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四是如望的遊泳課,下午四點鍾照常去他的幼兒園去接他,不巧,如琳也從幼兒園走出來,看見媽媽,自然舍不得再回去玩,隻好把她一起帶著。
車就停在防盜門口,這邊剛拉開車門,那邊幼兒園大門出口處,一黑人男子直朝著我們走來,還笑著打招呼,特別誇如琳漂亮,我以為是幼兒園孩子的家長來接孩子回家。我這邊回應著招呼,一邊把如琳抱到前排車座上,順手把前座位上的iPhone移到駕駛位上,並給如琳係安全帶,看如望已爬到車後座,便回身給如望關車門。沒想到這名男子轉到我身後,由於前排車門還沒關,他直接斜著身子進車裏親如琳,至少當時看起來是這樣,俯身親如琳的頭。
說時遲那時快,就這麽一轉身的功夫,學校的老師已從防盜門出來,把此男子揪出我的車,原因是此人不是孩子家長,如此,那這個陌生人幾乎全身鑽進我的車裏做什麽,擔心我的安全,於是跑出來幫忙。男子被揪出車後,迎麵撲來一股酒氣,原來是一醉鬼。
我以為接孩子的小插曲到此結束,然而,我錯了,車剛啟動,還沒上路,如望嚷著要爸爸送去遊泳,便摸我的手機,發現不見了,座位下也沒找到,心下便明白了剛才那男子入車所為何事,並非簡單的醉酒迷糊。
立即拉開車門,大喝一聲“站住“,朝
還未返身回學校內的老師馬上拿出手機報警,可也許就是這報警錯過了找手機的最佳時間。此醉鬼從學校大門出來,遇到另外一名男子,號稱是醉鬼的律師,並一個勁的報怨醉鬼無理取鬧,給他找麻煩。
此後的事情已經完全不在控製,律師要求去幾百米遠的警察局解決。醉鬼雖然被抓,卻說對當時情形一概不知,警察在醉鬼身上也搜不到手機,警察隻好說等酒醒再詢問。如此,我猜測的情況隻能有三,一是手機還在車中;二是醉鬼把手機扔入馬路兩旁的花園中;三是手機已悄悄轉移到這個所謂的“律師”手中。
經過後來的手機鈴聲檢查,前兩者的情形都排除,隻可能是第三者,無奈在回家取購買手機包裝盒報案的過程中,手機早已被關鈴。最可氣的是,明明很懷疑那個律師,可是眼看著他在警察局裏前台與後麵關押的地方像在家裏一樣出入,卻束手無策。
向Vodacom手機公司報失,電話卡鎖死,但在南非,手機丟了就丟了,根本不要指望警方會用網絡跟蹤方式幫你尋回丟失的手機。手機沒有保險,得不到分文補償。由於是兩年的簽約手機,這剛半年,還有一年半才到期。真是痛恨極了,痛的是丟了iphone,還要還債;恨的是警方的無能,自己的疏忽,對於陌生人的接近,一點警惕感都沒有。
想起老公常說的那句話,“到什麽時候也別忘了,你是生活在南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