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秘密武器
(2005-11-13 1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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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小說裏的大俠 們向 來不大重視兵器之利,所謂氣功所至,飛花摘葉即可傷人。這個原則同樣適用於事出偶然,強調快速反應的江湖鬥爭——在曆年起於酒吧舞廳 的小規模突發鬥爭中,倒在了啤酒瓶子和磚頭之下的小混混可能要比倒在刀棍之下的要多得多。你要是湊巧看過《食神》就知道,小小的折凳平日裏潛伏在民宅,坐 在屁股下麵忍辱負重,居然也可以在必要的時刻殺機畢露,給來犯之敵當頭一擊。
而據我一位愛好日本漫畫的朋友介 紹,平日攜帶的鑰匙居然也可以夾在指縫中間充當臨時手刺(手刺,興起於美國西部開發時代賭徒隨身攜帶的小型凶器,還有一個 名字叫“掌劍”——PALM DAGGER)。對於他的這個建議,我曾經好奇地試驗過,結論是畢竟隻是替代品,效果一般,鑰匙尾巴硌得手掌疼。而需要注意 的是,非專業有非專業的好處,專業手刺在眾多國家和地區,甚至是可以合法持有刀具的地區都屬於進攻型武器,到了警察叔叔那裏說話會非常麻煩。而縱觀全球, 沒聽說哪裏禁鑰匙的。手刺一類武器,走的是奇險路子,畢竟還屬於旁門。
相形之下,手電筒作為短棍使用,在效果、氣勢各方麵都會很不錯。上 世紀90年代初,甄子丹自導自演過一部暴力影片《殺殺人,跳跳舞》,主人公就在片中把兩 根電筒當短棍使,近戰格鬥,所向披靡。這和片中他曾經在美國當過警察的身份是相符的——美國警察就裝備STREAMLIGHT生產的SL-20X型標準警 用手電筒作為照明和打擊的兩用工具。
不久前,國內曾經出過一起案子。警察提著應急燈去查暫住證,遇上了兩個逃 犯。情急之下,逃犯打落應急燈,在黑暗中雙方陷入混戰,罪犯心狠手辣,警察不幸被 刺中一刀,不幸身亡。當時看到這則新聞我就想,如果這名警察手裏拿的不是應急燈,而是一根STREAMLIGHT之類的堅固電筒,哪怕是次一點的MAG- LITE,甚至國產虎頭大電筒,麵對凶狠的歹徒,結局或許都會好很多。
近代黑幫文學的開山之作《教父》裏 有一個曾經嫉惡如仇的警察,在一次執行任務中用電筒狠狠敲打了一個無賴。因為下手太重,不但打壞了罪犯,也打壞了自己的 前程,把自己打進了小黑屋——這次致命的打擊直接導致他後來走上了犯罪道路,淪為黑幫殺手。值得一提的是,根據作者的描述,當時這個警察用電筒打人時居然 連電筒都打壞了,我推測,當時他用的大概是MAG-LITE,打壞鋁合金筒身那是需要很大力氣的。而現在裝備的STREAMLIGHT就基本不是打人可以 打壞的了,高強度石英玻璃燈罩,高強度航空鋁合金筒身,一旦拿在手裏,給你的第一感覺不大可能是照明,用北京話說,那是——“死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