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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十):增城叉厘黃

(2023-03-06 05:07:08)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十):增城叉厘黃

增城黃沙頭村

此處的叉厘黃(Charles Wong)實際上是其英文名字的直譯,其真正的中文名字拚音是Wong Yeung Yee。因整個檔案宗卷中都沒有顯示出其確切的對應中文名,根據讀音對譯,其名很可能是“黃遠貽”。

叉厘黃是增城縣黃沙頭村人,生於一九○三年二月二日。他的赴澳留學之路與其他人不太一樣,走的是一條迂回之路。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七日,二十歲的叉厘黃與一位與自己年紀差不多的同鄉威廉陳(William Henry Chan)一起搭乘一艘名為“烏裏馬洛”(Ulimaroa)號的輪船,從紐西蘭(New Zealand)抵達澳大利亞的雪梨(Sydney)港口。因他們二人都持有紐西蘭的回頭簽證,入境時也表明是來澳大利亞度假旅遊的,故澳大利亞內務部要求其在澳親戚分別代為繳納給海關的一百鎊保證金之後,給予其在澳停留三個月的旅遊簽證,由是,他們得以順利入境澳洲。由此可見,他們之前在紐西蘭,很有可能也是從中國去到那裏讀書的,隻是限於條件,無法查找到他們以何理由進入紐西蘭以及在那裏有何活動的檔案資料。

想來他們二人在澳遊曆的過程很愉快。三個月簽證一到期,威廉陳便按照規定,於十月十九日從雪梨港口登上駛往紐西蘭的“麥盧卡”(Manuka)號輪船返回到他的出發地,但與他同來的叉厘黃卻沒有和他一起走,而是就此留在了雪梨,並從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開始,注冊入讀蘭域預科學校(Randwick Preparatory School),成了在澳讀書的中國留學生。

當然,能協助他辦理在澳留學一事者,是在雪梨唐人街附近矜布爐街(Campbell Street)上經營“新萬利號”(Sun Man Lee & Co.)[1]商鋪的股東之一黃汝欽(Wong Home)[2]。按照《中國留學生章程》的規定,能夠申請中國學生在澳讀書之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皆應是其在澳具有永居身份或成為澳大利亞公民之父兄輩。可是,因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中無法查找到黃汝欽的任何資料,我們不知道黃汝欽與叉厘黃之間的具體關係,隻能根據慣例,判斷他們至少應該是宗親。在安排好了叉厘黃的入學手續之後,黃汝欽才按照要求,於當年十二月三日填表,以自己所經營的“新萬利號”商鋪做保,允諾每年供給足鎊膏火作為叉厘黃的學雜費等各項開支,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他這位親戚的留學護照。從這樣一種申請程序可以推測,可能在填表之前,黃汝欽就與上述中國總領事館以及內務部有過很好的溝通,並且也得到了很正麵的反饋,才能使其申請如此從容。也可能正因為如此,其結果便是,在收到上述申請表格和材料之後,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於十二月七日為這位從紐西蘭轉道而來的中國青年簽發了一本中國學生護照,號碼是356/S/23;而內務部也在五天後為他核發了留學簽證,在護照上鈐蓋了簽證印章,並將護照保存在其檔案中,這也就意味著他的旅遊簽證自此順利地轉為了學生簽證。當然,按照慣例,其學生簽證有效期自其當年七月十七日入境之日起計,為期一年,到期可按例再申請展簽。由此看來,整個申辦過程都進行得非常順利。

叉厘黃在這間學校一讀就是三年。從他的年紀來說,他此時就讀的應該是預科課程,準備由此升讀大學。而根據學校的報告,此前他就已經具備了相當的英語基礎,在這裏也表現得很勤奮,英語能力提升得很快,各科課程作業也完成得很好,而且總是精神飽滿、衣冠整潔地出現在課堂和校園,且非常守規矩,知書識禮,頗受老師與同學喜愛。

一九二六年七月,又到了一年一度為叉厘黃申請留學簽證展延之時。這一次,內務部沒有像前二年那樣痛痛快快地批複展簽,而是在八月初先行下文到雪梨海關,請其去核查這位中國學生目前到底是在上學抑或利用這段時間打黑工,因為此時的叉厘黃還有半年就年滿二十四歲,即將到達中國學生在澳留學的最高年限。按照規定,到達這個年齡的中國學生,必須收拾行李離境回國。而當時內務部最為關注者,便是中國學生在澳期間利用留學簽證打工;而一旦發現,輕則警告,重者立即遣送回國。雪梨海關接到內務部指示後,立即派人去了解情況,並於九月初將結果報告給內務部。從他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叉厘黃雖然在八月十四日之後便從上述蘭域預科學校退學,但此前一直都在校表現良好;盡管今年上半年有時候有些曠課行為,累計起來達三十多天,隻是學校認為這些都是有一定的原因和理由,並且也都接受了他的解釋,換言之,這些都不屬於違反校規。現在他是住在其監護人黃汝欽的店鋪裏,但並沒有在此幫工,也沒有去到其它地方打工,因為他刻下正在申請重返紐西蘭。

可是,內務部秘書認為,在半年時間裏曠課如此之多,是無法令人容忍的事,屬於嚴重違規,應該立即將其遣返回中國方才符合規定。為此,他在九月三十日致函中國總領事魏子京,一方麵對叉厘黃的曠課行為予以譴責,另一方麵也拒絕了中國總領事館為他提出的展簽申請,並要求中國總領事館立即采取行動,將其遣返。

就在內務部與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雙方文牘往返交涉尚未有結果之際,即將年滿二十四歲的叉厘黃已經辦妥了返回紐西蘭的簽證等手續,於十一月五日在雪梨港口搭乘“馬希諾”(Maheno)號輪船,告別了黃汝欽以及留學三年多的澳大利亞,直奔紐西蘭而去。

叉厘黃的留學檔案到此中止。至於他去到紐西蘭後是否留在了那裏,則不得而知。隻是根據抗日戰爭期間紐西蘭華僑聯合總會所辦的《中國大事周刊》(New Zealand Chinese Weekly News)上每期所刊登出的每位在紐華人繳納捐款的芳名錄裏,無法檢索到他的名字(即Wong Yeung Yee[黃遠貽],也包括“叉厘黃”),很有可能他最終也從紐西蘭返回國內發展,或者與當時許許多多從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回去的華人學生一樣,就此去了香港打拚。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為叉厘黃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黃汝欽填表代叉厘黃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其在澳留學所需之中國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Yee, Wong Young and another - Student passports, NAA: A1, 1926/17496


[1] 根據鳥修威省檔案館(NSW State Archives & Reocrds)所藏該省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工商企業注冊記錄,新萬利號重組注冊的日期是一九一九年九月二日,有三個股東,未有黃汝欽的名字,也許他是此後加股補進去的。見: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24677。但檢索雪梨中國報紙,新萬利號早在一九○六年之前便已設立。見:“救濟同胞”,載雪梨《東華報》(Tung Wah Times),一九○六年十月十三日,第五版。

[2] 在黃進鴻(Wong Ching Hung)的檔案宗卷裏,其監護人的名字是黃欽(Wong Home),實際上就是黃汝欽把名字簡化了,英文名沒有變化。見:Wong Ching HUNG - Chinese student, NAA: A1, 1927/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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