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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亂語 (4)2012

(2012-05-02 21:44:30) 下一個




喜歡藏起來。卻總是被動地被人拎到人前。

兩天履行公民義務Jury Duty。法院隨機抽選大批候補陪審員,組成候選陪審員團。我被幸運地抽取。400多人,坐在Juror Assembly Room裏,倒也頗為壯觀。隻是,我最終還是被剔出。原因是案件屬於醫療訴訟,有醫務背景(工作、家庭成員)的人可能會感情用事。

我的感覺是‘低能兒’大概最有資格成為陪審員。有思想,不容易受律師忽悠的人,都會被剔出。

回到公司上班。又被委以跟我職稱不相配的重任。自嘲自己是‘物美價廉’,還是毫無異議地應承下來。失業的關頭,人家給你一份工作,應該感恩才是。何況,你也會從中學到很多,知難而上,才是做人的道理。學了東西總是自己的財富。

阿Q精神讓我發揮得淋漓盡致……

最近,我看什麽都覺得索然無味。

‘不厚’同誌,我雖然覺得他很好笑,卻沒覺得到一定要打倒的程度。打黑,沒得說。這‘唱紅’,卻讓人反感至極。以前整一個人是用階級鬥爭,後來是經濟犯罪。現在,幾乎每個高官的賬目都是一塌糊塗,必得用刑事犯罪才能整垮一個對手了。實在有點齷齪。中國文化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反之,則是‘株連九族’。用到‘不厚’同誌身上,真是又一典範。

然後,又是陳光誠。必得躲進美國使館,才有生路嗎?中國,真是可悲。異議人士,要麽被迫離國,要麽生活在毫無自由、失命的恐懼裏。他們的命運,不過是大國之間講價的籌碼而已。“Truth hurts”,講真話,在哪裏都不受歡迎。所以,要虛假地做人。我們對孩子的教育,其實是在害他們。

說過不談政治。可‘不厚’同誌和陳光誠的事件已成了飯後談資。真是滑稽。談論著這這種事情,卻淡淡的。我自己也很可悲。

想起古訓,做人不可鋒芒畢露。

給自己網購了三條看著很美的長裙。總是想用這美麗掩蓋什麽吧?這種一時的喜歡又能延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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