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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婚與結婚

(2007-01-31 00:52:38) 下一個
回歸根本,結婚是男女當事人兩個人之間的事。本來,如果真心相愛,結婚的程序都是多餘。這多餘猶如兩好友之間要借錢需寫借條一般。所以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因為,結婚的意思就是訂合同,就是有點不相信,就是想找個法律保護。當然,這種說法僅是一種剝離了現實中多種元素的胡言亂語。因為,不結婚可能不可以享受很多權利,如移民,如孩子的正統性等。
但是,定婚一定是一種非真心相愛的表現。至少,男女當事人需要在別人的祝福中才會倍感幸福。而真正的幸福,在最孤獨、最不被人理解時也是幸福的,是不受他人影響的。當然你可以說,你想讓大家分享你的快樂。哈.....猶如讓別人分享你孩子的可愛一般有點自作多情。這本身就說明你太在乎別人。
當需要在別人的祝福中才會倍感幸福的心態,也有可能以後受別人的說三道四的影響而讓婚姻走下坡路。一個在乎別人的婚姻有什麽結果?上帝保佑吧!阿門!阿彌佗佛!

理想、絕對情況,純屬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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