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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澳軍派員入島尋屍的處置——解救海南島八所盟軍戰俘(續5)
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澳軍在美軍協助下把在海南島的澳軍戰俘和荷印軍戰俘解救出來後,也立即和盟軍一起,在海南島對1944年4月8日在海南島感恩縣(現東方市)抱板村遭瓊崖抗日獨立總隊第二支隊伏擊而帶走的十名澳軍戰俘之下落予以查詢,以確認其生死。但幾番聯絡蒐尋,毫無結果。於是,從1946年開始,澳軍決定自己派員前往海南島蒐尋。目的隻有一個:活要見人,死要見屍。【詳見:戰後尋找在海南島失蹤的澳軍戰俘——解救海南島八所盟軍戰俘(續3)】
澳軍蒐尋小組是在1946年3月中旬才進入海南島,在那裏也得到了當地官方的協助與保護。但為了讓這個小組前往海南島,澳方駐華機構早在年初便開始為其入境進行聯絡,申請準允。期間所經曆的波折,前文雖有涉及,但因沒有找到中文記錄,不知中國方麵是如何處理此事的。現根據從台北國史館中挖掘出來的一個檔案宗卷,名為《英軍戰時遺骸暨盟軍公墓》,文件中披露了中國方麵對此事的處置過程,從而說明何以賈恪生少校(H. N. Jackson)、闞波上尉(G. M. Campbell)和費立璞中士(R. M. Phillips)組成的澳軍查詢團隊隻能在島上停留一個月之內幕。通過檢索該卷檔案內容,本文據此得以概述中國方麵是以何種考量來處置澳方進入海南島之請求。
1946年1月19日,澳大利亞駐華公使館的一秘邵伯(Patrick Shaw)致函中國外交部長王世傑,希望批準由澳軍戰俘管理處和戰爭公墓管理處組成的一隊九人蒐尋小組進入海南島,以搜尋前述十名澳軍失蹤人員。同時,他也在函中列出了時間表,表示該蒐尋小組計劃在2月6日從香港搭乘英國太平洋艦隊所屬的“萊德浦號”(Redpole)驅逐艦前往海南島八所(Bakli),期望得到島上中國駐軍及相關部門協作,以便展開工作。
中國外交部門對此申請還是很重視的,予以積極回應。2月4日,王世傑以“同盟國作戰之友誼,可予同意”之理由,簽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批複。2月8日,蔣主席批複同意。隨後,外交部據此複函澳大利亞駐華公使館,希望他們將赴海南島澳軍人員名單報上來,以便下文到廣東省政府,請其對此事予以協助。
2月13日,邵伯再次致函外交部,請求批複增加六人加入上述入島蒐尋小組。而在此之前,英國駐華大使館也向中國外交部申請,準其派軍艦前往海南島和台灣,目的也是蒐尋其戰時在華歿亡之軍民。但此次中國外交部人員可能是對海南島地理不熟,不知道英國及澳大利亞所提到的Bakli(八所)為何處,謂在地圖上查找不到這個叫做“巴克立”的地方,也就是不知道他們所說的巴克立即為八所,因而嚴重懷疑英國人企圖不良,認為英國人借此意有別圖,遂在2月29日拒絕了英國軍艦前往海南島的請求。
也就在同一時期,內政部在接獲外交部就上述事情征詢其意見時,也以事情發生在中國境內,應由中國相關部門代為尋找解決為宜;而任由外人前往自行尋找,認為有損國權,不同意讓英艦前往,也不應允許澳人上島。對於前一個建議,與外交部意見相同,自然得到采納;但對於第二個建議,則外交部認為不妥,遂向軍委會所屬之軍令部尋求支持。因此時中國遠征軍和駐印軍早在印度和緬甸修建陣亡將士公墓,也得到當地軍政當局的協助,並準允派員駐守打理公墓管理事宜,澳軍前往海南島蒐尋其失蹤人員和尋找遺骸的做法,事實上與中國軍隊的做法並無二致。軍令部認為,對於澳軍入島尋找其失蹤人員或者遺骸,於情於理都不能拒絕。經過如此解釋,內政部便不再對此事橫加阻擾。但外交部也在綜合了各方意見後,規定澳軍進入海南島工作的期限為一個月,並同時通過軍令部請當地駐軍予以配合。
在接獲中國方麵同意澳軍人員進入海南島但不允許其搭乘英艦前往後,澳大利亞駐華公使館一秘邵伯於3月7日致電中國外交部,將澳軍最終決定的赴海南島賈恪生少校三人名單通報上來,並表示他們將在同月10日從香港搭乘美軍驅逐艦“莫裏斯號”前往海南島八所。外交部雖然對英國的各種做法都有疑慮,總是多方掣肘反對,但對美軍的行動則沒有異議。也許澳大利亞駐華公使館也對誌剛的這種態度十分了解,因而也就適時調整策略,與美軍接洽,以利賈恪生少校小組此行。
不過,賈恪生少校一行還是比原定出發日期晚了一天才隨美艦出發,前往海南島。與他們小組同行的,還有另外澳軍墓葬隊的一個三人小組,一起去執行此次任務。而在此之前,軍令部已經知會廣州行營主任張發奎將軍及廣東省政府,由他們分別指示駐防海南島的第46軍和瓊崖辦公處協助澳軍人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