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泰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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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界老板的“交通工具”

(2019-12-31 18:12:36) 下一個

  就如警察與小偷的電影再現的現實版“大逃亡”一樣,日產汽車的前董事長戈恩在光天化日之下離開日本到達黎巴嫩。
  因薪酬醜聞正在等待審判的日產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法國雷諾汽車,日本的日產汽車,三菱汽車縱橫捭闔,什麽車他沒坐過,然而今天卻做一種誰也沒見過的“交通工具”,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已離開日本,於30日晚間抵達黎巴嫩首都貝魯特。
  該知情人士並未詳細透露戈恩如何離開日本到達黎巴嫩,並稱戈恩將很快發表聲明。
  對於戈恩人是否在黎巴嫩,據路透社報道,日產發言人拒絕置評。黎巴嫩駐東京大使館發言人稱,沒有收到任何消息。
  日本國家廣播公司(NHK)12月31日表示,檢察官和戈恩辯護團隊的一名成員不清楚戈恩是否已離開日本,日本沒有戈恩離開日本的出入境數據記錄,日本當局正在核實戈恩是否用化名離境。
  日本司法省稱,日本與黎巴嫩沒有引渡條約,如果戈恩在黎巴嫩,這將使得他不太可能被迫返回東京接受審判。
  戈恩擁有法國、巴西、黎巴嫩國籍,目前尚不清楚現年65歲的戈恩是如何離開日本的。
  東京地方法院此前稱,他的活動和通訊受到監視和限製,以防止他逃離日本和篡改證據。
  《華爾街日報》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戈恩“逃離”了日本,並通過土耳其前往黎巴嫩,並於12月30日抵達。該報道還稱,戈恩不相信他會在日本受到公正的審判,並且為成為“工業政治人質”而感到厭倦。該文表示,戈恩將於未來幾天內在黎巴嫩舉行一次新聞發布會。
  戈恩於2018年11月19日在東京機場被日本官方逮捕,麵臨包括隱匿收入、挪用公款等4項罪名指控,但戈恩否認這些指控。
  在被拘捕108天後,2019年3月6日戈恩納保釋金10億日元(約合6000萬元人民幣)後獲釋,這也是日本有史以來最高的保釋金,同時還要求戈恩必須留在日本。
    據不詳細的消息稱,65歲的戈恩被告使用法國護照,在出國時藏身於樂器保管行李箱裏經過“警察電影一樣”的經過,進入黎巴嫩。據說戈恩董事長的出國作戰方案是由“基地民兵組織”與他住在美國的妻子卡羅路取得聯係後擬定的救人計劃。
    以團隊以聖誕節晚餐演出的音樂隊的名義潛入戈恩在東京市內的住宅,然後讓前董事長藏身在樂器保管箱裏通過地方機場以私人飛機的方式出國的。在黎巴嫩戈恩被當作英雄受到黎巴嫩政府的嚴重保護。
    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曾在日本被譽為汽車業的巨人,是標誌性汽車製造商Nissan和三菱汽車(Mitsubishi Motors)的老板。
他的麵孔在日本幾乎家喻戶曉。那麽他到底是怎樣大搖大擺在保釋期間逃跑的?戈恩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說,他期待下周開始與記者自由交流。也許他可能會詳細說明他是如何執行舉世罕見的大逃亡的。
  戈恩於2018年11月19日在日本東京羽田機場被東京地方檢察廳抓捕,罪名包括瞞報收入、挪用公司資金等。2019年4月戈恩獲得保釋後,一直處於被軟禁中。對於日本檢方的指控,戈恩始終否認。在抵達黎巴嫩後,戈恩於2019年最後一天發表聲明稱,自己逃離日本是因為不公正的司法製度和政治迫害。由於黎巴嫩和日本沒有簽署引渡協議,且戈恩具備黎巴嫩居民身份,日本檢方恐難再次抓獲已經逃脫的戈恩。
  無論戈恩是否違法,或日本的司法製度是否公正,戈恩對日產汽車(Nissan)的貢獻都是不可磨滅的。二十世紀末,油價暴漲以及新車型定位失敗導致日產連續7年虧損。1999年日產的付息債務高達1.9萬億日元(約合190億美元),日產銷售的46種車型中隻有3種能夠盈利,公司一度瀕臨破產。
  1999年3月日產與法國雷諾汽車公司達成聯盟,雷諾獲得日產36.8%的股份成為實際控製人,而時任雷諾副總裁的戈恩加入日產擔任首席運營官(COO),並於2000年成為日產總裁。戈恩加入日產後提出了“日產複興計劃”,通過裁員、收縮編製、壓縮供應成本等方式使日產在2000年就扭虧為盈,並於2002年還清了債務。雖然戈恩的離奇逃亡令日本蒙羞,但是戈恩事件再次將跨國公司的監管推到風口浪尖。一個國家作為獨立的主體,有權對其領域內的人、財產以及行為進行管轄。然而,跨國公司分支機構眾多,並對應對多個國家,而不同的國家對跨國公司的管轄標準又各不相同,導致跨國公司尤其是跨國公司高管處於監管盲區。此外,當對跨國公司或其高管進行司法製裁時,母國和東道國的利益都將受到影響,因此常常引發國際糾紛。
  正是跨國公司監管的缺失使戈恩這種具備多國居民身份的公司高管擁有了公飽私囊的勇氣。這樣的體製使戈恩名利雙收,也使其鋃鐺入獄,最終選擇秘密逃亡的方式逃脫司法製裁。資本是沒有國界的,資本家也可以具備多國國籍。因此,各國政府應當早日對跨國公司監管進行國際合作,達成司法層麵的共識,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目前,全球保護主義盛行,對跨國公司及其高管的監管成為國家較量的工具,跨國公司因此成為國家利益的犧牲品。如果國際社會能夠對跨國公司監管形成司法層麵的共識,那麽跨國公司在經營時就能夠做到有法可依,在受到製裁時也能上訴自白。因此,無論是各國司法當局還是跨國公司都應當積極推動跨國公司監管體製在國際司法合作層麵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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