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才是人禍的根源
(2008-07-06 17:14:30)
下一個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才是人禍的根源
潤濤閻
7-6-08
汶川大地震造成8萬多人死亡(失蹤),既是天災也是人禍。豆腐渣工程的調查如同大雪災電線杆子沒有鋼筋一樣最後沒了下文,不了了之。所以我們有必要對人禍的根源進行探討。有人看到了全國人民上至胡溫下至妓女殘疾都齊心協力體現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巨大生命力。然而,以潤濤閻的看法,恰恰這“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才是人禍的根源!您要是不信,請您把板凳搬來,聽潤濤閻一一道來,容不得您不服。
(一) 皇帝搞女人從不考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是孔孟儒家學說“仁義道德”的精確表述。然而,當皇帝在全國普選美人進宮的時候,他是不考慮那些農村光棍們的。當貪官汙吏們搜刮民脂民膏時,他們是不考慮平民百姓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的。
在幾千年的傳統文化裏,這“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是要一分為二的,那就是:皇帝和當權者搞的是“人人為我”(這裏的“人人”當然是指百姓)而百姓隻有“我為人人”(這裏的“人人”當然是指當權者)了。這就是魯迅所說的傳統文化隻有兩個字“吃人”的過程。
走 狗文人們利用“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美麗謊言欺騙善良百姓。看上去大家和和美美和和睦睦和和諧諧,多麽美好的社會呀?!然而,“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八個字是一分為二的,是既得利益者“人人為我”而弱勢群體“我為人人”的完美結合。
(二) 一旦遇到災難,必然合二而一
聖經上講,你可以欺騙所有的人一時或一部分人一世,但你不能欺騙所有的人永遠。這個道理所有的人都明白,當然包括幾千年來的獨裁統治者們。所以,一旦遇到大的自然災害,上至皇帝下至父母官,立刻將“人人為我”和“我為人人”合二而一,成為真正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大家齊心協力共渡難關,體現出了全國上下一家人的和諧社會美好景象。
然而,這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合二而一的和諧場麵是短暫的,隻要災難一過去,立刻一分為二,變成“人人為我”和“我為人人。”當權者該搜刮百姓的繼續搜刮百姓,該賣淫的妓女還要繼續給嫖客服務,該討飯的乞丐還要去討飯。社會由短暫的“和諧”階段很快又回到了長期的“喝血”階段。
(三) 避免人禍的規則和法律無法建立和施行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第二層含義是在同級間體現出來的,那就是:“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和“冤家路窄”的行為規範。到了南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就以“與人方便與己方便”的名言登載在幼兒教育的教材《名賢集》裏了。要從小教育孩子懂得這些為人處世的道理。
舉個最近的例子。比如溫家寶說了狠話:電線杆子裏邊沒有鋼筋的豆腐渣工程肇事者,一定查個水落石出!絕不姑息養奸!然而,真正查處起來是根本辦不到的。檢察院的張三負責這項調查,李四立刻找人說情。李四很快搞明白了:張三的舅舅曾經被王五給過麵子,便立刻找到王五。王五明白,此時不幫李四的忙,以後“冤家路窄”這叫“與人方便與己方便”便隻好去跟李四喝一盅。酒場上提起張三調查豆腐渣工程案子,張三隻好給王五個麵子而放過李四。
如果張三不給王五麵子,李四立刻找到領導,給個紅包,領導知道這個李四有個表哥當初曾經抓住過自己嫖娼,今天這個禮物不能拒絕。有了領導的周旋,張三哪敢不對李四的豆腐渣工程案子敷衍了事?張三便問領導:“我也不能欺騙溫總理呀,總要給個說法吧?”領導說了,現在是雪災,等雪化了,溫總理的怒氣消了,也就過去了。再說了,雪災後麵不是雨災就是風災,或者大地震也說不準呢!一個“拖”字絕就化險為夷了。
大地震後的豆腐渣工程調查也是一樣,當地總有領導吃過工程設計者和施工者,甚至拿過人家的錢包。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總會有人說情的。要是碰上個不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與人方便與己方便”的愣頭青,那就先給他來個美人計,男人不愛錢的必然愛美人。如果碰上個既不愛錢也不愛美人的政客,那就給他推薦個更高一點的職位。上頭也不希望查出豆腐渣工程而影響自己的政績和名聲。再說了,此時一定會出現與豆腐渣工程毫不相幹的節外生枝者,而且一旦出來必然是兩個極端。比如出來個極端的範跑跑,就必然出來個郭跳跳。這一前一後立刻把人們的注意力吸引到與豆腐渣工程毫不相幹的話題上去了。
所以,西方人無法理解:蓋樓房都要通過施工檢查,怎麽會有豆腐渣工程?建立更嚴格的code不就完了嗎?然而,西方人不知道,我們的傳統文化裏有“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冤家路窄”的絕妙“喝血”與“和諧”的定時交換機製。什麽?質量檢查員對樓房建造過程中的豆腐渣省工減料不給簽字?先到酒莊搓一頓,再給他找個小姐。還不行,那就紅包遞上去了。要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不給麵子,那他隻有死路一條!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什麽規則和法律都隻是一紙空文。當然,趕上倒黴的沒勢力的或者不會搞關係的傻瓜蛋,這些規則和法律就有了表示“尊嚴”的機會了,中國有句名言就是“替罪羊。”
綜上所述,大地震期間有人提出的“多難興邦”指的就是把“人人為我”和“我為人人”的“喝血”階段由於大地震的災難而合二而一成“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和諧”階段了。可是,這種和諧階段是暫時的,一旦災難過去,立刻又一分為二成既得利益者的“人人為我”和弱勢群體的“我為人人”了,也就是由短暫的“和諧”社會再次回到了長期的“喝血”社會。
千萬別被表麵上全國上下齊心協力救災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巨大合力所迷惑,災難的程度主要取決於防止災難發生,而後來的救災效果是第二位的。而且要知道,恰恰是這“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文化導致避免人禍的規則和法律無法建立和實施,使得豆腐渣工程永遠無法杜絕。
美國喬治亞理工大學建築係教授的總結:“中國的學校建築不符合建築規則而導致如此多的校舍崩塌,同樣級別的地震如果發生在美國,是死不了那麽多學生的。”這個道理說的就是“防患於未然。”
然而,在“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文化背景下,“防患於未然”的規則和法律永遠無法實現。因為讓“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永遠合二而一而非一分為二成既得利益者的“人人為我”和弱勢群體的“我為人人”不是自欺欺人就是癡人說夢。“和諧”是短暫的,“喝血”是長期的,除非大災難是一個接一個的。誠然,沒完沒了的災難(=多難)才能使社會長期和諧,多難也就能興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