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忘卻的曆史
——戰時新不列顛島中國抗日戰俘(二)
(續上期[一])
二、地獄般的航行
1942年12月,日軍將來自南京和浙江的中國戰俘分批在上海押上船,運往新不列顛島。
根據李維恂少校當年在亞包戰後戰爭罪犯審判庭的證詞,以及在1946年1月12日給交警第十八總隊總隊長郭履洲將軍的函件稱,從南京出發的1000名戰俘,“至十二月二十一日被迫在滬登船,押赴澳洲新不列顛島”。[1]當然,上麵說的,僅指南京方麵的那1000名戰俘而言。因為這些南京來的中國軍人,在抵達目的地之前,並不知道還有其他中國官兵與他們同一命運。上述李維恂少校的信函報告中也提到,這兩批來自不同地方的中國戰俘,並不是在上海集中之後,一起上船被運往目的地,而是在南京的戰俘抵達了新不列顛島之後,才獲知還有來自浙江金華方麵的戰俘。他說,在抵達亞包後,“不日又由滬運到浙贛路作戰,被俘官兵504名”。換言之,來自上述兩地的中國戰俘,在上海登船的時間也是不同的。
至於浙江來的戰俘,據前述朱雲1946年4月25日致上官誌標信函稱,他們應該是從金華出發到上海登船的。但據筆者在台灣高雄鳳山對中國戰俘幸存者盧新芳的訪談,他們是從寧波經杭州,最後到上海登船。[2]從浙贛會戰的結果來看,金華在這次會戰中為日軍所占,寧波則早在此之前就已落入日軍手中。在浙贛會戰中被俘的中國官兵,雖有部分後來被轉送到南京老虎橋戰俘集中營,但因在衢州戰役中被俘的數量較多,被俘時間亦較此次會戰中其它國軍部隊被俘人員的時間要遲,因此,其中有相當的部分被關押在上述二地是完全可能的。盧新芳戰時為第86軍第67師的士兵,在衢州戰役中被俘,他本人也是浙江人,對本省地名應該較為熟悉,他的回憶顯然也是可信的。
從浙江轉來的這一批戰俘在上海登船的具體日期,根據帶隊軍官吳棪中校1946年在新不列顛島戰爭罪行審判法庭上的證詞,是1942年12月24日。[3]這就是說,他們比南京來的中國官兵晚了三天從上海出發。
這些中國軍人既然是在年底出發,則抵達西南太平洋上的新不列顛島首府亞包就應該到次年的年初了。那麽,他們是在什麽時候抵達的呢?或者說,南京和浙江來的中國戰俘抵達亞包的日期是在同一天呢抑或有所不同?
根據檔案資料,李維恂少校在1946年初出席亞包戰爭罪行審判庭提供的證詞顯示,來自南京的中國戰俘是在1943年1月24日抵達亞包。[4]另一位同樣是從南京戰俘集中營來的陳國樑少校在不同場合提供的證詞中,亦持同樣的說法。[5]而從浙江轉上海登船的那504名中國戰俘,據從浙江轉來的中國戰俘帶隊軍官吳棪中校在1946年5月18日的證詞,他們是1943年1月23日抵達亞包。[6]這個日期與來自南京的中國戰俘抵達日期僅相差一天,與前引李維恂少校 “不日運到” 之說相吻合。
那麽,中國戰俘乘坐的是什麽性質的船隻呢?2009年8月,李維恂少校在接受筆者訪談時特別回答了這個問題,謂其搭乘的不是軍艦,而是商船。但他強調說,與他們一起上船的還有大隊日軍。[7]由此可以推斷,這些中國戰俘是由日軍的艦艇或軍用運輸船押赴新不列顛島。按照李維恂少校的說法,他們這些戰俘是按照集中營裏原編組成建製地挑選出來,但被迫分散搭乘許多艘船隻。而與他們一起登船的,還有大隊的日軍。聯係到1942年底日軍在南太平洋戰場上的態勢(即1942年8月至1943年2月在所羅門群島的瓜達爾卡納爾島,美軍與日軍進行了長達7個月腥風血雨的爭奪戰,以美軍大勝而告終)[8],這些與中國戰俘一同登船的日軍,顯然並不僅僅是押送戰俘勞工的警衛隊,而是從中國戰場抽調出來前往增援亞包和所羅門群島的主力師團。[9]換言之,這很可能是一支由軍艦護航的大型日軍運輸船隊。
實際上,在這些中國戰俘抵達之前,即從1942年10月開始,已有620名英軍戰俘和6000多名印度兵戰俘,被日軍從新加坡陸續船運到此地服苦役。當時與620名英軍戰俘一同乘船前往亞包的,還有2000多名日軍。[10]顯然,這些與英軍戰俘混裝一船的日軍,亦非押送這些戰俘的警衛隊,可能也是奉命從新加坡增援亞包(尤其是增援被美軍包圍著瓜島的日軍)的日軍主力部隊。這種情形與前述李維恂少校所回憶的大批日軍與中國戰俘一同航行,且主要目的地也大致相同,幾乎是一致的。由此,也就預示了這些戰俘在航行中所遭受到的苦難,慘絕人寰。
據澳大利亞曆史學者披露,日軍從新加坡押送英軍戰俘前往亞包的航行中,條件惡劣,戰俘們像牲口一樣,被趕入艙底,幾乎密不透風,食物不足,淡水稀缺,幾百人麋集一處,大小便也隻有幾隻環繞在他們周圍的木桶,惡臭難掩。這些英軍戰俘就是在這樣的惡劣環境中度過了24天之久。[11]
其他盟國戰俘的遭遇,也同樣是中國戰俘的遭遇。
李維恂少校在前述1946年1月12日給郭履洲的函件裏,提及在整個的航行中,隻用“病死船上者幾十名”寥寥幾個字帶過,沒有提及船上的惡劣條件以及殘酷經曆。但在2009年接受筆者訪談時,他表示,那次航行,可以用“地獄般的航行”來形容,是不堪回首的經曆:
我們從南京出來的人,編為五個中隊,被送往上海。在上海上船時,我們被分開,大約是100多人分乘一條船,當然,船上還有日軍。我們100多人被趕下船的底艙,上麵由日軍住及裝載一些(軍用)物資。在民國50-60年代,曾經有一本叫《地獄船》的書,很流行,但我不敢看,因為那時我們的船上航行經曆,實際上更慘!
