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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在日本小學遭淩辱一年 隻因為是中日混血(ZT)

(2008-01-10 16:54:07) 下一個
   據日本《中文導報》報道,圍繞著一起中國父親和日本母親所生的華人女童在日本小學裏受到長達近一年的淩辱、欺負的民事訴訟,2007年12月21日,橫濱地方裁判所川崎支部作出判決,審判長駒穀孝雄勒令被告4人向原告方賠償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5萬元)。
   受害華童在這次訴訟中獲得了全麵勝利,這次曆史性的判決說明,在日本,學校裏的欺負人現象,特別是具有種族歧視之嫌的對來自不同國家的外國人子女進行淩辱、欺負的日本“集團病”,不僅受到了全社會的關注,也受到了來自法律的正義的判決和嚴厲的批判。

  一、弱小女童頻遭歧視打擊

  小茹(假名)是中國人裏教授(假名)和日本妻子的長女,一家人在日本生活得非常幸福。裏教授認為自己與妻子結婚,是一種“美好的緣分”。除了小茹以外,他們還有兩個兒子,一家人在川崎市安居樂業。自從小茹上學以後,這個幸福的家庭卻陷入了深重的悲痛之中。
 小茹1998年入南菅小學就學,當時她是全班最小的一個。外班有一男生叫赤樹(假名),個子很大,也很壯實,比小茹高出將近一頭。因為小茹姓的是中國姓,他聽起來很不順耳,在走廊和小茹擦肩而過時,他經常大聲喊:“你這家夥是中國人!”“你是個混血兒!”
 2000年4月,小茹升入三年級,和赤樹分到了一個班,赤樹對小茹的歧視更加升級。他經常對小茹說:“你這個中國人。”“你是混血兒,這可不行。”“你這家夥的衣服像中國服裝。”
  到了5月份,赤樹對小茹的欺侮不斷升級,這個又高又壯的男孩,常對小茹拳打腳踢。裏教授告訴記者:赤樹很會打人,他有時用拳頭猛打小茹的頭和臉,有時用腳踢,有時揪頭發。赤樹對全班最弱小的小茹進行變本加厲的攻擊,引起了其他幾個同學的“興趣”。以三個女同學和三個男同學為中心,組成了欺負和淩辱小茹的學生小集團。三個男同學每天必有一個跳出來,或打小茹的頭,或用腳踢,或揪頭發,有時把小茹打得身上青腫。他們還罵她是“笨牛”、“大糞”。當小茹從他們身邊走過時,他們就以手掩鼻,以示小茹“很臭”。當小茹上課發言時,這批男女同學也起哄嘲笑。
   到了第二學期,他們對小茹的欺侮更加變本加厲。在吃飯的時間,他們特意把桌子和小茹的桌子分開,有時故意不給小茹分飯,或者最後一個分給小茹。當小茹把沒有喝的牛奶放回牛奶箱時,他們就說:“你剩的東西誰也不會喝。”那些女生還在紙條上寫上:“大家都討厭小茹,都不要和她一起玩,傻瓜!”然後扔來扔去,再扔給小茹。有一個女生還故意問小茹一個有名藝人的名字,小茹說:“不知道。”這個女生立刻大聲說:“連這個你都不知道?”然後引起全班同學哄笑。這個女生還給小茹貼上了“落後於時代”標簽。

