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饅頭標準”
(2008-01-14 08:38:57)
下一個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小麥粉饅頭》(GB/T2118-2007)正式頒布實施。誰也沒有料到,這一極為普通的行政作為,卻在網絡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饅頭是中國的傳統主食,在北方的小麥產區,老百姓幾乎餐餐不離饅頭。“饅頭標準”即將問世之際,網民們捕風捉影,聲稱“饅頭標準”強製規定了饅頭的材料大小含量成份等、更規定了“饅頭必須是圓形”。消息傳開,無不錯愕。
令天下饅頭統一形狀的何其荒唐!然既有法則必依法。從今往後,“非標饅頭”即為“違法製品”,家家戶戶蒸饅頭作饅頭吃饅頭,即將成為“非法行為”,天下百姓如何生活?
是可忍孰不可忍!眾網民們齊聲討伐,資深評論家搖旗呐喊,平麵媒體推波助瀾。一時間,“饅頭標準”變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那麽,這個標準到底規定了什麽?筆者找到了這個標準仔細查閱,並未發現此標準對饅頭的大小形狀有任何規定。該標準定義了“小麥粉饅頭”,對饅頭外觀內部做了一般性的規定,規範了饅頭的饅頭的酸堿度、水份等主要理化指標,硬性的指標是相關“衛生標準”,特別規定了饅頭禁止使用化學方式漂白。並且,這個標準明確地規定了的適用範圍,是“以小麥粉為原料生產的商品饅頭”。
至此真相大白!
俗話說,“無規矩不以成方圓”。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就是最早的頒布的“國家標準”,“車同軌書同文”,為國家的發展強大奠定了基礎,證明了“標準化”對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性的作用。而今天市場上的饅頭市場,不乏無良商販,饅頭缺斤短兩,使用化學藥品漂白饅頭的案例屢見不鮮。“饅頭標準”的出台,作為執法依據,可以打擊無良商販的不法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利益,顯然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這一次,激進的網民在“饅頭標準”問題上吃了敗仗,一些評論家聽風是雨,誇誇其談,甚至懶得簡單地核實一下被評論的主題,顏麵掃地是必然的。然而,把這個責任全部推向網民,也是不符合實際的。長期以來,政府暗箱操作的結果,導致民眾怨憤的積累到了極點,無時無刻不在尋求突破的爆發,也是一個主要原因。
“饅頭標準”事件,凸顯了公眾對政府做為的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政府為此要花費相當多的行政資源做這些無謂的工作。這一次,國家標準局及時出來辟謠,使這個事件的影響減至最低程度,可喜可賀。
然而,一些行政部門仍然在我行我素肆意王威,確實令人堪憂。如“華南虎”事件,幾天甚至幾個小時就能得出結論的鑒定,至今不能麵對公眾,借口是“迫於壓力”,令人啼笑皆非。
一麵滅火,一麵放火。看來民眾和政府的不信任關係,還要維持相當長的一個階段。
2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