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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繼新舊桂係重任並擔當兩個中華民國政府要職的蘇希洵
蘇希洵曾被稱之為民國時期廣西的第二位法學大家,且為新舊桂係重臣,亦在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擔當要職,也是法學教授,建樹良多。[1]
蘇希洵,字子美,廣西武鳴縣馬頭鄉全蘇村人,1890年5月生。因其祖父曾任知縣,故其家為鄉裏耆賢,家境優渥,接受良好教育。其幼年讀私塾,四書五經爛熟於胸。因聰慧過人,也是武鳴人的陸榮廷當時任廣西提督,對家鄉出來的這位年輕人十分青睞,便將養女許與他,與之訂婚,並送他讀書進入省府桂林讀書。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蘇希洵進入廣西公立政法學堂學習,每試輒列前茅,1911年畢業。與陸氏養女完婚後,他與同學麥煥章皆任廣西提督陸榮廷秘書,因與同盟會廣西骨幹相熟,當辛亥革命爆發後,曾因同盟會代表晉見陸榮廷,推動廣西獨立。這一經曆為其日後回廣西服務打下了良好基礎。
中華民國成立後之次年,1913年春,蘇希洵以廣西官費生資格前往法國巴黎大學法學院研習法學,七年後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在法國研學期間,蘇希洵便著有《現代憲法的趨勢》之論文,也把法文版的《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憲法》譯成了中文。1920年底,他完成學業後回到中國,先是擔任廣西首領陸榮廷(時任廣西都督、兩廣巡閱使)的機要秘書,後在梧州擔任海關監督,隨後也出任北洋政府外交部兩廣特派員。但這段時間不長,到1921年7月,蘇希洵隨下野的嶽父陸榮廷從南寧退至龍州,後來又一起赴上海。這一時期,作為老桂係的成員,蘇希洵可說是與其共進退。
1922年3月,蘇希洵前往北京求職。次年,蘇希洵被委任為北洋政府外交部僉事科長兼任部立俄文法律專科學校教授,外交部歐美司司長及外交總長王寵惠的秘書。1924年,他奉命前赴越南調查商務和僑務,撰有《中越商務與旅越華僑》一書,後又撰寫了一篇《條約通論及中國之不平等條約》論文,此文對當時修訂“中法越”條約極有參考價值。作為留學歸國人才,蘇希洵在這一段時間裏為北洋政府的法學和外交骨幹。
在1928年國民政府統一全國後,蘇希洵從這一年起曆任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長代理參事、司法行政部總務司司長兼任法官培訓所教務主任。1931年,當著名法學家、前外交總長王寵惠代表中國出任荷蘭海牙國際法庭的正式法官時,蘇希洵擔任王寵惠的隨身秘書。這一時期,蘇希洵在國民政府法學界嶄露頭角。
1933年,蘇希洵返回廣西任職,先出任廣西省政府委員,後曆任省政府秘書長、廣西教育廳廳長、廣西省政府秘書長、全國立法委員、西江文理學院(南寧)法律係主任和代理院長等職。在任職期間,蘇先生著有《羅馬法與中國固有法律之比較》等書。這十餘年間,蘇希洵服務家鄉,在新桂係中擔任要職,於行政、教育和立法方麵建樹良多。
1948年,蘇希洵擔任中華民國司法院第一屆大法官,任期九年。1949年11月,蘇希洵離開廣西赴香港,後轉赴台灣,繼續履職,期滿退休。這一時期,蘇希洵繼續其在法學界的貢獻,直到淡出政壇。1970年7月30日,蘇希洵在台北病逝,享年80歲。
下麵是國史館檔案中有關蘇希洵學成歸國的報告及相關學曆證明:
1920年11月1日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留歐監督沈步洲呈為匯案呈報回國學生由
呈文中顯示蘇希洵於1920年9月啟程返回中國。
澳洲留學生監督沈步洲的簽名
1920年8月20日發給蘇希洵的留法畢業生證明書
[1] 說明:本篇是因製作節目【《澳華家園》第43期 – 人物專訪:廣西都督的後代 – 蘇薇】之故,將蘇希洵的生平在此作一簡述。
1949年,蘇希洵離開大陸去了台灣。如果留在大陸的話,大概率會遭到報複和清算。到了台灣,盡管他也算得上是李、白、黃桂係的要角,但未遭到蔣中正的報複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