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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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瑞榮父子在英壬埠的發展——澳檔中山籍華商企業個案

(2024-07-28 07:26:40) 下一個

            梁瑞榮父子在英壬埠的發展——澳檔中山籍華商企業個案

香山縣曹邊村的梁瑞榮(Leong So,檔案中也寫為Charlie Hong[1]),生於1881年。未及弱冠,他便於十九世紀末年奔赴澳大利亞發展,先定居於昆士蘭省(Queensland)北部的濱海重鎮湯士威爐埠(Townsville),立下腳跟,在1905年獲得了澳大利亞的長期居留資格,然後回鄉探親,娶同邑林泗瓊為妻。返澳後從1906年開始,他轉到靠近該埠北部約110公裏處臨近海邊的小鎮英壬埠(Ingham),與同樣是來自香山縣的其他六位同鄉合股,創辦和經營一間名為Houng Yuen & Co.(鴻源號)的雜貨商鋪,主要經營鞋、五金商品、布料、餐用器皿、文具及化妝用品等,也包括進出口澳中貨品生意。經一番努力打拚,生意不錯,到1920年代初,已雇有二位西人及八名華人,算得上是一間頗具規模的商行。

1921年,澳大利亞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準允居澳華人在鄉子女赴澳留學,須由居澳華人作為擔保人,提交相關財務及親屬關係證明,向中國駐澳總領事館申請並經由澳洲內務部批複,但這些留學生完成學業後需返回中國。在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後嚴格實施“白澳政策”限製華人入境及發展的環境下,這給在澳華人商務發展及事業傳承提供了一個機會。在澳已經立足並在商業上已有一定建樹的梁瑞榮,決定抓住這個機會。

梁門教(Leong Moon Gow),字錦詔,1906年9月11日在家鄉出生,是梁瑞榮的大兒子。大約在1923年上半年,梁瑞榮以監護人的身份,向位於美利濱(Melbourne)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辦理時年將屆17歲之兒子的中國留學生護照及赴澳留學簽證。不過,他不是以上述自己參與經營的鴻源號商鋪作保,而是代之以在湯士威爐的查理鴻號(Charlie Hong)店鋪作保[2],承諾每年為兒子提供70鎊膏火費,同時也注明,他會根據實際需求增加這筆費用,亦即上不封頂。由此亦可見,梁瑞榮的財務狀況較好,底氣足。至於兒子來澳留學的學校,他想讓兒子進入湯士威爐威時燕學校(Townsville West State School)念書。中國總領事館收到申請後,依程序予以審理。1923年6月14日,中國總領事魏子京給梁門教簽發了編號為284/S/23的中國留學生護照;四天之後,獲得澳洲聯邦政府內務部核發的入境簽證,並在當天就按照梁瑞榮的指引,將護照寄往香港指定的金山莊,由後者負責交給在廣東的梁門教並為其安排赴澳行程。接到獲簽通知之後,梁門教很快便收拾好行裝,束裝待發。三個月後,待一切安排妥當,他便去到香港,乘坐“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1923年9月17日抵達湯士威爐埠,入境澳洲。這時,梁門教剛滿17歲。

在入境時,梁門教曾對海關人員表示要前往父親所在的英壬埠,入讀英壬公校(Ingham State School)。但最終的結果卻是:他既沒有入讀該校,也沒有去父親早前為其安排好的湯士威爐威時燕學校,而是從9月29日開始,就被父親送往位於英壬埠西南部約250公裏處之內陸地區的礦鎮車打士滔(Charters Towers),注冊入讀加美樂山書院(Mount Carmel College)念書。該校為天主教會所辦,是一間寄宿學校,師資雄厚,遠近聞名,當然也收費不菲。根據校長的報告,梁門教在校操行良好,學業優秀。由此,他在這裏一直念到1926年底,前後逾三年之久。

到1926年,梁門教就要年滿20歲了。梁瑞榮想讓兒子接替自己,參與經營管理他所投資合股的鴻源號店鋪。梁瑞榮於當年4月1日致函內務部秘書,申請將兒子梁門教的留學生身份轉為工作簽證,協助他管理有十位雇員的商行。他在信中表示,讓兒子進入商行,一邊做文員工作,處理相關公文,學習管理,最終也是要讓他接手這家商行,使其業務能不斷拓展,服務當地社會。可是,5月12日,內務部秘書複函,斷然地拒絕了上述申請。

