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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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六五):香山梁棣祺

(2015-08-09 08:36:27)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六五):香山梁棣祺
 

梁姓是中山大姓,多集中在小欖和石歧周圍。近代以還,因其人口眾多,遠赴海外之香山梁姓族人亦為數不少,澳洲就是這些梁姓人士前赴後繼之打拚之地。由此,其後人前往該地留學者亦時有所聞。梁棣祺便是其中之一。

梁棣祺(Leong Day Kee)是福湧村(即石歧)人,一九0五年六月廿八日出生。其父梁秀根(Leong Sou Gon)早在一九0一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之前便來到澳洲打拚,在昆士蘭北部重鎮湯士威爐(Townsville)定居下來,與人(梁天元和梁卓根,顯然都是同村同宗)合股開設一名為“天元”之商鋪,經營雜貨,事業小成。一九二一年,梁棣祺就要年滿十六歲了,梁秀根決定讓他來澳洲留學,以便將來繼承其在澳洲之產業。因此,這年的二月三日,梁秀根向位於墨爾本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辦理其子梁棣祺之赴澳護照和簽證。當然,他是以自己經營的天元商鋪作保,承諾每年供給兒子膏火銀五十二澳鎊。至於學校,梁秀根選擇湯士威爐學校作為其子來此留學之首選。

中國駐澳總領事魏子京在接到梁秀根的申請後,很快著手處理。二個星期後,即同月十九日就為梁棣祺簽發了編號為13/S/21的中國留學生護照,並在當天就獲得了澳洲聯邦政府內政部給梁棣祺簽發的赴澳留學入境簽證。將護照寄往中國梁棣祺家中,也在同一天,工作效率很高。三個月後,即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梁棣祺從香港乘坐“維多利亞”(Victoria)號班輪抵達湯士威爐,正式踏足澳洲,開始其在澳留學生涯。

抵達湯士威爐修整十天之後,梁棣祺進入南湯士威爐學校念書。半年後的校長例行報告表明,梁棣祺在校表現一切如常,按部就班。但到第二年新學年開學後,梁秀根於一九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以天元商鋪之名義,致函南湯士威爐公立學校校長,要將梁棣祺和另一位也是天元商鋪擔保的學生梁沛霖一起轉學到湯士威爐西端公立學校,理由是該校離天元商鋪更近些,梁氏子弟到該校念書會更方便些。對於南湯士威爐公立學校校長麥爾康·嘉頓(Malcom Garden)來說,梁秀根此舉令他很難堪,因為他已經為上述學生在進入該校後能跟上課程,花費了很多時間並動用了許多額外資源,等於樹栽好了,果實卻讓別人去摘。於是,他於三月份致函內政部秘書,對此事予以投訴。內政部秘書對他自然是一番安撫,並稱此事確實對他及南湯士威爐公立學校不公平,他們不應該轉校。但梁秀根堅持這樣做,加上西端公立學校也樂得接收這兩個中國學生,因此,到六月十五日,梁棣祺終於轉學到西端公立學校。由此,梁棣祺在該校一直讀到一九二五年底,期間循規蹈矩,表現可圈可點,算得上品學兼優。

從一九二六年新學年開始,已近二十一歲的梁棣祺升學進入湯士威爐公立中學讀書,學習仍然算是用功,疊獲校長佳評。到一九二七年一月初時,已在澳洲留學近六年的梁棣祺想回國探親,遂通過中國總領事館向澳洲內政部申請再入境簽證,以便重返澳洲完成學業。內政部複函表示,鑒於此時梁棣祺已年滿二十一歲,如果他重返澳洲繼續求學,則應注冊入讀商學院或技校,而不是中學,這樣才可以為他頒發再入境簽證。二月一日,中國總領事館回複說,梁秀根將根據內政部要求,待梁棣祺重返澳洲時,會為其注冊入讀商學院。對於這個回複,內政部並不滿意,再函中國總領事館轉梁秀根,要求提供具體要注冊入讀哪一間商學院。

就在雙方信函往返就入讀什麽樣的商學院之事反複磋商之際,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梁棣祺已經在湯士威爐登上常德號班輪,駛往香港,返回中國去了。後來的事情表明,梁秀根沒有具體落實哪一間商學院,梁棣祺最終也沒有重返澳洲繼續求學。

但到了一九三二年,情況有了變化。這一年的六月十六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陳維屏致函澳洲內政部秘書,謂湯士威爐天元商鋪經理梁秀根非常希望能回中國休假一段時間。在他回國休假這一段時間,他希望能申請其子梁棣祺來此,代替他照看天元商鋪之生意。因梁棣祺此前在此接受過近六年的教育,熟悉當地風土人情,也了解商業運作程序,是照看其生意之最佳人選。鑒於這樣的情況,陳總領事希望澳方能遂梁秀根之願,給梁棣祺發放入境簽證,以便來澳達三十多年之梁秀根能放心返回中國度假。為增加其申請之份量,梁秀根還動員當地的鄧諾文與麥卡錫(Donovan & McCarthy)會計師行於六月二十日致函內政部秘書,推薦現已二十七歲之梁棣祺是代管梁秀根生意之不二人選。因梁秀根預期回國度假修整一年左右,故該會計師行呼籲內政部秘書為梁棣祺簽發一個一年之簽證。

通過湯士威爐海關關稅征收員,內政部了解到,作為天元股東,梁秀根在該商行中所占股值為三千澳鎊,其經商有道,童叟無欺,品行良好,廣為人知。同時,他在距湯士威爐南部五十多公裏的小鎮吉茹(Giru)還擁有一塊農場,價值約七千澳鎊。而天元商鋪是湯士威爐地區主要的華商,上一年進口總值為四百澳鎊的貨物。目前經營該店之東主是梁秀根與梁卓根,但後者因能力有限,如果梁秀根離開澳洲回中國度假的話,梁卓根是難以獨自經營該商鋪的,而當地華人中也無人能獨自挑起經營此商鋪之重任。故海關征收員也認為梁秀根的申請是合情合理的。有鑒於此,內政部秘書於八月二日複函陳維屏總領事,同意給予梁棣祺一年簽證。條件是:梁秀根需為此向海關繳納一筆保證(定)金,並在其子梁棣祺抵達澳洲後三個月內啟程回中國度假;而後者應在其父結束度假返回澳洲後之一個月內,離開澳洲回中國。

看來一切事情都進行得很順利,梁棣祺應該很快就可以前來澳洲,讓其父能盡快回國探親度假。但實際上,此事卻是另外一種結果。到一九三三年九月十四日,湯士威爐海關關稅征收員因未見到梁棣祺抵埠,遂向梁秀根詢問原因。後者回答說,因天元商鋪雇員的條件未及談妥,他隻好推遲回中國度假之計劃。至於其子因何故未能前來澳洲,他沒有給出解釋。因澳洲此後的檔案中就沒有梁棣祺的任何信息,我們不知道他日後最終是否重返澳洲,接管其父之生意。


192123日,梁秀根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其子梁棣祺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


192123日,梁秀根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其子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所填寫的申請表上梁棣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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