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製止檢察長兒子鬥毆遭關押9個多月
(2007-04-08 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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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檢察院正副檢察長的兒子酒後參與打架鬥毆,巡邏值勤的招聘警察上前製止,並將之帶回科爾沁公安分局巡邏防暴大隊。之後,通遼市檢察院迅速介入調查,3名招聘民警被關押9個多月後,被法院判處非法拘禁罪。
樓上傳來一陣蒼老的聲音,像是唱歌,又像哭。此時是4月1日下午2點50分。這是張洪生出獄的第八天。與張洪生一同出獄的還有石勇、唐偉強兩人,他們都曾經是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分局巡邏防暴大隊(下稱科爾沁分局)的招聘民警。因為在2006年6月15日晚的一起治安案件中將該市檢察院檢察長張繼勳、副檢察長張亞明的兒子張韜、張健帶回大隊,他們於去年6月17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今年3月23日被判非法拘禁罪;3月24日被取保候審。
自從兒子被逮捕後,老人就再也安靜不下來了。她老是說:“檢察長的孩子是孩子,我們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嗎?”“爸,我被警察打了”
從防暴大隊長變成一名普通警察的黑春風回憶:2006年6月15日晚,那天他穿著睡衣來到值班室時,張韜躺在床上,張健正在用手機給市、區公安局局長打電話,接著又給他父親通遼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亞明打。電話接通時,張健在電話裏說:“爸呀,我被防暴大隊的警察打了,一個穿睡衣的小子打的,你帶人來把他們抓了!”
這天是黑春風臨時帶班駕駛警車上街巡邏。10點35分左右,24號警車巡邏至科爾沁分局對麵的天上人間娛樂城時,發現有人在打架。
科爾沁分局“6·15事件”調查組的調查報告顯示了這次打鬥的起因:北京正立監理谘詢有限公司趙占成等人當天晚上從天上人間娛樂出來,在倒車時遭到張韜、張健等人無故毆打。
報告說,在呼叫另外3輛巡邏警車增援的同時,24號警車上的巡邏民警唐偉強、王誌偉、張洪生下車製止,張韜、張健等人不但不離開現場,反而糾纏毆打3名民警。唐偉強等人在糾纏不清的情況下帶離張韜、張健等人時,由於行為過激,在互毆中使用對講機及拳腳將張韜、張健打傷。其他警車趕到後,張韜、張健等4人被強製帶回防暴大隊,他們當中一名叫蘇和的男子攜帶的一根伸縮式警棍被收繳。
檢察長組團查辦“親子案”
張韜、張健等人被帶回防暴大隊後不久,通遼市檢察院一名幹部來到防暴大隊。就在該人將黑春風叫到樓上了解事情經過時,樓下突然傳來玻璃碎裂的聲音。此時,張健的父親張亞明已經趕到了,他被兒子張健一把拉住。張健要帶著父親去找一個與其有過言語衝突的叫王哲的巡邏民警。張健拉著張亞明在走廊上來回找,沒有找到王哲。
張亞明隨後上樓敲響了黑春風的辦公室,指責他們怎麽隨便打人?
當天深夜10點50分左右,尚未前往防暴大隊的通遼市檢察院檢察長張繼勳———張韜的父親,給通遼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劍波去過電話,要求立即趕到防暴大隊處理兩個檢察長的兒子被打一事。王劍波馬上把這個意思傳達給了科爾沁公安分局副局長薑希明。
在防暴大隊,與黑春風不歡而散的張亞明副檢察長下樓帶領張韜、張健等人離開。一幹人等在辦公樓外與防暴大隊正式民警王少軍相遇。張韜一腳踢向身著警服的王少軍,正中王的下身。張韜、張健隨後被送進醫院療傷,而不明就裏的王少軍正蹲在地上,痛得說不出話來。
當天晚些時候,張繼勳偕夫人以及張亞明來到防暴大隊。一個由通遼市檢察院法紀處、批捕處、法醫處、技術處等部門中層幹部及照相、攝像人員組成的隊伍,開進防暴大隊。
當事民警逃的逃關的關
在連夜展開的調查中,檢察院相關人員被分成4個組,負責調查詢問。
6月16日上午,黑春風被停止防暴大隊大隊長職務,配槍被收繳。下午4點左右,事發當晚最先趕到現場的唐偉強、張洪生、王誌偉3人正式接受檢察院審查。17日下午,唐偉強、張洪生、王誌偉、石勇、王哲5名巡邏民警被刑拘,羈押至通遼河西看守所。
檢察院訊問筆錄卷宗顯示,檢察機關希望從口供中得到一個結論:防暴大隊大隊長黑春風打了張健。但5名巡邏民警都沒有作出這樣的供述。黑春風覺察到了逼近的危機,於是他開始逃亡。
輾轉關押後被判罪
在被關押到河西看守所後不久,王哲供述:我看到唐偉強打了張健,石勇在車上打了張韜。而事實上,6月15日當天,在唐偉強與張健有直接接觸的時候,王哲還沒有趕到事發現場。這個27歲的年輕人在作出上述口供後被取保候審。而他的另外3名同事則被關押至今年3月24日。
在9個多月時間裏,唐偉強和石勇被先後輾轉關押到4個地方。在被從河西看守所轉押至科爾沁中旗保康看守所後,唐偉強說檢察官對他“耍了手段”。
“他們說石勇已經放了,隻要我承認3件事,也可以給我辦取保。”唐偉強說,“這3件事是:承認我打了人,供認石勇和黑春風打了人。”第二次被轉監時,唐偉強發現石勇並未被釋放。
據石勇說,一名副檢察長曾警告他,如果他不老實交代,“我們讓你住遍內蒙古所有的看守所,讓老犯收拾你”。
2006年9月底,通遼市檢察院安排起訴。今年3月23日,法院最後判定,3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處罰。第二天,法院對3人予以取保候審。
來源: 《民 主與法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