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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蟲係列(17)-利口酒

(2007-05-31 18:24:40) 下一個
酒蟲係列(17)-利口酒

不常喝酒的人,有兩個詞可能分不清楚: Liquor 和Liqueur。

Liquor是烈酒,等於Spirit, 濃度40%或者更高,有六大金剛,我們都已一一道來。Liqueur譯成利口酒,在美國又名Cordial, 是加香,加味,加甜了的烈酒,一般17%-35%,大類就有近十,品種繁多,知名的也有好幾十種。

加味的方法有三:把配料在酒裏浸泡,讓酒通過配料濾過,或者二者一起蒸餾。配料可以用水果,果皮,幹果,草藥,咖啡,奶油,巧克力,這些東西都願意與烈酒締結姻緣,躋身成為高檔飲料的一部分,而烈酒也是分身有術,對每位的投懷送抱都欣然接受,借此掩蓋自己的烈性和辣味,從而改頭換麵,得到女士們的青睞。

的確,利口酒號稱是女人酒。它口味香甜,含有很高的糖分。它顏色鮮豔,有液體寶石之稱。翠綠碧藍,洋紅金黃,五彩繽紛,豔麗奪目,正中女人下懷。它用的杯子是所有酒杯中最小巧的,適合女人柔弱纖細的小手,陪襯女人的嬌小可愛。

利口酒主要是作為餐後酒,不僅可以化食,而且是一頓美餐的最後印象。一個“全活“的完整的晚宴,大家風卷殘雲酒足飯飽之後,男人們端起了大肚縮口酒杯,倒上琥珀色的白蘭地,隨意地聊天,海闊天空。女士們則紛紛魚貫進入洗手間,打開化妝盒,經過最後一番精心裝點,精神煥發,光彩照人,各顯風姿。精巧的利口酒杯,夾在白皙纖巧的指尖,除了吊在脖子上閃光的鑽石,手上又多了一件液體寶石,優雅的姿態,雍華的風度,韻味十足,看出她們真懂得享受生活。偶爾淺酌一口,又時不時輕晃兩下,酒波蕩漾,襯托著她們的眼波迷人;酒香彌散,掩不住她們的體香醉人。

但是利口酒最早發明不是為了討好女人的,它出自修道院的僧侶們之手,這些人不近色卻極好酒,配製利口酒是為了延年益壽,長生不老。僧侶們相信,上帝把萬壽無疆的精靈藏在了植物裏,根,果,花,皮,用蒸餾酒來提取最為有效。這些人有知識,有時間,很多人成了利口酒專家。

最老的利口酒Benedictine, 取自發明它的修道院的名字,位於法國諾曼底,又稱修士酒,泵酒,聖酒,1503年就有了。標簽上印有D.O.M,意為獻給至高無上的主,其實真正享用的全是凡夫俗子。 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除四舊,它被抄家封閉,關門停產。1860年,寺院律師的後人在一堆發黃的舊文件中,發現了它的配方,使它重見天日,再現江湖,後來從酒廠寺院轉入民營。配方中有56種香草,經幹邑白蘭地浸泡,40%,秘方僅一個三人小組知道。喝這個酒的人經常一起,比比誰嚐出的香草多,也算一種樂趣。

查特酒(Chartreuse)的名氣更大,來自法國同名寺院的長壽秘方,由130種草藥在葡萄白蘭地中泡製而成,包括龍膽草,虎耳草等,勾兌以蜂蜜。配方是1605年由法國國王亨利四世通過炮兵元帥贈給寺院的,它如此複雜,僧侶們長時間莫解其妙。直到1737年,一個攻關小組經過徹底研究,才解開秘方,造出了酒,非常好喝,稱為神靈之酒,1764年建立酒廠。到了法國大革命,寺院被充公,酒廠被毀壞,掌管秘方的僧侶被抓入大牢。他偷偷讓人把秘方轉到寺院――當時還有一僧侶留守。可是這僧侶看不懂,又對前途絕望,竟賣給了一個藥劑師,此人同樣看不懂,幹脆獻給拿破倫王朝。還是個看不懂的,敲上個“拒收”的大印,原樣退回。藥劑師死了,他的後人覺得留著秘方也沒用,轉回了寺院。長話短說,這是目前僅有的由寺院生產的利口酒,也叫修道院酒,被捧為利口酒的女王,絕不過分。這配方目睹了時代的滄桑沉浮,飽經了曆史驚濤駭浪,現在在兩個僧侶手中,其他人甭想沾邊。綠,黃兩個品種,沒有任何添加顏料,從最早的的71%變成了現在流行的40%。

