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早期中國移民
有別於許多其它地方的中國移民先以勞工的形式進入,巴布亞新幾內亞的中國移民從一開始基本上就是以商人和工匠的身份進入的。也就是說,巴布亞新幾內亞(主要是新幾內亞,巴布亞直到一九五十年代之後與新幾內亞合並而最終在一九七五年成為獨立國家才在此期間有華人進入)的華人社會,從一開始形成,就是華商社會。
十九世紀初,他們受雇於西方殖民者的商船出海冒險,在商船上擔任木匠、廚師等職務。工作期滿後,由於返鄉費用過高,因而選擇在島國定居,與當地民眾進行合作或獨立經營商業公司。巴布亞新幾內亞早期華商多屬於這種類型的移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新幾內亞為德屬殖民地,戰爭爆發後該地為澳大利亞占領並成為其海外領地;巴布亞則為英國殖民地,後交由澳大利亞管理,但嚴格限製華人進入。雖然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德國殖民者曾經從新加坡等地組織有幾千名華人勞工進入新幾內亞這些地方種植園工作,但百分之六十的勞工都因當地惡劣環境與氣候而亡,剩餘者也基本上在勞工合同結束後遣返,極少有人留下。十九世紀末,華人開始在新幾內亞的新不列顛島(New Britain Island)和新愛爾蘭島(New Ireland Island)定居經商,一些人在椰園和椰幹農場做工,一方麵監督當地土著工人,一方麵自己經營小型交易商店。最早在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來到這裏的是廣東人,即惠陽籍的譚氏、新寧(台山)籍的陳氏兄弟、開平籍的周氏兄弟(周龍、周英、周秋)及司徒敦懿(又名司徒行)。在1903年歐洲-新加坡-巴布亞新幾內亞、香港-巴布亞新幾內亞兩條定期航線陸續開通後,前往巴布亞新幾內亞定居的華商數量快速增長,交易商的數量由1903年的41人增長到1914年的182人[1],1909年華商還在新不列顛島的拉包爾(Rabaul)建立了島國地區的第一個唐人街。
新幾內亞最早的華商李譚德
李譚德,出生於廣東惠陽,又名阿潭(Ah Tam)。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李潭德跟隨德國探險家賀欣兄弟(Hernsheim Brothers)到達新幾內亞的新不列顛島。起初,他在德國商人家中擔任廚師,隨後涉足商業。李潭德在新不列顛的馬杜比島(Matupi Island)上開設了一家店鋪和一個造船廠,其造船廠1899年為原住民建造了第一艘大船。1910年,德國殖民當局決定將新幾內亞(New Guinea)的首府由可可坡(Kokopo)遷往拉包爾。為了加快城市建設,德國人委托李譚德雇傭中國工匠負責拉包爾的大部分建築項目。在拉包爾建設啟動之前,李譚德前瞻性地租下城區的17畝土地,租期長達30年,租金僅為象征性的每年100馬克。[2]他在該地塊上修建唐人街。由於殖民當局隻允許華商在唐人街進行商業活動,眾多華商不得不高價租用李譚德的店鋪,為李譚德帶來了巨額財富。
擁有大量財富的李譚德開始多元化經營,其企業逐步成為二十世紀初新幾內亞的一個大財團。到1910年,他在拉包爾擁有一個批發零售商店,兩個船塢、一家旅館,還有酒吧、賭場、妓院和煙館等若幹家店鋪。此外,他還在新愛爾蘭島有幾個椰園農場。[3]
李譚德為新移民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根據史料記載,如果新移民到達新幾內亞後找不到工作,往往需要在李譚德的船廠或店鋪中過渡一兩年。在這期間,他們的工資較低。據老華僑陳科回憶:李譚德的每個造船廠都雇傭了四五十個中國工人,盡管事先約定好每月支付給工人10馬克工資,但實際上工人們僅能獲得食宿,工資承諾很難兌現。每年春節,李譚德會送給每位工人一件新衣服和20馬克的“借支”,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的發放。[4]因此,當新移民們找到更好的工作之後,他們往往會離開李譚德的商鋪,到其他地區獨立發展。盡管如此,李譚德客觀上為新移民適應新幾內亞生活和鍛煉謀生技能提供了幫助。1930年,李譚德將產業出售後返回香港養老,最終在香港病逝。
陳樂陳齊陳均昆仲及其“鏈式移民”[5]
陳樂、陳齊、陳均三兄弟,老大陳樂(Chan Lock, 或寫成Ah Lock,又名陳大喜)、老二陳齊(Chan Chai或Achai,又名陳大歡)、老三陳均(Chan Kun或Alois Akun或Ah Kun,又名陳大耀),祖籍廣東台山。陳樂1870年出生,青年時前往新加坡謀生,在一艘德國船上做廚師,1894年在新不列顛島上定居,為德國殖民官員擔任廚師。1897年,陳樂幫助老二陳齊移民新幾內亞。1901年,兩兄弟在約克公爵群島(Duke of York Islands)上經營零售店。1902年,他們又幫助老三陳均移民新幾內亞。
