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75)
2010 (261)
2011 (200)
2012 (61)
2017 (5)
2007年買下,六七年前開始尋找退出的渠道。自己上網賣,找人賣,還跟西雅圖一家公司簽約,付了一筆錢,讓他們代理,企圖尋找合法退出的路,以為花錢能擺平這棘手的坑。西雅圖這家公司去年或者今年被人告發,看來他們不僅幫不了我們,也沒能幫大多數客戶。
直到兩年前,我們苦苦看不到希望,決絕地開始拒絕交付年費。這也是跟西雅圖那家公司合作的一位律師向我們傳授的方法,律師說你們就當老賴吧,怕啥。
這兩年裏,我們也痛寫陳情書,向Timeshare管理層訴衷腸,回顧過往,展望未來,表達自己的痛苦和委屈。但他們不為所動。今年初,收到警告,必須補繳過去兩年的費用。當時想,如果能就此談判,繳兩年費用換得自由,也值了。於是打電話跟對方交涉,不知對方是被打動了,還是因為原本他們就住在天堂裏,對人間懷有慈悲,放下電話前,答應去討論我們的案例。
幾個月後,來了通知,讓我們速速去辦理公證,然後把材料寄過去,並未追究兩年欠費的事。今天收到對方發來的文件,縣裏已經登記注冊,我們不再擁有這份兒剪不斷、理還亂的財產。
給孩子們發了個短信,告訴他們不再有繼承此不良資產的危險。女兒說:她今晚會睡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