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個不是笑話的笑話給大家消消火
(2010-04-27 1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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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識普及:在台灣,通奸是刑事罪,最高可求刑一年。所以文章中是由警察抓,然後檢察官起訴。
<汽車旅館排命盤「玩」保險套 不算通姦卻判離婚>
羅姓男子與女子投宿台中某汽車旅館,妻子得悉報警抓姦,羅男竟辯稱與女子到汽車旅館隻是「排命盤」,現場的保險套則是「拿來玩的」,雖然檢方最後因缺乏性器官接合行為證據不起訴,但法官卻判準離婚。
某電機公司的羅姓老闆,結婚30年,夫妻育有三子,且也都已經成年。前年11月23日淩晨,羅妻向台中市警方報案,指控54歲的羅男與46 歲的許姓女子投宿汽車旅館,警方到場查扣衛生紙與用過的保險套,將兩人依妨害家庭移送法辦。
羅男在法庭上矢口否認通姦,說去汽車旅館隻是拜託許女幫忙排命盤算紫微鬥數,而保險套則是因為許女「好奇」,他拿來把玩「吹」給許女看的。儘管說詞相當違背常情,但因衛生紙與保險套上均沒有羅男精液反應,缺乏性器官接合的行為證據,檢方隻好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羅妻依舊訴請離婚,而法官認為,羅男三更半夜與許女到汽車旅館排命盤,還有吹氣「玩」保險套給已經46歲的許女看,有違常理,且不符一般男女社交正常行為,遂認定兩人間有親密關係,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