1905年,陳樂在新愛爾蘭島租了50公頃土地,建立“蘭投”農場,成為首位獲得租賃權的華商。1906年陳齊也加入其中。後來,陳齊獨立經營新的農場“卡瑞斯”。在經濟上獲得成功後,陳樂開始扶持華人教育事業,出任華語學校董事直到辭世。
陳齊1881年出生,移民經曆與哥哥相似。也曾在新加坡工作。1897年,他追隨哥哥移民新幾內亞,起初在新幾內亞德國人休斯女士家中當兩年廚師,兩年後開始從事椰幹貿易。1901年,陳齊前往約克公爵群島,與大哥陳樂共同經營農場,成為知名的農場主。
老三陳均1888年出生,他在1902年移居到新幾內亞,沒有先去新加坡過渡。1902-1907年,陳均在教會學校接受係統的教育後,回到家鄉結婚,並攜帶家眷返回新幾內亞,在唐人街經營商行。憑借出色的德語和英語水平,他常與白人進行交易,經濟實力逐步壯大,在財力上超過了兩位兄長。到二十世紀1920-1930年代,陳均已經成為當地華人領袖,業務延伸到香港和上海。太平洋戰爭爆發前,陳均把生意交給兒子陳秉達(Bernard Akun)打理,自己則到香港安享晚年,1963年在香港去世。[6]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1914年9月澳大利亞軍隊便出兵驅逐德國殖民者,進駐新幾內亞,此後直到1975年新幾內亞一直由澳洲管理。當時華商群體已經頗具規模,總數達到1500人,拉包爾唐人街也得到了顯著的發展。但英屬巴布亞(Papua)以及在其交給澳大利亞管理後,就一直實施嚴厲的移民政策,限製中國人進入這塊領地發展[7],1933年人口普查顯示,該領地隻有5名華人。太平洋戰爭爆發前,這裏隻有一戶華人。[8]有鑒於此,澳大利亞在占領和托管新幾內亞後,就實施與在巴布亞相類的政策,有意排擠華僑華人,對華商經營也進行了各種限製,導致華商在生產經驗方麵遭遇了眾多困難。在艱難的環境下,華商在多個海島區域實現了艱難的發展。
從華商的籍貫看,太平洋戰爭前,廣東四邑地區(台山、開平、新會、恩平)的華商數量較多,占當地華人總數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其次是客家人,還有一部分是海南人和福建人。其中,開平的司徒家族和周氏家族、台山的陳氏家族在島國的人數眾多,成為該地區的大姓,比如除了前述的台山陳氏三兄弟及其後人,在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後成為該國總理的陳仲民家族,原籍也是台山(其父陳柏在二十世紀初來到新幾內亞)。陳、周兩姓在一九二十年代就在新幾內亞相當的富有。其它較為普遍的姓氏,計有張(粟明鮮認識的張榮熙先生[二○○九年去世],是開平人)、朱、胡、黃、鄺、李、謝、麥(粟明鮮認識的麥添強先生是在拉包爾出生的台山籍人[9])、蔡、曾、吳、葉等。此外,關姓也是來自開平。關華在二十世紀早期來到新幾內亞,其子關子戴在一九七二年當選國會議員。[10]當一九二十年代初國民黨在新幾內亞組織支部時,其主要負責人及其骨幹人員都是開平司徒宗族人士。不同地區華商在技藝上也存在差異,四邑人大多數是木匠,客家人多為廚師,海南人主要從為商船的水手。他們的聚集對華商產業的形成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新幾內亞華商群體的發展
在澳大利亞統治之下,殖民當局不再放任華商的商業活動,采取了一係列措施打壓限製華商,以維護歐洲商人的利益。這些措施首先體現在對華商的社會地位進行了貶低,視他們為“有色人種”,規定華人在犯罪後必須接受土著法庭的審判。[11]此外,還對華人實行種族隔離政策,嚴格限製華人在餐飲、娛樂等場合與歐洲白人接觸。1917年,殖民總督萊斯布裏奇進一步采取行動,頒布了《羚羊半島椰子椰幹交易法》,強製規定商人必須以固定價格從土著居民手中收購椰子,並以特定物品交換椰幹。同時,為了阻止華商與土著居民的接觸,規定在原有交易站2英裏內不再發放新執照,並禁止華商在科可坡地區從事商業活動。[12]同年,當局還頒布了《控製華人商業法》,禁止華人從事批發和進出口貿易,[13]對華商的產業造成了巨大衝擊。
為了限製華商數量的增長,澳屬新幾內亞當局從1921年開始實施緊縮的移民政策。根據該政策,1922年1月前抵達新幾內亞的華人可獲得永久居留權,但不得擁有當地國籍,隻能以“外國人”身份活動,且一旦離開超過十二個月將失去永久居留權。1922年1月後到達的華人則隻能短期停留,即使擁有永久居留者的家人也不例外。為了加速種族同化,當局還限製華人教師前往新幾內亞,規定他們最多隻能停留三年,期滿後最多可以延期一次,到期必須離開新幾內亞回國。[14]
