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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轉發華南分局鎮反工作報告的批語(一九五一年二月七日)
華南分局,並告中南局、廣西省委:
(一)分局一月十九日關於粵桂兩省肅反工作的報告〔1〕收到了,此種檢討甚好。請分局將這個報告發給粵桂兩省所屬各地委,市委,縣委,有關剿匪工作的軍隊黨委,及政府黨組,引起大家注意。(二)報告的末尾說分局正在重新擬出具體的肅反辦法,此項辦法是否業已擬好,望早日電告中南及我們。
中央
二月七日
根據毛澤東手稿刊印。
注釋〔1〕這個報告的時間應為一月二十九日。在報告中,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匯報了廣東、廣西兩省的鎮反情況、群眾反映和匪特活動情況,檢討了鎮反工作未能很好開展的原因。檢討的主要內容是:(一)不少地區黨委領導重視不足,抓得不緊。分局有時對此大力推動不夠,實際支持不足。宣傳部門對反特宣傳很不重視,對中央關於鎮反宣傳工作指示未作動員布置。公安部門具體組織力量也缺乏主動。(二)有些地區未能把鎮反與土改很好結合,強調了土改,放鬆了鎮反工作。(三)有些幹部對鎮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仍認識模糊,不根據具體情況周密布置,便輕率盲動且又不及時請示報告,造成某些地區的紊亂現象。(四)廣東大部分地區機械地運用宣傳動員、大力突擊偵調、統一行動三個階段的劃分,至今仍未全麵行動,仍停留於第一、第二階段。(五)在鎮反工作中暴露了我偵察工作的嚴重弱點,材料不夠確實,掌握敵情很差,造成亂捕、亂殺現象。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