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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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中的神和舊約中的神

(2007-03-12 08:07:25) 下一個
很多人以為新約中的神和舊約中的神是不同的兩位,為了搞清楚這個問題,讓我們對比一下神在新約和舊約的聖經裏是怎樣稱呼自己的。
在新約的最後一卷裏,神是這樣稱呼自己的:“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是希臘字母之首,俄梅戛是末。這告訴我們神是始,是終;無始無終;自有永有,萬有之始,萬有之終。很奇妙的是舊約聖經開卷第一句話:“起初神創造天地。”同樣告訴我們神是始,是天地萬有之始。上星期在一個貼子裏,我提到神的定義問題,什麽是神?上麵的這兩句聖經的話語,就定義了什麽是神,神是萬有之始,天地萬有都因他而成。神是萬有之終,天地萬有都歸結於他。人不是神,人所造的物品不是神;天地洪宇不是神,大自然不是神,因為它們都是受造之物;天使與鬼怪不是神,因為它們是被造的,而不是造物之主。
接下來,我們再看“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主神”是神在伊甸園裏所用的名字。舊約聖經起始裏,人在神所造的伊甸園裏,新約聖經同樣有一個新伊甸園-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在這裏的人永不再墮落。所以,神又是稱自己是“主神”。

“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全能者”意為“萬軍之主”,表明他是宇宙之主。“全能者”是耶和華神立約的名。“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新約中神的名字是“今在昔在以後永在的”,和舊約中的“耶和華”-自有永有的名稱是完全相同的。
人們以為新舊約所說神的觀念並不完全,因為舊約說神是公義的神,是以色列的神。但從上麵我們看到,神現在在新約裏,仍然是用舊約的名!這位神是永不改變的。人們理想中的的神,是一位永不動怒,永不審判的神,但是,神是公義的神,在舊約他懲罰了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在新約裏,神同樣有忿怒,和他的審判。盡管人們都喜愛慈愛與恩典,而主耶穌基督確實把這神的慈愛與恩典帶給我們世人,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神無論何時都是公義的。願我們都能得到神的慈愛與恩典,並借那主耶穌基督的寶血,除去我們的罪和神在我們身上的忿怒,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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