這些政策引發了當地華商的強烈抗議。1924年,僑領陳均代表拉包爾華商向殖民當局提出抗議[15],要求廢除這些不合理規定,但未取得任何實質性進展。在此高壓政策下,華人不得不采取應對策略,如雇傭白人作為“店長”進行商業活動,並大量雇傭土著居民以彌補勞動力不足的問題。在此期間,華商在新幾內亞的社會地位始終處於白人與土著人之間,受到雙方的擠壓。白人通常認為華僑華人不應涉足商業領域,認為他們更適合從事技術性工作,如理發師、廚師、木匠、司機和海員等。而土著人則視華人為商業剝削者,認為華人是導致他們貧困落後的主要原因。正是各種限製措施,華商在新幾內亞的生活和經營環境變得日益艱難。
盡管唐人街最初是殖民當局為了限製華商而劃定的,但實際上卻為華商經濟的提升和影響力的擴大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華人的精心經營下,唐人街迅速嶄露頭角,成為新幾內亞舉足輕重的商業區。一位澳大利亞陸軍中尉曾感歎:“拉包爾宛如一個東亞小城,商店、餐館、裁縫店和洗衣店林立其中,還有製靴店、肉鋪、麵包房、木匠和機械鋪……每個人都有理由光顧這裏,不知道華人用什麽魔法把它移植到了新不列顛島”。[16]1923年的華文報紙報道稱,據人口統計顯示,澳屬新幾內亞的華人總數為1424人,“亞包一埠,有華人八百名,各行工匠,均有華人營業。在華人埠,有散沽物貨鋪戶一百間,旅館二間。”[17]足見華商生意之興盛。到1960年,在澳屬新幾內亞托管地的華人已有2800餘人,聚居於拉包爾,掌握拉包爾之進出口業及零售業,並在拉包爾郊區及附近島嶼經營椰子園,“惟椰幹椰油之出口貿易,則為英澳商行所操縱。”[18]台山人王友,在太平洋戰爭前由器叔父從家鄉帶到新幾內亞,進入布幹維爾島(Bougainville Island)經營一間商店,後來也擁有種植園。
在祖國抗戰爆發後,華僑華人還積極回國參戰。“九一八”事變消息傳到新幾內亞後,華僑華人回國參軍,進行禦悔衛國的行動。其中,司徒忠和甄金榮最具代表性。司徒忠是廣東開平人,年少時隨伯父前往新幾內亞經商,本可以繼承伯父的產業,在商業中大展宏圖。但司徒忠選擇回國從軍,進入黃埔軍校學習。全麵抗戰爆發後,司徒忠在開平組建四鄉自衛隊,並擔任大隊長,進行抗日活動。1944年6月24日,日寇侵占三埠,自衛隊七名隊員堅守開平南樓,阻擊日軍八天九夜,最終全部犧牲。甄金榮出生於新幾內亞,屬於第二代華僑,祖籍廣東台山。在抗日救亡熱潮的感召下,他回國參與空軍培訓,成為空軍飛行員,在抗戰中擊落日軍飛機數架,但最終因座機被擊落而重傷跳傘。[19]
華商代表舉例——司徒協麟
十九世紀末以來,巴新華商為住在國的發展和民間友好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其中,司徒協麟及其家族尤為引人注目,他們在艱難的環境中脫穎而出,成為了富甲一方的商賈。
司徒協麟,祖籍廣東省恩平縣。他的父親司徒如英16歲時因戰亂逃離家鄉,遠赴新幾內亞投靠親友。初到新幾內亞,司徒如英和其他華僑一樣,隻能依靠打工維持生計。他先是做了一段時間的車夫,積累了一定的資金後,與幾位朋友在拉包爾共同創辦了一家建築公司,並擔任經理。由於經營得當,公司生意逐漸興旺,不僅承接新幾內亞的業務,還擴展到了廣東。
司徒如英後來娶了一位當地華僑麥金鳳為妻,兩人共同孕育了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兒。然而,1933年司徒如英在前往廣州做生意時感染盲腸炎,由於當時醫療條件有限,看似並不嚴重的疾病卻奪去了他的年輕生命。
父親離世時,司徒協麟剛剛滿月。母親麥金鳳陷入了困境,隻能帶著幾個孩子回到恩平暫住,後被外祖父接回新幾內亞。盡管司徒如英已經去世,但他在公司中仍持有不少股份。然而,其他股東卻試圖剝奪他們的決策權,甚至克扣分紅和夥食費,使母子五人生活陷入困境。這些經曆反而錘煉了司徒協麟的頑強意誌,培養了他勤勞、儉樸、百折不撓的精神。盡管家境並不寬裕,麥金鳳卻非常重視子女的教育,期望司徒協麟能夠通過讀書改變命運。16歲時,司徒協麟前往澳大利亞求學,成績優異,畢業後獲得了進入大學攻讀工程學的機會。然而,因家境貧寒,他不得不放棄學業,返回巴新謀生。
司徒協麟先後在姨夫的公司、殼牌公司和一家建材行任職。1965年,已屆32歲的他在姨夫支持下,在莫爾茲比港(Port Moresby)開設了一家超級市場。雖然這次投資並未取得預期的成功,但他從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他意識到肉類批發具有巨大的潛力,於是成立了專門的公司從事這一業務,獲得豐厚回報。隨後,他又將業務擴展到皮件加工、人壽保險等領域。公司規模迅速擴大,資產達到3000萬基拿(巴布亞新幾內亞貨幣),業務年增長率高達10%-50%。
