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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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的問題***

(2007-03-15 03:19:04) 下一個
深感你有一顆尋求的心,這真是寶貴的。
你的問題隻是沒有真正認識上帝,或者說沒有認識生命的真理和生命的道路。這生命不是普通的BIO生命,就同人,動物或植物所有的那種生命。而是那神所有的那生命(ZOE)。

你的兩個問題我想合成一個回答。為了回答第一個問題,我們應該先有一個關於什麽是基督徒的定義。這個定義不是我所能作的。因為我同樣對神對基督教的事情懂得不是很多。但是個人覺得基督徒必須有幾個特點,就是他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他是從來就有,將來恒有的神,和父,和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神,他為了人類的救贖,道成肉神,並被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然而,死後三日,他又複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基督是生命的源泉,是道路,是真理,是生命的光。基督徒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在他們裏麵有基督的生命同在。這個不算是定義的東西不完整,也不夠準確。但是,一個人如果否認上麵任何一點,他決不是真基督徒。

聖經中確實沒有說,人必須成為基督徒。但是,聖經明明白白告訴我們,“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聖經確實明明白白說過“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我讚同你的觀點:神不是基督徒的神,神是所有世人的神。神聆聽基督徒的禱告,也聽非基督徒的禱告。神不偏愛任何宗教。但是聖經也告訴我們耶和華是妒邪的神,他對偶像與邪靈的嫉妒遠遠超出我們人所理解的程度。以色列人的很多教訓不就是因為偶像的問題嗎?你引用的詩也很好啊,“Surely you will reward each person according to what he has done.”(psalm 62:12)。 神是要按我們的所為報答我們。你一定知道神給我們的戒命第一條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你覺得崇拜多神的人在耶和華眼中是善還是惡。和你一樣,我知道有很多人在世人眼裏都是很不錯,我個人也很尊敬他們的操行。但是,判斷人的權利不在你我手上,也不在世人手中,而是在那至聖至義上帝那裏。我們有何權利去審斷神的權利呢?如果神不是公義的話,我們可以憑我們的所行的完全的義和他抗爭。如果神是公義的話,我們也可以和他抗辯,因為我們已經行了完全的義,必得永生。道理不是這樣嗎?問題是,我們有誰行得完善呢?
我知道如果神是公義的,我還有理由和他抗辯,因為他說過信入他的就必得救,神就沒有理由不使這些信入他的基督徒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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