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這個命題,大家就容易聯想到孔乙己這個人物來,魯迅筆下這個窮秀才,在酒店被人笑話的時候:前天你被何家吊起來打,皆因偷人家的書。
孔乙己漲起八股子筋辯解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麽?”...... 。
其實,魯迅筆下關於偷書還有另外一個版本。
最近讀馮唐的《活著活著就老了》裏麵就講了另外一個故事:內山書店的老板內山完造,對於在他書店裏偷書的人從來不管,他曾講過:“愛書的人,他一有了錢,一定愛買書的,現在被偷,就等於放了賬,而且,少雇些人來看偷書,反而省錢。”
可見,內山完造對待讀書人,內心是寬厚的。
夏天是忙活的季節,也是休假的季節,還是讀書的季節,我就在這個夏天回憶起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在校園裏麵發生過的一個故事,想來好笑,與大家分享。
一個叫富貴的男生,從鄉村考入大學,他在圖書館閱讀的時候,看見雜誌中頁的西方美女圖---- 酥胸美腿,便悄悄地撕下來,帶回寢室。
夜晚,掛在蚊帳裏伴春夢。
白天,放在枕頭下麵藏起。
悲催的是,這樣的“金屋藏嬌”沒能保住多久,就被同寢室的室友發現了。
哇!富貴還是天天向上的優秀學生幹部呢!人不可貌相,室友們心態開始不平衡了。為了拯救富貴同學的墮落,室友們經過商討,找到了一個好辦法。他們拿出一隻鋼筆,一張信箋,要給富貴的秦梅竹馬女友寫信。
富貴的女有是跟富貴高中同窗,兩人高中時候就戀上了,女友在另外一個城市上大學。
室友們問富貴:是該寫事情的真相呢?還是寫這個事情的另外一個“真相”?
富貴無可奈何地選擇了後麵一個“真相”。
這個真相就是室友們提筆,幫富貴寫了一封信:
尊敬的杏花:
最近富貴忙於功課,特別是夜間用功過猛,生病了。
現在急需40元作為富貴的休息養生之用。我們全體室友會盡量照顧好他的。請放心。
此致
敬禮!
全體室友
富貴在最後也簽了名。
很快,富貴的女有就寄來了40元大洋。
收到款的時候,室友們高興壞了,大家拿著這些大洋,興高采烈地就往校園外餐館奔去......,富貴也被邀請在裏麵的。
現在網絡如此的發達普及,網絡閱讀方便又大有代替紙張閱讀的趨勢。
偶然捧起書本,聞著油墨的味道,突然憶起讀書人偷書的這個不衰話題。
讀書人偷書算什麽人呢?
至少在中國以前貧窮和讀書資源匱乏的環境下,關於讀書人偷書,是被稱作“雅賊”的。
的,對的,就是賊,這是道德底線!
雅也是賊!
哈哈哈,你也太幽默了嘛。
對的,對的,就是賊,這是道德底線!
雅也是賊!
在我眼裏,讀書人偷書就是小偷,這跟其他小偷的行為性質與其人的品格本質都一樣.
偷就是偷,賊就是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