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以來, 苦思冥想一個關於人我分別, 邊界的問題。東方的無我思想和西方的自我思想看來如此不同, 又皆有道理, 於是它們緊密交戰在我的心頭。 突然, 一夜靜坐後豁然開朗: 原來, 愛的基礎就是這樣的: 在這種愛之中, 基礎是:我所想要的就是你所渴望給予你自己的!!! 這裏不是說:我要的是你給我象是你要給予你自己的東西,也許這句話並沒有錯, 但它的落腳點又回到了自己, 則象是單一的西方邏輯:單純地強調你我分別。 這句話在這裏的意思是: 我要的是, 你的幸福! 這樣我們到了另一個深層的生命的言說: 關於幸福。 在我看來, 在我們當代人的世界觀中, 尤其剛跨入工商社會才不久的中國人來說, 當一種唯物主義的, 外向取向的世界觀生命觀占據統治地位之後,生命之幸福必然被扭曲折扣, 甚而失落或被毒害。 這種世界觀粗糙地以為生命幸福是一個外在決定的, 甚而可以縮減為其對象是物質的東西。正是在這樣的世界觀的影響之下,人們將對幸福的追求化約為一些主體之外的東西, 這種追求因為它的本質上不能滿足自我,故而時常會在追求中如旋渦般加速, 而這種加速構成人際之間日益的疏離。 而真正之幸福,一種深刻的幸福, 是生命的成長。基於我們內在生命本然的圓滿的成長,成長向不斷體認到其自在的圓滿之過程中。 則愛,是希望以我的存在, 能促成你的這種幸福, 因為這正是我的幸福其中之一的可能存在形式。 中國有句老話, 叫成全他人。 全: 圓滿, WHOLE,也許就是這個意思? 在這種我愛之中, 我並沒有丟棄我自己, 異化我自己, 我緊緊踏在我生命之根本之中,也是踏在你生命之根本之中。 這是融化嗎? 心理學上累被垢病的SYMBIOSIS? 病態雙生? 我想它具有階段性的根本區別。 SYMBIOSIS以為我是世界的中心, 別人是不曾被分辯過的我的一部分, 我把自己的東西投射到別人那裏, 還以為是別人的東西, 常見的一個例子是:“你就是這樣想的, 就是, 一定是。。。。。你就是這樣的, 就是, 一定是。” 我聽不見對方在說什麽,我滿腦子唯有自己的聲音。在這樣的心裏, 別人要不就是無所不能的提供者, 要不就是危險無比的傷害者。。。。。 區別於原始融化的這種我要,是必須深深RECOGNIZE 你的獨特的個人性, 你的不同於我的獨一無二的自我。 所謂相知。 我要你, 這個獨一無二的自我趨向對圓滿的體認,和同在。就象你對我一樣。 那麽我能對此做些什麽嗎? "做"是個值得思量的詞。 我能做些什麽嗎? 也許能, 也許不能。 這關係到幸福的思想。 幸福是一種情緒狀態嗎? 還是一些能力? 也許更可行一些的: 其實是一些態度? 幸福如果作為一種情緒狀態,盡管我前麵深切批判它的外在或者物質決定論,現在, 我也還不是徹底主觀決定論者。 我們影響著他人的情緒。我們貢獻於他人的情緒。 情緒可以傳染。 然而我們可以決定我們對自己的情緒做些什麽。我們可以修定, 培養定力, 從而熏染出一顆趨近與和平的心; 我們修loving-kindness, 生發一種溫暖之情;我們培養共情和洞察,當我們看到在種種憤怒,恨,冷漠之背後那和我們一樣擁有的悲傷, 恐懼和渴望,我們化解敵對,又借著我們心中愛的柔軟和光明,彌漫出慈悲。。。。。 幸福如果是一種能力, 它必然要不斷實踐, 學習和練習; 精進,耐心,同時容許自己犯錯誤, 在錯誤中學習。 也許最最基本的是, 幸福必須首先是一種正確的態度, 在這個多元從而也容易滋生迷亂的時代。我們首先必須洞徹唯物主義的不實,不真,同時必須警醒我們的被動消費傾向。。。。 於是,我們可以等待狹義的愛情,但我們並不等待愛。 因為愛是心靈的一種狀態, 一種能力, 一種態度。 愛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愛。它本來就時刻不離我們當下之心。 讓我們沉浸到這種愛, 這種幸福中去吧。 以愛的姿態坐, 立, 行, 走, 說, 寫。。。。 因為我們根基於一顆宏大的宇宙之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