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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爭論,每過一陣子就出來了。

(2012-07-13 13:56:28) 下一個

是這樣的。俺對號入座一下。那天俺坦白,送孩子上私立,現在又找到一個補習班,說是補充學校的不足。然後有外地同學驚訝:加州父母瘋狂推孩子哈。

哎,估計同學是心疼咱孩子。俺自己又何嚐不心疼呢。把孩子推傷著了,那不是咱能下手的事兒。咱幹過最狠的,也就是送孩子上舞蹈夏令營,一天七個小時舞蹈課,連跳四個星期。趕超國家隊。走題了,打住。

俺送孩子去私校,肯定沒想過“值不值得”這種問題。因為初衷有點兒不純,那時候想洗錢來著。不是說這錢來路不明,是不想手頭有錢。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手上的錢,花光、用光,為上策。當然,咱這花錢的方式土了點兒。不要輕易效仿。

等去了一個學校,就跟認識了一個新人一樣,對方哪能沒點兒優點呢?孩子也迅速識別出學校的好處。從此,就不肯離開了。

當初俺想過,上幾年就出來。可是,賊船這東西,上去容易,下來難。上就上了。怎麽活不是一輩子。

不管上了哪個學校,孩子都能受益。求最大值,不是俺的風格。所以孩子在俺手上肯定也就活個新鮮、熱鬧。要成長成兢兢業業的棟梁,恐怕需要日後有貴人相助。那就是他們的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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