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泰浩

海納百川,取他人長高求成長;
剛自無欲,走自已道爾符正道。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個人資料
辛泰浩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高爾夫的罰杆,酒局中的罰酒

(2025-10-30 22:35:20) 下一個

  罰杆(Penalty Stroke)是高爾夫運動競賽術語,指球員因違反規則被追加一杆處罰的計分方式。該術語用於描述比賽中球員或一方因違規行為被加算杆數的處罰措施。該類處罰在三人二球賽或四人二球賽中不會影響球員原有的打球順序。
  2019年高爾夫新規中,罰杆區的定義發生了顯著變化。在之前的規則中,罰杆區被稱為水障礙區,而如今,這一概念已得到重新定義。
  罰杆區的新定義:罰杆區,是指球員的球一旦靜止其中,便允許其通過罰1杆來進行補救的區域。它涵蓋了球場上的各種水域,如海、湖、河等,以及委員會劃定的特定球場區域。無論這些水域是否被委員會標記,例如海、湖、池塘、河、溝渠、地表排水溝或其他公開水域(即便其中並無積水)。同時,任何被委員會明確劃定為罰杆區的球場其他部分,也屬於此範疇。

  罰杆是高爾夫比賽中針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方式,通過增加擊球杆數來維護比賽公平性。以下是主要罰杆規則:
  罰杆類型有‌常規罰杆與嚴重違規罰兩杆。‌常規罰杆‌‌
:多數違規行為(如擊球前移動球、水障礙區違規打撈球、果嶺上用非推杆工具平整推杆線等)通常罰1杆。 嚴重違規罰兩杆:觸碰障礙區(如水坑、沙坑)或打錯球等行為將罰2杆。
  適用場景
  比杆賽:累計總杆數,罰杆直接計入總成績。
‌  比洞賽:每洞單獨計算,罰杆影響該洞勝負。
  遺失球:搜尋5分鍾後未找到球,需在原擊球點重打,並加罰1杆。
  界外球:發球超出白色立樁範圍,處罰規則與遺失球類似。
  罰杆規則確保比賽的連貫性和公平性,即使未實際擊球,違規仍需承擔相應處罰。

  罰酒是飲酒懲罰現象的特定詞語,其核心含義為宴飲活動中因違反規則或未完成任務而被迫飲酒的行為。罰酒的曆史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周禮》中記載的“兕觥”器具在唐代詩文裏明確成為罰酒專用器皿。唐代文獻顯示,觥在宴飲中確為罰酒專用器,如元稹詩中多次出現“飛觥”“觥使”等描述罰酒場景的詞匯,劉禹錫詩提及“罰籌”“令急”體現行酒令與罰酒的關聯。成語“敬酒不吃吃罰酒”通過飲食場景映射人際關係中的被動接受懲罰狀態,賭酒活動中“負者罰酒”的規則則體現了該詞語在娛樂場景中的應用。唐代變文《王梵誌詩》中“勾酒”的考釋進一步揭示了該詞語在口語中的曆史演變。常見罰酒的杯數並沒有固定標準,在不同場合和文化背景下存在差異。
  一杯罰酒:在一些相對輕鬆隨意的聚會場合,一杯罰酒較為常見。它既表達了對犯錯者的小小懲戒,又不會過於為難對方,保持了輕鬆愉快的氛圍。

  三杯罰酒:這是比較傳統且普遍的情況。在很多正式或傳統的社交、商務場合,三杯罰酒常被采用。“三”在傳統文化中有完整、圓滿之意,三杯罰酒既能體現對規則的尊重,又有一定儀式感。
  多杯罰酒:在一些酒文化濃厚、氛圍熱烈的場合,可能會要求罰酒者喝更多杯,甚至有“六六大順”“八杯來財”等說法,通過增加杯數來活躍氣氛。

  酒吧高爾夫,這款在國外頗為流行的休閑遊戲,通常是由兩人或以上的一群人在限定時間內,前往9家或18家酒吧,依據預先設定的規則依次暢飲。此遊戲常在慶生場合中玩樂,其玩法獨具匠心:每家酒吧都如同高爾夫球場的一個洞,玩家需完成特定任務(如飲盡規定量的酒)方可轉戰下一家,直至完成所有酒吧的挑戰才算獲勝。
  在遊戲中,“par”代表著在每家酒吧中需在規定時間內喝完一定量的酒,類似於高爾夫中的“幾杆”;而“shot”則指一口氣喝下高濃度的酒,考驗玩家的酒量與勇氣。為了增加遊戲的趣味性,還會設置“caddies”或稱“drinking parters”,即喝酒搭檔,通常為一對男女,他們將共同麵對罰酒的挑戰。
  此外,“stroke”是指玩家在遊戲中做出違規行為(如酒水外溢、撒謊等)後應接受的懲罰次數,通常要求玩家重新飲酒以示懲戒。而“forfeit”則是最後的懲罰環節,通常由遊戲結束時成績最差的玩家承擔,可能是在公共場合進行一些誇張的動作或表演。不過,大家通常都會在盡興之後適可而止,畢竟這款遊戲確實需要不小的經濟投入。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