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的感想 (2)
(2007-03-12 08: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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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罷“fr呆子君”大作<<最近的一點感想>>,也有一點感想要談。昨日隻是談了兩點,今天接著談下麵的。為了方便各位,把昨日的內容也拷貝到一起。
fr呆子君在文中一再談到真理的問題,如“這種思維方式顯然不出於真理”,“世界上永遠不存在一個宗教,是能夠高於真理的”“基督必定是與我同在的.也隻有因愛而舍棄了自己,唯有這樣,才能體驗與領悟到我們真實本體的蘇醒與真理大海之宏美”....不知其指的真理是什麽,但是我還是讚同他的觀點:“世界上永遠不存在一個宗教,是能夠高於真理的”。因為真理決不是什麽主觀的道理或教條。道理和教條是人間的產物,而在宇宙的漫長歲月裏,人類的曆史隻是彈指間的刹那,你不能說在這以前沒有真理,在人類以後沒有真理。真理是客觀的。盡管各個宗教對真理都有自己的解釋,也都有一些道理可言。但是聖經所言的真理,卻是再明了不過了,這真理是一位人-耶穌基督,也就是神自己是真理。認識了耶穌基督,就認識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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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我的生命基礎無法替代的上師,被視為我的世界無法替代的愛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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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並不是為了作教師,施教訓,而是為了罪人得生命。宗教的教訓告訴人應該如何作一個好人,但卻不是賦予人以生命,其結果仍然是擺脫不了死的枷鎖。而主耶穌基督則是要罪人得到真正的自由,不在是罪和死的奴仆。曾經有一位令人尊敬的先生來到耶穌基督麵前求教訓“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耶穌清楚說明了我們人需要的不是教訓,而是重生。主耶穌基督還說過“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宗教和天然的人都是這樣的,寧要教訓,不要生命。寧要教條,不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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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我為什麽還要是基督徒?我又何必歸屬於任何一個宗教派別?!有必要嗎?須知,沒有人也沒有任何宗教能夠給你愛,愛在哪裏?愛就在你自己心中,基督為什麽要向那井邊的女人乞討水呢?他不正是這樣來引出那女人的心中原有卻被蒙蔽了的永不幹枯的關愛的水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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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決定為什麽作或不作基督徒時,你清楚什麽是基督徒嗎?基督徒的定義並不是基督教的信徒,或是基督教圈裏的人眾。很多人可能從小就生活在基督教圈裏,並且一直上教堂去,但卻不一定是基督徒。那麽什麽是基督徒呢?簡單地說基督徒是接受了耶穌基督所分賜的永遠生命,是被主再生過的人。真正的基督徒是不分派別的,因為他們所信的是活的基督,而不是無生命的宗教。基督是生命,是真理,是愛的源泉;宗教則不是生命,不是真理,不是愛。在新天新地裏,有生命,有光,有愛和公義,卻沒有宗教。宗教不是永恒的,因為它無永遠的生命。
但是教會是為何而存在呢?教會不等於宗教,教會也不是一座式樣別特的建築物。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被神呼召出的,有神生命的人的集合。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肢體離開身體就不能盡功用,基督徒也是這樣,不能離開教會,不能離開基督。“離開我(耶穌基督),你們不能作什麽。”
聖經裏講的那井邊的的撒瑪利亞女人的事情正好和您的理解完全相反,不是主耶穌來引出那女人的心中原有卻被蒙蔽了的永不幹枯的關愛的水源,而是主賜那用不饑渴的水給這枯幹饑渴的女人。“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麽遠打水。”世界上的水,人喝了都會再渴。而隻有主耶穌賜的水,人喝了才會不渴,並且要在人的裏麵,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您知道為什麽嗎?這水不是其它,這水乃是生命,是主耶穌基督自己滿足我們的饑渴,滿足我們的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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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歡守護自己的宗教,反拋棄了真理,這種舍本取末的思維,與他們所批判的天主教的立偶像而輕本質的手法,難道不是一樣的嗎?新教不拜可見的偶像,可是,新教卻
