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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貌取人 重點搜查外勞宿舍、接待中心及移民聚居區 ZT

(2007-02-02 16:09:51) 下一個

搜捕無證者通令遭譴責

http://www.oushinet.com    歐洲時報


  【本報巴黎訊】在捍衛外國人協會看來,這本小冊子是“憑外貌進行檢查和大逮捕指南”。但司法部和內政部聲稱,這隻是共同簽字者發出的“簡單法律條文回顧”。

  這本小冊子是2月21日發放給檢察院和省府的,也就是說在歐洲委員會人權事務專員阿爾瓦羅·吉爾-羅布萊斯的報告公布6天之後。吉爾-羅布萊斯特別對法國“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受到處罰”深感擔憂。他尤其批評內政部長“驅逐配額”的做法“令人反感”。

  據《巴黎人報》披露,這本小冊子就是長達18頁的《關於拘捕身份不合法外國人條件》通函。這份通函引發了爭論。

  通函頻頻參照最高法院的判例,詳細介紹了在大街上、家中、省府窗口前或接待中心周圍拘捕無證者的“正確做法”。按照通函引言的用辭,這是為了提高“打擊非法移民行動的信譽”。

  按照驅逐出境配額邏輯提出的主張是,“合乎規定的”拘捕可以最終導致“實際”遞解出境。為此,檢察院被籲請全麵參加這個共同行動領域。檢察官被強烈敦促與省長一起共同組織拘捕行動。

  例如,“如有必要,他們將在鎖定的地區進行身份檢查,如外國勞工宿舍、接待中心附近,還有以接納身份不合法者聞名的街區”,因為這些人是眾多糾紛的根源。通函還特別詳細地介紹了在家中和省府窗口前采取的兩種拘捕程序。例如,通函建議上門送交遞解出境通知書的警察和憲兵,要是有人不肯開門,千萬不要把通知書投進信箱或塞到門底下。至於在窗口拘捕非法移民,通函附錄裏提出一種“光明正大的”召見“模式”。例如,一個收到遞解出境通知書的外國人,如向省府再次遞交申請,召見函應“簡短且盡可能簡單”,例如應刪除“重新審理一詞”等。

  周六起,這份在因特網上流傳的通函就激起無證者第9團體的抗議。其中100多人是日短暫占據了巴黎市劇院。周一,檢察官工會對這份通函也感到不安起來。他們認為這份通函在組織“係統追捕”外國人,“將遵守法律縮減到形式遵守”。

  幫助離散者團體委員會(Cimade)認為通函的內容是可恥的:“這對已經人滿為患的拘押中心會產生什麽影響?”法蘭西避難之鄉協會認為:“通函上兩位部長的簽字令人不安地表現了警示和立場徹底強化的邏輯。”行政法官工會聯盟聲稱,擔心通函的實施會使糾紛大爆炸。但內政部和司法部立即作出反應,宣稱“這隻不過是個簡單的法律條文回顧。沒有可爭論的地方”。司法部甚至認為這份通函“是比較保護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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