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ger888友,你好。
謝謝你的回複,你有很多方麵都讓我很感動--孝心,熱愛正義。我們基督徒也是這樣,“當孝敬父母”, “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林前13:6) 。很願意和你進行在人生宇宙真理方麵的探討。這個問題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因為聖經裏說:“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很抱歉的是不能一下回複你所有的問題,一方麵時間不允許,一方麵也不願進行無意義的辯論之中。先把我的答案放在前麵。“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 。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6)。
通過你的係列貼子,深感你的孝心,因為中國人的德是以“孝” 為先的。孝敬父母也是神給我們的戒命的第五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不孝敬父母的話,實在是不配作人,更當不好基督徒。神讓我們孝敬父母就是叫我們飲水思源,我們是從父母來的,沒有父母,就不會有我們。溯本追源,我們就追溯到那創造生命的神。神創造人,是人的源頭,所以人應當敬拜他、信靠他,以他為滿足,為安息;父母生養我們,是我們直接的源頭,所以孝敬父母,就是尊敬神。我們都無法拒絕父母愛我們。如果你已經結婚有了孩子,你就更會理解什麽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同樣我們在天上有一位慈父,每天都在盼望等待著在外流浪的兒子回到家裏。路加副音中浪子的故事你一定有所聞吧,我們都是那浪子,隻是現在我們這些基督徒在主耶穌裏找到了這回到父家之路。“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6)。
你文中把神分成你的,我的和他人的。這一點我必須指出來,在所有基督徒立場上看,隻有一位神。神以外其它的崇拜的對象都是偶像。“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賽45:21)。
把你的文歸納起來,我覺得你在兩方麵“conscience-良心”和“JUSTICE-義”方麵論述。前一次回文,主要在“義”方麵回答了一下。今天嚐試兩方麵都涉及一下。我很讚同你前文中的觀點,“正義比愛更重要” 。佛家要求的要斷絕一切塵緣,包括情愛。這是否就是你的“正義比愛更重要” 了呢。我認為明顯不是。我們有意誌和情感這是自然的。為什麽這樣呢?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裏的形像和樣式好象是一回事,其實不然。一個是指裏麵的東西,一個是指外麵的東西。我們都有一些內在的東西如心智、意誌和情感,也有外麵的樣式,就是身體的形狀。神有意誌,智慧和情感,我們也有。不僅如此,神是靈,我們也有靈。你看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人的肉體來源於泥土,是創造的結果。而人的靈不是來源於創造,是直接來自神的。氣和靈在據說希伯來文中是一個字,約翰福音20:22中(耶穌)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兩處意思是相同的。因為人的靈來源於神,所以他就有神的各種美好一麵。很可惜的是,因為罪的原因,和壞的環境,教育等因素,這靈已經被我們的魂思,我們的肉體包圍其來,不得顯露。但人的靈並不是對人完全不起作用,因為我們稱之為天良或良心的東西也是靈的一部分。古人所說 “真實的自我”,或“天人合一”,也許就是指要回到這靈生命裏去吧!其實,靈的內容實在太豐富,我能清楚告訴你的還有這靈還是人與神交通的工具,是人盛裝神的器皿。人因為罪的原因,靈已經不在是人的本體生命。靈的功用不能發揮。在這意義上可以說,常人的靈生命是僵死的。所以主耶穌有對一個名叫尼哥底母的先生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這指明我們都需要重生 (不是在肉體上的重生,而是靈的),需要神來點活我們的靈,需要接受神作我們的生命。這新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所以,林前15:45又這樣說,“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在神眼裏,世界上百姓眾生可以用兩個人作代表,亞當和基督。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複活” (林前15:22) 。
以前和你說過,神是愛,光,聖,義。這其中,公義是最重要的。神雖是大能的,但他不能不公義。“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 約伯8:3 ) 。 詩篇89:14也說“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麵” 。你看,神的根基就是公義。神的弱點也是他必須公義和公平。所以,雖然神愛所有的人,但神不會無條件的白白赦免人的罪,賜給每一個人永遠的生命。神決不強人所難,如果你拒絕這恩典,神還要強加於你,是否不公平。這公義的要求,是神隻能把永遠的生命分賜給信入他的,願意接受他的人裏麵。神的大能使他可以一句話就使所有的人的罪都得赦免,得到永遠的生命。但他的公義使他不能這樣作,因為他必須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有罪受罰是義的要求。你的問題就來了,為什麽神可以作人的救主呢?為什麽神可以這樣作,因為神已經付出了代價。他為世人上了十字架,他就有權力(公義使他有這權) 赦免人的罪。當然這其中還有一個奧秘在裏麵。好象你還沒有看出來。我再說一遍,耶穌基督有這權力是因為他是一位神,又是一位完全的人。他的裏麵沒有人的罪。所以,他的死才可以贖去人的罪。這也是符合神的公義的要求的。你說你願意為你的親人和我們這些朋友去死,你的心意我領了。勸你千萬別去做這樣的愚蠢的事。首先,你是有罪的,罪的結局就是死亡。而且,你的生命本來是有限的,通過你的死,你的親人和朋友誰也得不到什麽。當然,你加入生命保險,或有些財產的話,他們多少會得到些,但這也多麽有限阿。舉個例子說,春節快到了,你要回家看雙親,我把我去年回家用的往返機票給你,你能憑這機票旅行嗎?不能,因為它已經用過了。過期失效了。你若就這樣死去的話,和這機票沒什麽兩樣。
所以,我們看到聖經裏一再告訴我們,神的救贖源於愛,實行於公義。 “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按著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 “求你憑你的公義搭救我,救拔我,側耳聽我,拯救我”。你還有很多問題,在我看來,你如果知道神就是公義之後,很多問題就同理可解了。我也不在這裏羅唆了。
堅持你的禱告,神的恩典必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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