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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舊金山看音樂劇,一早乘公交進城閑逛。路過金門公園與六街交口時看到公園內的大牌子:NO DANCING,為什麽不讓跳舞?趕緊跳下車走進公園看看究竟。原來是一個旱冰場,有人用喇叭播放音樂,大家跟著音樂慢慢地滑。不知什麽時候建的這個旱冰場,我是第一次看到。
我馬上計劃下次來舊金山時帶上旱冰鞋,或者退休後住在城裏隔天來滑。
要說滑旱冰這事兒,曾經是我父母中學時喜愛的活動,後來不知為什麽就跟著四舊一起被清除了。舊不舊不論,那時候有點兒讓人享受的東西大概都得歸類到“四”裏,我們小時候聽說這玩意兒時,腦補一下覺得應該跟舊上海燈紅酒綠的特務生活有關。
我上初中時已經粉碎四人幫好幾年了,有一天鄰居從北京回來,神秘又興奮地跟我父母說:東單體育用品店有旱冰鞋賣。
那時家鄉去北京要坐一宿綠皮火車才到,往返一趟的價錢大概需要半個月的工資,一雙旱冰鞋的價錢需要大半個月的工資。工資基本月月光,難有結餘。但我父母一合計輕重緩急,決定派我爸當晚夜行入京,早上下了火車直奔東單體育用品商店,然後再攜帶旱冰鞋坐夜班車立即返回。
至少我當時對父母的這一瘋狂舉動有點兒目瞪口呆,天天生活在一起,他們還是時時給我驚嚇。旅行在那個年代不算違法,但很違和。給家庭帶來的赤字漣漪很久才能平息。後來我從一個小導演那兒了解到,綜合多項我父母的舉動來看,他們應該是生活在法國電影裏。
新世紀初,家有倆小娃,外加娃的外公外婆。當大家定投期指,積攢投資房,滿存退休金和教育基金時,我想的是:這點兒小錢如果不想辦法花掉,外公外婆會不會要求每年環球旅行一遍並付諸實踐?說不定會哦。娃被送進私立學校,談不上溺愛娃,多少有點兒肥水不流外婆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