  二、教師和學校冷漠難當

  這種惡劣的暴力和淩辱竟然能夠持續近一年時間,與班主任的冷漠、缺乏責任,與學校在指導上的失職,以及個別學生家長對惡行的包庇與聲援是分不開的。小茹三年級時,班主任是一名女教師。她把如此嚴重的欺淩行為定位成“開玩笑”,對欺負人的行為隻是輕描淡寫地說幾句,對欺淩小茹的行為不予以嚴厲製止。據裏教授說:有很多淩辱與毆打行為是當著班主任的麵進行的。
  小茹長期遭到毆打和淩辱,身心蒙受極大創傷。2000年9月下旬以後,小茹經常頭痛、肚子痛、眼睛痛,小茹的媽媽通過“聯絡賬”向班主任反映:“希望老師了解小茹被同學欺侮的事實,好好聽一聽小茹的話,堅決杜絕這種欺負人的行為。”班主任在“聯絡賬”上雖然寫上了“今後注意”,但實際上並沒有對欺侮小茹的學生做任何批評指導。小茹怕被毆打淩辱,不敢在教室裏,她向班主任訴說自己頭痛,肚子痛,班主任冷漠地說:“怎麽又痛了?上保健室去吧。”班主任的冷漠態度,更加撩撥起加害學生攻擊小茹的“熱情”,他們一看見小茹去醫務室,就大聲起哄,高聲喊:“裝病!裝病!”有的還捂著肚子,模仿小茹的樣子,嘲笑小茹。
 12月8日,裏教授和妻子去學校,向校長反映班主任對小茹在校受欺侮視而不見。12月16日,在裏教授和妻子的強烈要求下,學校被迫召開了有學生家長參加的學年懇談會。父母在會上陳述了小茹被淩辱和欺侮的現實,但是一個加害女生的家長卻在一邊冷笑著說:“被欺侮總是有原因的。”她不顧事實而信口說道:“誰都不幫你的孩子,說明你的孩子自身有問題。”“那孩子(小茹)隻不過在父母麵前裝好孩子罷了。”更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南菅小學的副校長(教頭)竟然讚同這位家長的說法,認為小茹“本身有問題”,極力回避學校失職的責任。
 從第三學期開始,小茹在班級受到那六個人掀起的“孤立運動”,一個人形影相吊,有時還遭到踢打。2月以後,小茹開始不去上學了。由於承受了巨大精神創傷,她患上了抑鬱症。這種病症的特征是,以造成心理創傷的誘因為背景的噩夢反複不斷,十分痛苦,有的將一直持續到成年,而且反複發作的可能性很大。
  年僅8歲的孩子小茹甚至說出:她想去死。一次,她走到了一處高高的地方,想跳下去結束自己幼小的生命。但就在她想跳下去的時候,她想起了深深愛著她的爸爸和媽媽,想到自己去了他們一定會非常悲痛,想了好久又從高處走了下來。但是自殺的念頭在她心裏總是揮之不去。一天,她寫了張紙條留給爸爸、媽媽,上麵寫道:“爸爸、媽媽,再見了,忘掉我吧!”直到現在,裏教授一提起這些悲痛的事情,總是熱淚盈眶。
  萬般無奈之下,為了挽救女兒,裏教授一家於2001年3月11日離開了住了9年的土地,小茹也轉到其它小學讀書。以前,裏教授去工作的大學僅用5分鍾,而現在往返卻要用3個小時。裏教授悲哀地說:如果沒有如此的虐待事件,我們是不會離開那個住了9年多,已經非常習慣的地方。

  三、川崎市教委嚴處欺辱事件

  2000年12月,小茹的家長向川崎市教育委員會反映了這一嚴重的以種族歧視為背景的暴力淩辱事件。川崎市教育委員會衝破層層阻力,做了深入細致的調查。2003年1月27日,川崎市教育委員會學校教育部在南菅小學召開的年級家長說明會上宣布:“這是基於種族歧視的惡意欺辱,情節十分嚴重,校方的對應措施是完全不恰當的。”川崎市教育委員會學校教育部指導課的竹田課長代表市教育委員會,向當事人及其父母作出誠懇道歉。但那些欺負過華人女學生的學生家長仍然表示:“那個女孩子自身也有問題”,當時的副校長也表示相同的觀點。
 後來這一事件被日本和中國的媒體廣泛報道,川崎市教育委員會和學校方麵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積極采取措施,川崎市教育委員會於2004年3月12日在川崎市議會總務委員會上,發布了對有關教職員處分的決定。
   在2001年9月,市教委對此事件進行調查時,欺侮人的兒童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對市裏的調查不僅不配合,而且進行妨礙,因此川崎市教委決定,給予那名妨礙調查的男性教員(48歲)戒告處分;給予事件當時的校長(58歲)減薪一個月(扣除其工資的1/10)處分;給予副校長戒告處分;給予川崎市教育委員會教育長文書訓告處分;學校教育部長文書警告處分;相關的指導課課長文書警告處分。