拜不可見的偶像,他們的偶像,在自己心裏,他們的怒火,不因可見偶像的毀壞而起,卻因心中不可見的偶像被擊打而起.這樣的方式,與聖經中被批判的拜偶像有什麽區別
?!試問,上帝能夠被擊碎嗎?基督能夠被侮辱嗎?能被擊打,能被侮辱的,那不是上帝,那不過是可見的,或不可見的偶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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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有很多可取之處,提醒我們要提防偶像的崇拜。我也要問你一個問題,究竟偶像是怎麽定義的呢?在你的文章中,似乎連對神對耶穌基督的敬拜也成了偶像的崇拜。似乎要達到了心中無神無己無物無情的境界才行。神給人所定的十條命令的前三條就申明了要敬拜神,而不可敬拜神以外的任何事物=偶像。耶穌基督教導人們“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對基督徒來說,追求神聖的生命,經曆生命的變化是我們的生活。其他無論什麽事情,都應戴著感恩的心領受,而不是要被他們霸占住我們的心,不要它們成為我們的偶像。“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這不是說要基督徒不講孝道,不愛惜子女,而是首先要有愛主的心。因為一切愛從神而來,在愛裏人才能被完全。完全的愛,就如主耶穌基督自己,為了那些並不認識他的世界上的罪人舍去了自己的生命。再者,愛自己勝於愛耶穌的,這偶像就是你自己。因為,在你的世界裏,你比神還大,還重要,還可愛。驕傲自滿是一切罪的根源。
談到基督舍生命,就來到你後麵的問題:上帝能夠被擊碎嗎?基督能夠被侮辱嗎?能被擊打,能被侮辱的,那不是上帝,那不過是可見的,或不可見的偶像罷了.這答案這裏
幾乎人人都知道,我實在不懂為何你要在這裏裝天真可愛的樣子呢?基督確實是經曆了人所不能忍受的侮辱,他被擊打而流血。很多人去年都看過基督最後日子的電影,沒有看過也聽說過。感謝這位神的羔羊,承擔了創世以來世人的罪,承擔了我們的苦痛,他本無罪卻為世人的罪而死,使得我們的罪得以赦免,他又複活並分賜那複活的永恒的生命給每一位願意接受他信入他的人。朋友,聖經告訴我們,你隻要心裏相信,口裏承認他為救主,你就必得救。得救的道就是這麽的簡單和裝孜藪?鄣摹?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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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說,要'求'神,於是你們求了,可是,不是大多都不靈驗嗎?!我要告訴你們,不要'求'人,求神難道又有用嗎?!但要助人,你助人,便是真正的'求'神了,因為,天國就在你的心中.假如有舍己而救人的,他的所'求'之能力是極大的,他的愛也必定救了他自己.
在目前所謂的正本聖經中,基督不也曾經說,天國就在每個人心中?!
在被刪除但實際年份比4福音更早的多馬福音中,耶穌說:「若你們的領袖對你說:『看,天國就在天上。』這樣天空中的飛鳥便比你們優勝。若他們對你說:『就在海裏。』這樣,魚兒便比你們優勝。實際上,天國在你們之內,也在你們之外。若你認識自己,你也會被認識,你將明白你是活生生的父的孩子。但若你不認識自己,你便活在貧乏中,你就是貧乏。」
而你們,你們不願意認識自己,你們寧願圍成一圈又一圈,圍在基督度過生命河而遺留於此岸的腳印邊,你們把他的那腳印當作'他的名'.你們說,'無論誰奉他的名求任何事情,都必應,'可是,你們領悟到什麽是'他的名'了嗎?你們奉了'他的名'後所求的,難道不是大都還是失敗了嗎?這樣,你們卻不願意轉了心意,認真聆聽他在生命之河彼岸發出的呼喚,你們繼續一代又一代的迷惑,硬了心腸,自己不願意聆聽他,卻也不讓別人聽到,你們就這樣守在此岸,守在基督留下的腳印邊.------不認識基督的時候,因他的腳印而認識他,這是好的,這腳印那時你們可以看作是他.但是當有人成長了,想真正的過河去找基督的時候,你們又何必阻攔與嘲笑他們呢?!他們已經有了更大的份,而你們的時候卻還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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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麵我們說過,基督已經把他的生命象種子一樣分賜到基督徒裏麵,基督徒就是有神永遠生命的人。基督徒可以在人最深處-靈裏預嚐天國,也可以在神的家-就是教會中,體驗未來天國的喜樂,平安與聖徒之間的愛。基督過河了,基督徒的生命同樣經曆過河,過紅海。更重要的是,基督徒可以在生命裏經曆基督的同在,而不僅僅是仰天的敬拜。“我在他們裏麵,你在我裏麵,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這是耶穌基督的禱告,也是他的應許。
後麵的文字涉及問題和前麵有雷同,恕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