當時我們在上海一上船,整個建製就亂了。日軍往底艙扔下了一些糖果、煙之類的東西,大家就亂搶了,根本就什麽也不顧。我當時是(一個隊的)隊長,立刻跳起來,命令排長和班長們站出來,將這些東西收攏起來,然後再慢慢分給大家。我過去讀過一點點日文,就設法上去與日人交涉,謂我們是軍人,不能如此戲弄我們。交涉顯然有些效果。這樣,秩序算是好了些。過了幾天之後,就開始有人拉肚子了。這種情況繼續惡化,難以言狀。
走了一個多月,大約是快到達目的地的前一個星期吧,我們就分船了。分船的意思是,有些船要去其它地方,必須並船,即把我們趕下來,那些船載著日本兵和物資轉向他處。這些船都是商船,大約三千頓左右一條,有四層,本身都裝得滿滿的,即除了我們在底艙之外,其餘的都是日本兵。而我們原先100多人一條船,現在要400人左右一條船。就是說,我們100多人與其它船的人匯合,擠在一起,隻能坐,不能睡,有些隻能站著。這種景象可想而知。
剛剛開始時,吃飯還正常。日本兵給我們20人一桶飯,半桶菜,但不給湯,不給水,還無法讓人上去大小便,因為日本兵有四把刺刀守在艙門口。船艙裏熱得不行,無人穿衣服,當時的衣服能保存下來是不可想象的。當時叫罵聲不斷。可是,三天後,已無人哀叫了,也沒有大小便了。剛開始時,日本兵刷牙的水流下來,我們接來喝,還可以喝自己的尿,最後什麽也沒有了。有人甚至想跳海一死了之,但日本人也怕我們跳海,防得很嚴。
可我們最後挺過來了。事情是這樣:日本兵每天至少要我們派10個人去幫廚,這樣這些人可以拿點水喝,也偷偷地用瓶子裝水回來喝。有時候我們就派出這些幫廚的人去偷水,即演出“苦肉計”:如讓一二個人故意做錯事,吸引日本兵注意力,甚至挨上皮肉之苦,其餘人就趁機去偷水。適當的時候我們也去日本軍官那裏交涉,這樣可以得到少許的一點水。[12]
同是來自南京戰俘集中營的鞠巧生,在其回憶中,也有著相同的感受。對日軍像對待牲畜一樣來對待裝上運輸船的中國戰俘,他有著不可磨滅的印象:
1942年冬,一日突然緊急集合,被命令脫去棉衣褲,僅著單衫,又用麻繩將眾俘首尾一串,關進鐵皮棚車,象送牲口一樣押上了日軍運輸艦,當時有兩批戰俘,南京與上海來各一批,共計一千四百多人。戰俘被關在底艙,悶熱不堪,日寇不給水喝,戰俘們幹渴即死,有的捧來一些敵人的淘米水解渴,體力十分衰弱,一些人昏死過去就被日寇丟進海洋,日寇仍令戰俘在艦上進行戰爭演習,要去底艙扛炮彈放到艙麵再放回(為在緊急情況時給日寇充當炮灰),……。[13]
另一位幸存者施方舟對於航行中遭受的虐待和屈辱遭遇以及日軍對生命的漠然無視,也有著同樣的回憶。他對記者所描述的航海經曆,同樣讓人震驚:
施方舟介紹,他們被轉移到上海吳淞口的一艘船上,而他們就被塞進了隻裝牲口的艙底,不知道將去何方。……
施方舟回憶,由於船上的淡水很少,一些人因口渴難耐,隻好喝自己的尿液。有一次,無法再忍受的施去向日本人討要水喝,卻親眼見到慘絕人寰的一幕:一名勞工偷偷跑進廚房灌了一瓶淡水,被日本崗哨發現了,對方強逼著這名勞工站在甲板上,然後用刺刀將勞工挑下大海,葬身魚腹。[14]
在50多年之後,最早向記者披露在亞包當戰俘勞工悲慘經曆的田際鈿,對於1942年底到1943年初的那段海上航行,依然感受非常強烈,難以忘懷與他同行的戰友,就是在酷熱難耐的艙底被活活悶死的:
軍艦共9層,我們被趕到最底層,不見天日,裏麵熱死人,沒有床,不少人暈船、拉肚子,有一個來自通城縣的湖北老鄉就熱死在艦上。[15]
被日軍強運到新不列顛島的中國戰俘幸存者能留下口述訪談記錄的極少,我們無法找到更多的有關其在押運途中遭受虐待的控訴記錄,因而也無法統計在從上海運送到亞包的航行途中,具體有多少中國戰俘被虐待致死。前述李維恂在1946年的信函中所說的“病死船上者幾十名”,也隻是一個約數,而且還未說明這是僅指南京的那1000名戰俘而言,抑或包括了全部1504名被俘中國官兵。但僅從上麵的一些片段回憶,已經足以證實日本軍國主義為了實現其大東亞共榮圈的美夢而對人類犯下的滔天罪行。
The Japanese "hell ships" of WWII (二戰時期的日本“地獄船”)
粟明鮮
2010年5月9日
於澳大利亞布裏斯本
