影響,依然順利地完成了所有高中課程。此時,他隻剩下一年的預科課程,就可以進入大學攻讀其心儀的工程學位,而不是父親所盼望的文科學位。

上一次的五年留學簽證展延將在一九一七年八月屆滿,如果林文貴在讀完一半預科課程後提出申請,要求進一步展簽,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可是進入這一年之後,林作的身體健康狀況仍然堪虞,時好時壞,遂在年初便決定回國探親,並且希望兒子跟著一起回去,畢竟他也出國留學近十年,從出國時的一個毛頭小孩,長成了現在二十一歲的大小夥子了。可是,按照預定方案,他此時還需要去讀預科,次年再上大學,而上一次申請獲得的簽證很快就要到期,還需要申請展簽才能繼續此後的學業。為此,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再次作為代理,致函外務部秘書,將林作目前的情況與打算和盤托出,也引援考飛文法學校校長對林文貴的極佳評價,為後者向外務部申請另外的五年留學簽證展延;同時,鑒於林作要近期攜帶兒子一起回國探親,也同時申請林文貴結束中國探親之後重返澳大利亞讀書的再入境簽證。這一次,還是跟前兩次一樣,外務部秘書很快就複函。三月一日,他告知上述律師行,批準林文貴的另外五年留學簽證,但在複函中特別說明,林文貴在重返澳大利亞留學時,隻要先期獲得中國政府所簽發的留學護照,就可以獲得入境簽證,因為外務部已將此決定通知海關備案。

由於有上述著名律師行的協助申請和安排,林作父子的出入境手續辦理得相當順利。待諸事安妥,一九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已經在澳留學十年的林文貴便偕同父親林作一起去到美利濱港口,登上來往日本與澳大利亞兩地的日本輪船“丹後丸”(Tango Maru),駛往香港,轉道回國。

林文貴的檔案到此中止。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再也找不到他在此之後入境澳洲的任何信息。很有可能,他回國之後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他也就改變了主意,留在國內或者是去到香港發展。

一九一二年五月十五日芬克、貝斯特與霍爾律師行給外務部秘書的信,申請林文貴展簽五年,繼續留在澳大利亞留學,完成中學課程。

一九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林文貴離境澳洲回國探親,在出境時於美利濱海關留下的手印。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Lum Wen Khoey Ex. Cert.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17/9644


[1] 比如,新寧(台山)縣的林南(Lim Nam)和林立福(Lim Lip Fook)在美利濱開有林永和木鋪(Lim Wing War),見:Lum Jock Wah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1359;及Lim Yim NAU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10132;還有新寧縣的趙扶(Chew Foo)所經營的枝隆木鋪(Chee Lung & Co.)和伍於根(Yee Kin)設立的廣和號木鋪(Kwong Wah),見:Chew Ning - Students Passport , NAA: A1, 1929/7426;及Ung Hue Yen (Willie Kim)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1/7430。

[2] LUM Wen Khoey: Nationality - Chinese: Date of Birth - 9 December 1896: Arrived per EMPIRE on 22 August 1907: First registered at Russell Street Melbourne, NAA: MT269/1, VIC/CHINA/LUM WEN K。

[3] Norma Marshall, 'Best, Sir Robert Wallace (1856–1946)',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National Centre of Biograph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adb.anu.edu.au/biography/best-sir-robert-wallace-5225/text8793, published first in hardcopy 1979, accessed online 4 October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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