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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工作分工和決策機製

(2007-02-01 19:24:41) 下一個
政治局常委分工

胡錦濤: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主持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書記處、中央軍事委員會工作
主管黨務、國務、軍隊工作,兼管外事、台灣工作
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吳邦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黨組書記;   
 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
  主管法製建設工作。

溫家寶:國務院總理、黨組書記;
主持國務院工作;
主管經濟建設、政務工作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主任

賈慶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黨組書記;  
 主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
 主管統一戰線工作,協助分管台灣工作,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曾慶紅: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  Y}
 負責中央書記處常務工作;
 主管黨的建設、香港澳門工作;
 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副主任。

黃菊是常務副總理

吳官正管紀檢
李長春管主管意識形態,思想宣傳
羅幹管政法,公檢法武警受其掌握

決策機製:
1、按規定,政治局及其常委會均可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並且是集體領導,所以從某種意義上,對重大問題的權力,常委之間是相同的,政治局委員之間也是相同的
2、分工(兼任某些職務)後的實權,實際上是遠小於“常委”這一職務的權力的。舉個例子,比如分管組織的,能決定某個省委書記嗎?或者可以決定副書記的人選嗎?都不能!前者是由常委會議決後交政治局決定,後者,則由常委會決定。這裏的九位常委是每人一票!這才是最大權力!
3、很顯然,在集體領導下,常委的權力(威),在於他的代表性及對其他常委的影響力,不論是哪一個常委,隻要有想法,其他人都不會(敢)反對,其權力就是最大的,而某一常委,如果基本上不提想法,永遠隻是附和其他常委,則其權力就是最小的,而不管他分管什麽(就算不論是管幹部、還是管軍隊都是一樣的)
4、這種情況,就類似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小平同誌,雖然沒有最高職務(當時也沒有明確“核心”),但是他的意見,想來就是無人反對,權威自然最大。而年輕人,不論職務是什麽(甚至總書記),如果眼光不夠長遠,會出一些狀況,就很有可能被反對(下台),在民主條件下,權力反而相對較小的。

  決定幹部人事任免的權力在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會,而不是書記處和中組部。中組部隻有建議權。當然你也可以在建議名單上劃去你不喜歡的人的名字,但是如果別的常委提出來,還是會討論,當然不是提出來就要馬上討論,那屬於臨時動議幹部了。但是隻要提了出來,這個人選就會放在那裏,等到有新的位置空出來,就會討論

相比而言,領導集體越小,集體中的個人的影響力越大 , 比如決定省委書記人選, 常委,是百分之十以上的表決權 , 由常委會提交政治局後,政治局委員個人則是不到百分之五的表決權,甚至還要受常委會原來意見的影響, 如果其他決定還要交中央委員會審議的,中央委員個人的影響力就更小了 . 對省委書記來說,中央委員職務沒有突出的權力 , 但這個職務在省委常委會中就有意義了 . 道理如上

決策機製和程序恐怕是這樣的,中央有各種小組,財經小組、外事小組,對台工作小組、文宣小組、這些小組是中央工作機構,有組長組員(專職非專職,有常設辦公機構),他們通常提出方案和決定重要事項,比如財經小組決定提高美元與人民幣匯率的具體時機。  當然,最重大問題還是常委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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