當時,巴布亞新幾內亞的石油資源剛剛得到開發,吸引了眾多外國商人前來投資。受到東南亞華人多元化經營的啟發,司徒協麟決定進軍房地產行業。他敏銳地察覺到當時巴布亞新幾內亞土地價格低廉且住房需求量大,但尚無人進行開發。於是,他以較低價格從政府手中租賃土地,建設高級住宅和辦公大樓。大樓尚未完工,便被外國客商搶購一空。此後,他繼續擴大房地產投資,先後建設了多幢辦公大樓和住宅樓,房地產業務逐漸成為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產值占公司總業務的25%-30%。此外,他還在澳大利亞和新加坡進行了投資,構建了一個龐大的企業王國。[20]
由於事業上的巨大成就和對社會的貢獻,司徒協麟榮獲了英國女王頒發的爵士稱號和大英帝國勳章。他還擔任了巴布亞新幾內亞國家投資發展管理局委員和國家投資合作委員會副主席等職務。作為一名炎黃子孫,司徒協麟始終保持著華人的生活習慣。他的廣東話流利自如,住宅也充滿了中國特色。盡管他在中國生活的時間並不長,卻始終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參與當地事務及華人社區活動,積極幫助當地的華人同胞,深受人們的尊敬。
[1] 吳燕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華人百年史(1880-1980)》,台北:中正書局,1985年,第32頁。
[2] 同上,第29頁。
[3] 同上,第72-73頁。
[4] 同上,第73頁。
[5] 吳燕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華人百年史(1880-1980)》,第63-67頁;楊保筠主編:《華僑華人百科全書 人物卷》,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01年版,第48、51、58頁。
[6] 吳燕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華人百年史(1880-1980)》,第67頁。
[7] Alison Bashford, “Immigration restriction: rethinking period and place from settler colonies to postcolonial nations.” Journal of Global Histor 9.1 (2014): 38.
[8] Hank Nelson, “Chinese in Papua New Guinea.” China in Oceania: Reshaping the Pacific (2010): 107.
[9] 張榮熙和麥添強的詳情,見粟明鮮著:《南太平洋祭——新不列顛島中國抗日戰俘始末》,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11年。
[10] 吳燕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華人百年史(1880-1980)》,第160-161頁。
[11] 周南京主編:《華僑華人百科全書·法律條例政策卷》,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00年,第23頁。
[12] 同上,第23頁。
[13] 同上,第23-24頁。
[14] 吳燕和:《巴布亞新幾內亞華人百年史(1880-1980)》,第37頁。
[15] David Y. H. Wu, The Chinese in Papua New Guinea 1880-1980, pp.163-166.
[16] David Y. H. Wu, The Chinese in Papua New Guinea: 1880-1980, p.28.
[17] 《調查紐堅彌島詳誌》,《東華報》,1923年11月3日,第7版。“亞包”一詞是當時華僑根據Rabaul(拉包爾)的譯音而給出的翻譯。
[18] 《新幾內亞問題》,國史館,典藏號:020-011502-0006。
[19] 華僑協會總會編:《華僑與抗日戰爭論文集(下)》,台灣華僑協會總會,1999年版,第617-619頁。
[20] 《司徒協麟:巴布亞新幾內亞的著名華商》,載王蒼柏、黃靜:《世界華人精英傳略·大洋洲與非洲卷》,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95年,第29-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