雖然碰了釘子,但梁瑞榮並不氣餒。他還想利用關係,希望藉由當地澳人出麵而使問題有所轉寰。而當時梁門教也與澳人建立了較好的關係,贏得了認同和支持,正好可以為之一試。

如前所述,梁門教在加美樂山書院是住校讀書,學習和操行都表現得很好,因此,他深得該書院院長莫戈神父(Rev. C. A. Mogg)喜愛。後者在得知了梁瑞榮的想法及申請碰壁之後,深為同情,便很想幫忙,以便能將梁門教留在澳洲。1926年10月22日,莫戈神父剛剛調任到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北部大鎮探密埠(Tamworth)的基督兄弟會書院(Christian Brothers’ College)擔任新職不久,就致函內務部秘書,希望他能考慮到現在梁門教的實際情況,即他已在澳受到了良好的英語教育,本身具備中英文背景,應允許他為其父親工作,作為其商行職員,處理來往函件等事務。但是,內務部並沒有給他麵子,對此請求予以全盤否定,並特別指出梁門教的簽證條件就是來澳讀書,不然他就得返回中國。但莫戈神父並不死心,於11月20日再次致函內務部秘書,告知梁瑞榮希望兒子能幫他做幾年文員,協助他處理相關生意,為此他願意支付一筆錢作為此次轉換簽證的代價。莫戈認為,過幾年之後,這對父子都會回去中國的,讓其父子能在一起工作應該是一件好事。他希望內務部再認真考慮這一請求,提供方便;如果內務部不能決定的話,希望能告訴他,應該經由什麽途徑可以達到這一目的。但內務部的回複自然還是一樣,並重申如果不繼續在澳讀書,梁門教就得離開澳洲。因為當時澳洲對中國人的居留限製十分嚴格,盡可能地阻止來澳的留學生和商人及親屬滯留不歸。

莫戈是有身份有地位的教會資深神職人員,內務部的這一回複顯然很不給麵子。於是,1927年3月28日,他致信曾擔任過昆士蘭省省長的現任聯邦眾議員謝鐸(Hon. E. G. Theodore),向其介紹梁門教的情況,表示如能利用其所具有之中英文背景,提供給他一個機會為其父親工作,也有助於協助教會使更多的在澳華人皈依基督耶穌。為此,他希望謝鐸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幫助梁門教獲得一個五年的在澳工作簽證,甚至使他獲得永居權。同時,他告訴這位眾議員,梁門教計劃在今年4月份返回中國探親,希望他能盡快給予答複,俾能解決這一問題。可能莫戈與這位前昆士蘭省省長相熟已久,私交很深,故謝鐸在接到他的信之後也沒有怠慢,即刻將其轉到聯邦總理辦公室,希望能幫忙解決這一問題。總理辦公室又將此信轉給內務部秘書,冀望能有積極的回應。但內務部長也很絕情,根本不給同僚麵子。他在4月13日回複謝鐸說,根據《中國留學生章程》的相關規定,無法滿足莫戈的上述要求。由是,梁瑞榮想通過教會領袖為兒子留在澳洲的嚐試,最終不能得逞。

正如莫戈在給謝鐸的信中提到的一樣,這一年就要屆滿21歲的梁門教早就計劃在4月回國探親,或者說,也許他的父親及家族已給他在家鄉訂好了親,隻等著他回去擇期完婚,成家立業。因此,進入1927年的新學年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去加美樂山書院上課。按照已修訂並在去年實施的《中國留學生章程》條例新規,無故不去上課,屬於違規,但梁門教的理由是身體不適,無法返回學校念書。內務部知道了他的這種行為之後,曾表示要問責,但就在內務部與海關和學校之間公牘往返之際,梁門教之歸期已近。而這段時間,他也已經離開父親在英壬埠的店鋪,到了湯士威爐埠小住。直到4月20日,等到“吞打”(Tanda)號輪船抵埠,他遂登船駛往香港回國,結束了在澳的三年半留學生活。

此後,梁瑞榮還想辦理兒子梁門教來澳工作,數次以自己年老需要退休,而店鋪裏所雇傭的西人和華人職員皆須有人監管,生意也須有人打理為由,向內務部申請過由梁門教前來代理他的位置,都未如願。為此,梁門教回國後,就和母親及妹妹和弟弟去到香港居住生活,也在那裏找到工作,並於1931年迎娶小他三歲在香港出生的高少珍,一口氣生了三個兒子。由此,他設法在香港找到一份在港出生的證明,並把自己的英文名字改成William John Leong,這樣就為父親進一步申請他前往澳洲幫工創造了條件。

1936年初,梁瑞榮終於成功地為改了名字的梁門教申請到了入澳工作簽證,前來鴻源號做助理店員。5月5日,梁門教搭乘從香港啟航的“彰德”(Changte)號輪船抵達湯士威爐,正式成為父親所在店鋪的職員。按規定,工作簽證是一年為期,可申請展簽五年,但須每年到期後提出申請,內務部視情批複。因一年後鴻源號的年營業額超過二萬鎊,業績彰著,表明需要人手,梁門教順利獲簽;1938年,鴻源號營業額達34162鎊,這樣的業績自然有利於梁門教的展簽。[3]梁瑞榮的女兒梁碧雲生於1909年,1931年已嫁給同邑去到上海工作的李仕英(他們一家後來去了加拿大);而他 的小兒子梁門燦 (Leong Moon Tsan),字錦鴝,生於1919年9月2日,1931年後隨母親到香港居住和讀書。到1938年初,梁瑞榮也為他申請到了來澳大利亞讀書的護照和簽證,於當年3月3日抵達湯士威爐,進入當地的基督教兄弟會書院念書。

