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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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致李本一函 /張雲逸

(2009-09-28 18:12:50) 下一個


再致李本一函
(1)

19405月)(2)

 


善寬專員仁兄勳鑒:
  前覆一函,諒邀清覽,不幸滁縣衝突事件發生以後,雖然戴司令親赴前方處理,至今未得諒解,實深係念。聞兄已調集部隊及常後備隊,事態似有擴大之勢;又本軍近日所購被服材料百餘匹,據報在管家壩又為貴部收去,並捉去4人,槍4支;又十二縱隊支隊長胡載之,在楊廠集繳去我遊擊隊槍20餘支,捉去20餘人,並捕去本軍家屬20餘人。長此下去,敗固不論,勝亦不武,徒見笑於敵奸陰謀家而已。此不僅敝軍不幸,亦五路軍及中華民族之大不幸也。更有進者,近聞淮南路沿站敵人增兵黃山寺集敵千餘,津浦南段敵亦增加。昨聞蚌埠又到敵兵4列車,似再有掃蕩皖東之模樣。
  值此大敵當前,寇深禍亟之際,倘我等舍敵不顧,甘於同室操戈,自相魚肉,則不惟皖東數百萬人民反對,亦我全國主張抗戰軍隊與人士所不能讚同也。若我等甘冒不韙,互相敵對,則領土之收複無期,蒼生之糜爛無已。顧瞻前途,不寒而栗。從此弟為避免雙方重生誤會起見,擬將七團調離滁縣地區,另派少數新部隊接替七團任務,以便迅速解決此案。但仍望我兄本團結禦侮精神,誥誠所部,精誠合作,共同抗戰,保衛皖東,以副[符]人民渴望。
  至於滁縣事件,仍望交還俘去本軍人員及槍支,懲辦肇禍凶手,並保障以後本軍之安全,則弟亦準備發還滁縣常備隊槍支,以便迅速和平了結此案,共同布置對敵人之反掃蕩。弟意如此,未知尊意以為當否?如蒙采納,則雙方向部隊極力誥誡,以免再發生不幸事態。至胡載之事,如所報不虛,仍望給以懲處。為此,特派赴古河晉謁,希賜接見,並賜教言。

  張雲逸


  注釋:
  (1)題目是編者另加的。
  (2)時間是編者判定的。

 

朱明國主編:《張雲逸研究史料》,廣西人民出版社19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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