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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廿五):台山江振福

(2014-06-24 07:32:37) 下一個


民國粵人留學澳洲檔案(廿五):台山江振福

民國初年,台山小留學生來澳讀書的不少。但像今天一樣,也有人雖想方設法來澳讀書,但最終卻無法獲得簽證。本文涉及的江振福,即是一例。

江振福(Quong Tsan Fook)是台山大洋美村人,生於民國五年元月十五日(1916115)1930年元月9日,在墨爾本(當時華人習慣稱之為“美利濱”或者“美利畔”)的卡爾頓(Carlton)區萊宮街(Lygon Street)308號開店從事草醫為生的江心田(S. Quong),以江振福叔公的名義,以其上述地址的草藥鋪作保,應承每年供給膏火六十澳鎊,申請其時年已十四歲之侄孫江振福前來澳洲,入讀位於墨爾本唐人街110 Little Bourke Street的小卜街長老會學校(P. W. M. U. School),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請江振福的中國護照並希望協助其獲得來澳簽證。

1927年國民政府成立於南京之後,翌年統一全國,屬於北洋政府任命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去職。在1930年下半年桂植前來擔任總領事之前的二年間,擔任中國駐澳總領事一職者是宋發祥(Fartsan T. Sung)[i]。與其前任魏子京一樣,宋總領事也是福建人,同為留美學生出身,也積極為僑胞申辦親戚來澳接受現代教育奔走出力。193035日,宋發祥總領事在為江振福簽發了編號為572/S/30的中國護照之後,當天就致函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務部常務部長,請其為江振福的來澳求學發放簽證。

然而,事情進展並不順利。312日,內務部即函複宋發祥總領事,告知無法為江振福簽發簽證,其理由有二。其一,根據1926年澳中二國為中國留學生來澳修訂的護照條例,凡年在十至十五歲之中國兒童少年前來澳洲求學,須由其定居於澳洲之父母或相關授權之親屬作為監護人以為擔保;其二,年在十五至十九之中國青少年,來澳求學時,須具備初步的英語基礎和能力(這一點與現在澳洲的中學對接收中國學生的要求相同)。有鑒於此,江心田僅為該申請者之叔公,已然不符此規定,且申請者亦未具任何英語基礎,盡管上述長老會學校校長在元月初亦親函同意接收江振福入學,但內務部部長決定不予接受其申請。

對此答複,宋總領事自然不服,三天後發文據理力爭。函謂,此案申請時江振福年僅十四歲,完全符合上述條例;雖然江心田非申請者之直係父母,但仍然屬於獲得授權之親屬,具擔保人資格。故澳大利亞當局不應為此設置障礙,拒絕中國青少年學子的求學申請。

經過內部相關層次的溝通之後,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務部於41日複函,向宋總領事強調說,盡管澳大利亞政府考慮到了要放寬沒有英語基礎的來澳中國學生之年齡到十五歲,但前提是他們有定居澳洲之父母作為監護人。對於此案之申請者來說,雖然他此時是十四歲,未到聯邦政府規定的限製年齡,但他的另一項條件,即未有父母定居於澳洲,因而仍然不符合規定,無法為其簽發來澳簽證。

411日,宋總領事抱著最後一線希望,繼續致函內務部,申述實際上江振福是符合上述規定的,懇請其再次考慮這個中國少年的申請,以圓其來澳求學之夢想。

也許是澳洲內務部已經為此作出了最後決定,沒有了轉圜之餘地;或許是當年這類事情太多,情節相同,橋段類似,申訴老套,因而懶得答複。總之,此後未見有對此事之任何回音。江振福的檔案也就到此為止。換言之,江振福的來澳求學簽證申請以失敗告終。檢索澳洲檔案館所保存的資料,此後也未見有江振福以Quong Tsan Fook這個英文名字申請來澳或在澳洲登陸的記錄。


193019日,江心田為江振福申請中國護照時提供之個人基本情況(中英文)。順便說一句,從申請表上所出現的手寫體漢字看,宋總領事手下職員的字寫得真漂亮。


193035日,宋發祥總領事簽發的江振福護照內文。從照片看,小夥子很精神,有陽光,挺潮的。國民政府時期的護照內頁,已不再是手寫體,而改為印刷體了。時代在進步,外交文件也與時俱進了。



[i] 宋發祥,字積裕,號致長,行四,法公之次子,福建莆田人,生於清光緒甲午(1884)年八月廿二日辰時,幼時家道貧困,先後在黃石“善育堂”興化哲理學校讀書。十九歲(1902年)留學美國,和東嶠郭玉清是莆仙首批赴美留學生。1908年取得俄亥俄州韋斯理大學理科學士學位,翌年獲得碩士學位,並轉入芝加哥大學深造。1910年轉入羅倫士大學物理科學習,又獲得學士學位。同年回國,經清學部主持的“全國第二屆遊學生畢業考試”,獲中等成績,清廷下旨賞給“格致科舉人”。1911 參加清廷“全國第一屆廷試遊學畢業考試”獲“廷試三等”,授予分省試用。同年先受聘為福建省高等學堂教員,後調任京師大學堂(今北京大學)化學教員,學部行走。發祥公思想進步、追求真理,積極參加辛亥革命,結識了科學家詹天佑、北洋將領馮玉祥等一大批仁人誌士。馮玉祥對他的人品、才華讚賞有加;還為發祥在莆城內龍門下所建的新家園題寫“南崗別墅”橫匾。1914年,他轉任北洋政府財政部技正、1915年任江蘇督軍馮國璋私人英文秘書。1917年任南京造幣廠廠長;1919年任總統府谘議、各省造幣廠總稽查,同時兼任江蘇督軍顧問。北伐戰爭期間,調任北京華威銀行行長,為馮玉祥將軍解決軍餉問題,協助調解了蔣、馮矛盾。1929-1930年任駐澳大利亞總領事,1930年後調任中國駐印尼爪哇總領事,後轉任南非總領事。1937年七月七日抗日戰爭爆發,奉調回國在外交部任職。後隨國民政府遷往重慶,外交部擬調他赴蘇聯建館,因故未果。1941年春,將返福建任省長之際突發腦溢血,因搶救無效逝於四川重慶,據說葬於樂山地區,壽五十八。(摘自:宋國強主編《莆田市人才資源覽要》,中國文史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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