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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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己 - 亦舒

(2007-03-21 06:13:57) 下一個

婦解分子史丹楠說 : “ 我們之中有不少成為我們當初想嫁的人 .”

讀閉這樣的金句 , 先是一怔 , 然後一直笑 , 一直笑 , 笑得眼淚掉下來 .

誰說不是 , 抬起頭來看一看 , 友人們經過多年奮鬥 , 真是要人有人 , 要才有才 , 收入穩定 , 言語幽默 , 涵養一流 , 外型又維持得好 , 整潔美觀 , 苗條瀟灑 , 顧家愛護朋友 , 煙酒賭全不來 , 如此人才 , 不正是我們少女時代想嫁的人嗎 ?

求人不如求己 .

幹脆上山修練 , 尊敬律師 ? 自己讀法律 , 崇拜作家 ? 自己學寫作 , 學成後 , 愛嫁什麽人 , 不受附帶條件影響 , 這才是真正的解放 , 真正的平等 .

年輕時大家老是慨歎好的對象難找 , 六十年代成長的女性還不懂得其實不必把終身幸福寄托在他人身上 , 踏入八十年代 , 才發覺隻要做得更好 , 就不怕沒有更好的伴侶 .

你不必揹我 , 我也不會成為你的負擔 , 大家腳踏實地 , 往前走 .




雜感

喜歡亦舒的人生觀, “求人不如求己.  無需把終身幸福寄托在他人身上. 亦既不要把自己的喜怒哀樂, 人生追求交與他人(或配偶)手上. 不僅在經濟上爭取獨立, 在精神上的獨立更為現實, 更為重要.

 

這裏的獨立不是絕對意義上的獨立, 而是相對的獨立. 很欣賞國外Partner這種關係, 很多人在一起幾年, 甚至孩子都有幾個了. 仍彼此互稱Partner. 其實法律上同居三年就是事實婚姻, 責任和權利方麵已等同與婚姻. Partner的稱呼我理解無非是一種互相尊重互相合作關係的表達, 試圖區分傳統觀念上丈夫與妻子所包含的意義. 比如大家是吃住家務的Partner, 子女教育Partner, Mortgage Partner, 娛樂消遣的Partner, 等等.

 

想想生意中的Partner, 大家為著賺錢這一共同目標, 協同合作, 以互相尊重欣賞為合作前提.

 

家庭中的Partner也是一樣. 如果自己的情緒也要對方負責, 需要對方不斷Entertain自己. 看對方的臉色而感到很委屈也是因為沒有先把自己放在一個平等的位置. 潛意識覺得對方應象父母一樣甜言蜜語地哄著自己, 容忍自己. 父母對孩子是無條件的愛和責任, 但配偶之間則是為著共同的目標互助合作的關係.  否則就是象亦舒所說的讓別人揹著而成為別人的負擔. 理想的婚姻應是大家腳踏實地, 一同往前走. 往一個方向走.

退一步講, 即使大家不能往一個方向走. 至少還可以靠自己的一雙手生活, 有自己的一雙腳走自己想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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