  四、法庭作出正義判決

  由於加害人家長不肯對被害人做出誠摯的道歉,2004年4月12日,這位女童的父母及代理律師以加害兒童中一名男童和一名女童的家長為被告,向橫濱地方裁判所川崎支部提出民事訴訟。經過3年多漫長的法庭鬥爭,終於在12月21日做出了正義的判決。
  判決書指出,在學校裏兒童之間的糾紛,對兒童人格的形成也有一定的意義,不能一概認為是違法的,可是,學校裏這樣的糾紛如果由多數兒童執拗地長期反複,並且可以認定給和這種糾紛相關聯的受害者帶來了難以忍耐的精神上的痛苦時,這樣的糾紛就侵害了被害兒童的人格利益,就可以肯定其違法性。
   而小茹一些同班同學們在從2000年4月開始到2001年3月小茹轉學的11個月的時間裏,對小茹進行毆打、踢踹、打頭、衝撞、揪頭發,有時小茹的臉上和腿上留下了青痕。他們對小茹不僅如此地施加暴力,而且還對她進行孤立,故意無視她。從整體上看,這些行為是以小茹為對象的欺負人的行為,給予了小茹身心難以忍耐的精神痛苦和有形無形的騷擾,這是由多數兒童執拗地長期地反複進行的,是以原告小茹為對象的欺負人的行為,是違法的。
  同時法庭認為欺負人的孩子家長沒有履行對自己孩子的監督與教育責任。
  判決書指出,在本件欺負人事件中,被告的兩個兒童是小學三年級的學生,應該承認他們還不具備辨別和預見自己行為的意義和結果,能力因此不具有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自律的智能,因此這兩名被告當時並不具備責任能力。
  可是,作為親權者(家長)來說,無論在家庭內部還是外部,原則上應該保護和監督孩子生活關係的全部,至少作為社會生活中的一個基本的規範,要教育和養成他們對他人的生命和身體不能進行違法侵害的觀念,要讓他們從日常的生活中加深對這種社會規範的理解,並身體力行。親權者必須負擔起培養兒童人格成熟的廣泛而深遠的義務。比如說,即使是孩子在學校裏所造成的事故,在這種事故是危害他人生命和身體,和社會生活基本規範相抵觸的時候,如果不能認定親權者沒有怠慢上述義務,那就要負擔上述事故所造成的損害的賠償責任。而在本次欺負人事件中,兩個學生家長隻對他們的孩子作了很輕程度的勸告,因此無法說他們沒有怠慢上述義務。基於日本民法第719條和714條,被告須賠償原告補償金80萬,律師費用20萬。
  判決後,小茹家長、華人裏教授夫婦和支援團體及律師等舉行了記者會。裏教授夫婦在記者會上指出:平時大家對我們給予了很大的支持,在這裏深深表示感謝。
  在日本的校園中,欺負人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普遍現象。日本有個很嚴重的社會問題,中小學生“不登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適應學校的生活。去年,日本“不登校”兒童有13萬,37.4%是害怕受其他同學的欺辱。
  日本山口縣立高中一名18歲高三學生因不堪忍受同學羞辱,2005年6月10日將一枚自製玻璃瓶炸彈投入教室,造成58人受傷。這一案件在日本社會引起強烈反響。
  而在12月21日判決後的記者會上,與會者紛紛發言,他們對這次法庭鬥爭的勝利感到歡欣鼓舞。他們中有許多人都是因為自己的子女也在學校中遇到欺負才參加支援會的。他們認為整個日本社會應該更重視在日本的學校裏經常發生的欺負人現象,同時他們也將乘這次橫濱地方裁判所川崎支部的正義判決的東風,繼續與欺負人這種反社會的病態的社會現象鬥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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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DUMARTINI 回複 悄悄話 可憐的女孩。不能想象漫長歲月中心靈創傷的嚴重後果
楓葉紅了嗎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小三109的評論:
這個文章題目不好,有一定的煽動性。其實孩子的國籍概念並不重,這種事情在日本孩子之間也一樣發生,隻是外國孩子更勢單力薄,容易成為受害者。出了問題,學校和家長常常是捂著蓋著,不然也不會出現如此之多的不登校學生。這件事鬧大了才出現在媒體中,成為典型。在中國美國加拿大同樣有類似問題。
日本民族就是這樣一個民族,不同情弱者。總得來說日本孩子比中國孩子老實的多,但是盲從。如果周圍出一個壞雞蛋領頭,哪個孩子不幸淪為弱者,結果就是群起而攻之了。
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各方麵要自強,包括打架,不淪為弱者。在日本的學校裏也有許多各方麵比較出色,受日本孩子尊重的中國孩子。
小三109 回複 悄悄話 我本是一直敵視日本政府,認為一切一切都是政府的錯。特別是前段時間看了電視,日本國內自發組織的一個民間組織,一群人去廣西尋找當年的“慰安婦”,並邀請她們出庭作證,所以我覺得日本民眾還是正義的,今天看到小茹的遭遇,我對他們更加痛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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