此後,鴻源號的年營業額一直都在三萬多鎊以上,業務繁忙,梁門教也就按部就班得以申請展簽。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所有在澳的中國雇員和學生等,都獲得了澳大利亞政府的戰時三年簽證,有效期至1945年6月30日;期滿如果戰爭仍在繼續,則自動延簽兩年。門教和門燦兄弟都獲得此項簽證,後者還在戰時脫離學校,也進入父親的鴻源號店鋪幫工。

戰時昆士蘭北部處於前線,軍隊眾多,也使得商業生意相當繁忙。梁瑞榮是鴻源號主要股東,也親力親為,主持經營。但在1943年11月29日,因在店鋪門前搬運貨品,準備開門營業時,不幸被自己商鋪的貨車倒車時碾壓,當場身亡,終年59歲。[4]次年,經法院判決,他的近二千鎊遺產,由其在澳洲的兒子繼承。[5]

戰後,鴻源號的其他六位股東退休或另立門戶,其股份由梁門教梁門燦兄弟承接,整個商行就成為了梁氏兄弟獨家經營。鑒於1945年時的年營業額仍然還有三萬多鎊,兄弟倆的工作簽證得以展簽五年。為此,梁門教就在1947年初回國探親,並將家人申請赴澳團聚。1947年11月3日,高少珍帶著三個兒子從香港抵達澳洲。在這裏,又為梁門教生了一子一女。梁門燦也在1948年回國,於香港迎娶趙鳳貴,並在次年將其帶回澳洲,在英壬埠養育二子一女。為增加人手,他們還在1949年將曹邊村的兩位宗親兄弟申請來到英壬埠,協助打理生意。鴻源號在兄弟倆經營下,年營業額不得提高,到1957年已達110839鎊。到1950年代末,梁氏兄弟已申請成為澳大利亞永久居民,在1960年代全家歸化澳籍。[6]梁門教和梁門燦分別在1992年和2007年去世,和他們父親一樣,都長眠於英壬埠。

梁門教和梁門燦的子女都接受良好教育,散布於全澳,且都有了孫輩。梁門教的二子梁子謙(Joseph Leong),出生於1934年,1950年代進入昆士蘭大學醫學院,畢業後去到湯士威爐醫院工作,為當地著名醫生;他熱心當地華人事務和公益,是1970年代湯士威爐華人會的創始人之一。他的太太繆鳳鳴(Judith Jue Sue),是中山縣隆都水塘頭繆祖紹(Mow Jue Sue)的孫女,1940年在湯士威爐出生;其父繆國秉(Mow Kock Ping,或James Jue Sue),也跟梁門教一樣,是1920年代初就去到湯士威爐留學讀書。梁繆聯姻,亦是相同背景之赴澳中山籍人士加強鄉土認同與聯係的一個寫照。

一九二三年某個月份,梁瑞榮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梁門教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所填之申請表。

一九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梁門教簽發的中國留學生護照。

梁門教1948年的照片。

梁瑞榮1928年申請的回頭紙。上麵標明他回國探親是1928年4月26日,返抵澳洲的日期是1931年7月31日,顯然他是在香港參加完了兒子梁門教的婚禮後才啟程回澳。

主要資料來源:Gow, Leung Moo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6/17577; Leong, William John, NAA: J25, 1959/2222

粟明鮮 2023/3/10


[1] 澳檔裏內務部和海關給出的梁門教父親名字都是Leong So,但梁瑞榮給內務部和海關有關兒子展簽和申請居留的信函,落款全部都是Charlie Hong。可見,這兩個名字都是指的同一個人,即前者是正式名字,後者則是店鋪名,但也是以店名作為在當地的行世之名。而以店名作為人名行於世,在當時也是居澳華人的常見現象。見:Leong Moon Gow, Leong So, NAA: J2773, 362/1924。

[2] 湯士威爐的查理鴻號店鋪以梁瑞榮的名字命名,顯然是他創辦的,即在當年去往英壬埠發展之前,他辦起了該店,之後交由別人代為打理或者合股經營,但仍然使用此前的店名。選擇用這間店鋪作保,而非他在英壬埠參與經營的鴻源號,最大的可能性是湯士威爐為大埠,學校較多,可供選擇範圍較大。是故他計劃讓兒子去湯士威爐留學,將其安排住進查理鴻號店鋪,以屬順理成章之事。見:Leong Moon Gow, Leong So, NAA: J2773, 362/1924。

[3] Leong, William John - Nationality: Chinese - Arrived Townsville on Victoria 17 September 1923, NAA: BP25/1, LEONG W J CHINESE。

[4] “Ingham Incident”, Townsville Daily Bulletin, Tuesday 30 November 1943, page 2。

[5] “No Title”, Townsville Daily Bulletin, Saturday 9 December 1944, page 2。

[6] Leong, William John, NAA: J25, 1959/2222;Leong, Sue Jean and William John, NAA: J25, 196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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