如果這兩款酒不大容易在店裏買到,那麽有一個英國的香草型利口酒Drambuie (杜林標)在美國相當暢銷流行。十八世紀,新教徒喬治一世成為英國國王,原國王詹姆斯七世被驅逐在外。天主教徒們匯集在他的後人,年輕的查理王子旗下,展開鬥爭,但功虧一簣,政變流產。麥金農將軍一直護衛著查理王子,出生入死,身前馬後,最後這位落魄王子決定流亡法國,永不複出時,已經身無分文,隻有一份自己最喜歡的養身利口酒配方,把它贈給了將軍。一紙千金,麥金農的後人用這個配方建了酒廠,酒標上寫著:Prince Charles Edward’s Liqueur, 拉大旗作虎皮。得意時也好,失意時也罷,誰不想體會一下當年落難王子的滋味?銷路自然極好。配方是蘇格蘭威士忌加香草加糖蜜,取名來自Dram Buidhe (喝得舒服)。至於整個故事是不是麥將軍後人杜撰的,曆史學家沒少質疑。現在,杜林標的廠房坐落在愛丁堡的碼頭區,是英國最大的利口酒廠家。一百年來,公司的上空,形成了一種特殊的酒香醇霧,由威士忌和香藥草組成,夾雜著蘇格蘭高地草原蜂蜜的甜味。

中國有個竹葉青,12位名貴中藥浸泡在汾酒中得到。其中有一味青竹葉,故此得名。金黃微翠,醇厚綿軟,微苦適口,香甜柔和,45%,有1700年曆史,其實也是利口酒,在若幹國際大賽中,還得過金獎。另外,中國的五加皮,人參酒,鹿茸酒,列入利口酒也無不可。

利口酒的功能漸漸不再是養生,保健,益壽,而轉到純粹的好喝,利口,美味。桔皮給它帶來的酸甜,清爽,微苦,特別宜人,由此產生了好幾款好酒,最有名的,是法國的君度 (Cointreau),由君度兄弟二人1849年創立。選用巴西,海地的一種特殊的橙,色青,苦酸,未成熟時采摘,去其果肉,曬幹果皮,放入白蘭地浸泡,再加甜味配料,裝入特征的方形深棕色瓶子,40%,香甜掩蓋了酒烈,柔和不覺有酒精。每年一千三百萬瓶,銷售到二百個國家,許多雞尾酒的配方裏,都有它的蹤影。

另一位桔香酒Grand Marnier (金萬利)也是一個曆史的不經心,非特意的產物。用的是加勒比的一種苦桔,它的桔皮即使非常幹了也還能芳香入鼻,在幹邑白蘭地中浸泡,其後再次蒸餾,加糖增甜,橡木陳化,得到的Liqueur味道凶烈,濃鬱芬芳,桔香突出。由亞曆山大-馬尼爾1880年發明。他那時存了一大批幹邑,其中有一些突發異想毫無根據地地泡了柑桔――正是這些成了新的利口酒, 給他帶來極大的成功,現在是法國出口量最大的Liqueur。最近,這個譯名變成了柑曼怡,柑桔的妙曼,怡人的風味,更加雅致。

君度和金萬利有一個遠親,庫拉索(Curacao)桔香酒,是用委內瑞拉的一個小島Curacao的綠色苦桔皮,泡在朗姆酒裏得到的。15世紀西班牙人來到這個小島時,想把自己的一種橘子移植過來,然而,“桔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杫”,本來挺好的橘子變得苦不堪嚥,還醜陋不堪,以至貓不聞狗不理,隻好放棄,任其瘋長,掉到地上,曬成幹皮。人們意外地發現,把這幹皮榨出油,格外鮮美芳香,一個叫Senior的猶太人嗅覺很靈,看準了商機,建起了酒廠,以它泡酒,命名Curacao酒。很快,美名遠揚,效仿者眾,大家都來造,以假亂真, Curacao成了普通名詞,就都可以用。Curacao是個小地方,人微言輕,沒人撐腰,無法象香檳,雪利那樣用地名保護品牌,隻好把自己的酒叫“Curacao’s Curacao”。現在最有名的,反而是荷蘭。