[1] 見《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電國防部部長及外交部長請設法救濟留澳官兵並盡快接運回國》(民國35年9月11日);《第一綏靖區司令部政治部呈請外交部設法將留澳四行孤軍接運回國》(民國35年8月9日);《聯合勤務總司令部電請外交部向英方交涉代運留澳88師四行孤軍返國事》(民國35年8月14日)。另見:[War Crimes - Military Tribunal - IMAMURA Hitoshi (General) AWC 2121: Unit - 8th Japanese Army Group: Place and date of Tribunal - Rabaul, 1, 2, 5, 9, 12, 13, 15 and 16 May 1947], A471 81635 Part B。
[2] 盧新芳先生訪談。訪談人:粟明鮮;訪談日期:2009年8月7日;訪談地點:台灣高雄鳳山。
[3] AWM 54, 1010/4/153。
[4] AWM 54, 1010/3/15。
[5] AWM 54, 1010/4/153。另見: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the Territory of Papua and New Guinea, A518, MX112/1。
[6] AWM 54, 1010/4/153。
[7] 李維恂先生訪談,訪談人:粟明鮮;訪談日期:2009年8月7-8日;訪談地點:台灣高雄。
[8] 關於瓜島大戰詳情,參閱格裏夫•科恩原著 ,王永梅編譯:《喋血瓜島——二戰經典戰役全記錄》,京華出版社,2005年。
[9] 根據Madej, W. Victor. Japanese Armed Forces Order of Battle, 1937–1945 [2 vols], Allentown, PA: 1981,瓜島戰役後期由中國戰場抽調投入瓜島之日軍第6師團(從瓜島撤退出來後隸屬日軍第八方麵軍下屬之第十七軍,在布幹維爾島與美澳軍對峙),以及由第20師團、第41師團和第51師團組成之日軍第十八軍,後二者都是在1942年底從中國戰場抽調出來的主力,被派往新幾內亞與美澳軍作戰。其登陸新不列顛島和新幾內亞島的日期,正好與上述中國戰俘抵達的日期相吻合。可見,李維恂少校的說法是與當時的實際情況相符的。
[10] Peter Stanley, “Great in adversity”: Indian prisoners of war in New Guinea, Journal of the Australian War Memorial, No.37 (October 2002), Online: http://www.awm.gov.au/journal/j37/indians.asp, accessed on 9 March 2010.;及Peter Leggett, “Watom Island British POWs”, in Pacific Wrecks. Online: http://www.pacificwrecks.com/people/visitors/leggett.html, accessed on 9 March 2010.
[11] Peter Leggett, 前揭文。
[12] 李維恂先生訪談。訪談人:粟明鮮;訪談日期:2009年8月7-8日;訪談地點:台灣高雄。
[13] 張學群、餘菁:“日軍侵蘇罪行簡述”,蘇州地方誌網站,鏈接:http://www.dfzb.suzhou.gov.cn/zsbl/216827.htm。查閱日期,2009年2月14日。
[14] 文峰、羅成康:“九旬老人辛酸回憶:巴布亞新幾內亞戰俘營生活”,見網絡報道(2009-01-20 13:16),鏈接: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9/01/20/003871328.shtml。查閱日期,2009年2月14日。
[15] 餘瑋、吳誌菲,前揭文。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