由其他水果製造的利口酒,櫻桃白蘭地,杏子白蘭地,黑莓酒,等等,能用酒泡的都來淌這個水,以美國的Southern Comfort 最有名氣,至少是在美國。有人按意譯為“南方悠閑”,有人按音譯為“金富”,是種一波本威士忌為基酒的桃子酒,又香又甜,不膩不淡。它最早起源於新奧爾良附近流行的一種雞尾酒,喝的人太多,就成了定型產品,商標上繪有密西西比河上的老汽船,現在廠子遷至聖路易斯。在大學生中,特別流行與碳酸進料混飲,比如可口可樂。

烈酒和奶油也可以結合,在1974年,愛爾蘭威士忌和愛爾蘭奶油就喜結良緣,產生了百利甜 (Baileys Irish Cream)這個名牌。現在,它已經在所有利口酒的銷量中穩居第一。不懂得利口酒的人也知道“女人酒”百利甜。如果一個女士說她不喜歡喝酒,你倒一小杯百利甜,她就會改變主意。這個酒的起源,據說是英國有一個調酒師,太太死於意外,在悲痛中不能自拔。一次乘飛機,遇到一個空姐,象極了他的太太,便瘋狂地追。空姐說,你是借我懷念你太太,你是威士忌,我是奶油,不會相容。調酒師默默離開,回去天天把這兩樣東西配來配去,用了一種蜂蜜,使酒乳交融,渾然一體,味道絕佳,起名Baileys。 妞自然泡到手了,而且空姐把這個酒帶上飛機,逢人就推薦,揚名全球。哇噻!天下竟有如此好事,喝酒喝出個賺了夫人又揚名。

百利甜均衡地混合著酒,可可,奶油的味道,調製的過程非常複雜,不能現配,酒,奶,蜜三種東西在不同溫度下逐步互溶,再加穩定劑降溫,酒質稠厚,口味別致,細膩滑軟,香甜可人,酒名象女人一樣動人,酒味也象女人一樣可愛。它的濃度不高,17%,據說發明時是瞄準著美國市場的,消耗著愛爾蘭50%的新鮮奶油。在全球130個國家可以買到百利甜,每分鍾售出1600杯!比較起來,它更是一種家庭飲酒,雖然現在正大力向酒吧發展。

咖啡作為一種大眾飲料,也向烈酒靠攏。1962年,美國市場上就出現了一種前所未見得利口酒,Kahlua (卡魯瓦),棕色的酒瓶,商標上寫著:咖啡與烈酒混合的深色產品。它是由墨西哥咖啡,甘蔗酒,伏特加配成的,發明於二次大戰時,作為唯一一個墨西哥的利口酒,也是世界第二大利口酒,美國第一進口利口酒。質厚,體重,味甜,色深,含酒20%,可以淨飲,可以配雞尾酒,也是很多甜食的原料。烈酒刺激神經,咖啡讓人興奮,兩種不同的作用柔和了在一起。另一個名牌是Tia Maria (添萬利),用的是牙買加藍山咖啡加朗姆酒,26。5%,咖啡利口酒的鼻祖。還有一個不甘寂寞的,咖啡老大星巴克,也來湊熱鬧,推出了一個Starbucks Coffee Liqueur,它的酒瓶形狀是個雞尾酒搖瓶,它的蓋子可以作酒的量杯。它的商標直接印在不透明的瓶子上,搞了個三突出:Starbucks,Coffee, 和 Liqueur.

很久以前,聽鄧麗君的一首歌,“美酒加咖啡,一杯又一杯”, “我並沒有醉,隻是心兒碎”,很不理解,覺得兩者放在一起,不倫不類。現在才知道,她是有根據的,合二而一的東西還真有。不多說了,我要去買一瓶Kahlua,看看是不是加了咖啡,真能千杯不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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